要求店家開發票, 他回我說, 不用開發票拉, 隨便拿一張登記也可以, 但是發票是我們權益吧....
店家:開發票要+5%價錢唷
我:心理想.坑人嘛 價錢跟官方定價一樣 逃漏稅還要+5%
店家:所以你要開發票還是不要發票?
我:算了 我跟我朋友付錢走人.
事後想想,讓店家賺錢,又逃漏稅,以後維修要發票,雖然能跟SONY說弄丟但是為何我們要將就店家不開發票呢?
回家打了電話給地區的國稅局,跟他討論了一下,叫我留下資料跟店家名稱等.明天要去會去那家店家查看...
我不想讓權益受損,店家委屈你了,你實在太坑人了,這麼做別怪我

聽說檢舉獎金有20%

國稅局
附上盜版片檢舉方法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落實智財權保護工作,
針對民眾檢舉破案及查獲網路販售仿冒盜版案件,
將給予獎金提高至新台幣50萬元,並回溯至三月底起實施。
智慧局表示,由於音樂、電影及各種數位產品網路侵權案件,
已有取代傳統盜版仿冒之趨勢。
同時,透過網際網路平台銷售仿冒名牌商品之情形亦不乏少數,該局為及早有效因應,
特依「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案件給獎要點」中增訂針對查獲網路販售仿冒案件者,
各依查獲仿冒品、電腦主機及伺服器之零售價格總值百分之二十
發給檢舉人及執行人員檢舉及查獲獎金,獎金上限也由20萬元調增為50萬元,
以鼓勵國人踴躍檢舉網路不法,俾有效遏阻網路侵害智慧財產權行為。
智慧局同時強調,保護智慧財產權是促進國家經濟永續發展,
提振產業升級、成長及競爭力之利器,惟隨著網際網路技術之發展,
利用網際網路侵權已成為全球新的犯罪行為,各國無不謀求有效之解決對策。
我國為儘早有效防制此類侵權行為,除上述提高網路侵權檢舉獎金外,
並擬訂「加強防制網路侵權實施方案」,
主要具體措施包括:
(1)成立「網際網路侵權聯合查緝專案小組」,積極查辦網路侵權案件、
(2)檢警調加強與國外執法單位合作,以解決網站架設國外查緝困難之問題、
(3)協調網際網路服務業者推動制定自律公約,建立會員與網路使用者管理規範、
(4)加強校園網路管理。希望透過上述措施,全面遏止網路不法行為,並保障合法權益。
最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呼籲國人應踴躍檢舉仿冒盜版不法行為,
不要助長仿冒盜版歪風,讓犯罪集團有機可乘,
如有發現不法者,請立即撥檢舉專線0800-016-597(您一來,我就去)
或將檢舉資料傳到24小時
yell@tiop.gov.tw(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網路檢舉信箱),
希望大家為建立我國優質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共同努力。
通常可以向賣正品的公司檢舉,有的公司還會提供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