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wama wrote:
所以您的意思是,微軟...(恕刪)
這讓我想起之前的 微軟應該檢討自己的品管吧! 大家買360時要注意檢查保固貼紙! [已得到轉貼同意]
苦主 TonyQ 也是不甘被MS冤枉,故另闢 BLOG 招集相同狀況的消費者,並多次拒絕接受 MS 私了的建議, 最後是請消保官協調,才讓事情告一段落.
會議中MS委任律師的官方說詞樣板且無建設性,聯強的經理只是坐陪,MS人員的立場也是強硬,最後只對現場目測的數台機器做出更換同意,至於其他要求一律拒絕,所以不要幻想他們會做出任何賠償.
找消保官協調的場面MS見多了(或許一周好幾場),對他們來說只是委任律師的例行公事,不大容易有所進展,除非你能找一定數量的玩家委託你來集體申訴.
沒想到事隔兩年還是沒見 X360 維修控管有所長進,反而以更為強硬的態度對待消費者,這才讓我忍不住跳出來囉說兩句.
只要秉持一個簡單的原則,
三方都以保固貼紙的完整與否來認定是否拆機即可,只要貼紙完整聯強就會收件,不管內部光碟機還是基板序號都與消費者無關.
若MS認為保固貼紙無法判定機器是否被拆解, 這是廠商對產品保護措施設計不良所致,不是消費者的問題.
若MS拆機後判定內部有被修改過,這更不是消費者的問題了, 若消費者能不拆機就能更動到內部的資訊, 就代表是 X360 的設計不良,事情就更大條了.
建議MS與聯強把遊戲規則定清楚一點,弄個驗機 SOP 昭告天下.
收送件都當場檢驗相關序號驗証才簽收,讓消費者有所依據才是.
若廠商因自身利益而隱藏對消費者有利之相關資訊,消費者在資訊不平等的狀態下,無法受到公平對待,也違反消保法的精神.
建議玩家們在遇到這類案件時,儘量保持冷靜,太多的情緒話語對事情的處理不會有幫助.
若真有冤情,不妨到上述的事件連結,第六頁找52樓的那位陳先生,當時台灣區的X360 他說了算,
但不保證本案有效.
FUTABA wrote:
1:
這種民事訴訟會交由被告所在地所轄地方法院審理!
也就是說我要跑到台北開庭!
2:
這種小額訴訟通常法官看到會直接丟到調解委員會!
如果運氣好微軟在調解委員會這裡就道歉認錯的話那當然是最好~
但是如果在調解委員會調解時微軟還是態度依然強硬那勢必將此是移送法院審理~~
那上法院加上調解委員會的出席我究竟要上台北幾次??
3:
算算這樣一來一回我究竟要跑幾趟台北要花多少時間跟精神真的想到就累啊!!
雖然這官司打書的可能性相當低也能向微軟索賠但是真的值得嗎??
想到上面說的這些問題我真的累了~~
也請支持我的朋友諒解.....
我猜,微軟不是第一次遇到樓主這樣的案例,
所以我相信微軟一定知道樓主真的告下去時,會遇到以上這些問題,
我相信他也知道樓主經過計算,一定會發現不划算而放棄,所以他態度才會這麼硬,
反正他不賠,你計算之後,一定也不會去告他,所以他就不怕了,
以後又有其他玩家跟樓主一樣的情況時,微軟繼續依樣畫葫蘆,就又凹成功了...
雖然我也很希望樓主硬起來,替未來送修的玩家謀福利,但是我可以體諒修個遊戲機修到滿肚子火的心情,
樓主辛苦了,希望以後微軟遇到個有錢又有閒的玩家,去搞死微軟

時間,精力,往返車資,訴訟費用,工作收入損失... 等
訴訟期間還可以加上利息
按照微軟所開的有限保證書來看,
若他們當初願意照著保固條款來處理,
本來是只需要負責維修即可,
對於消費者的連帶損失沒有任何責任
但如今是因為微軟自己違反擔保承諾在先,
又胡亂臆測消費者涉嫌改機違法使用盜版,
無的放矢, 侵害消費者權益, 做足了羞辱消費者之能事,
更可惡的是,
微軟將他人所使用非法侵害智慧財產的贓物,
重新包裝後出貨給無辜的消費者,
這早就脫離了有限保證的範圍了,
若消費者勝訴, 當然不會只回歸到微軟的有限保證書來進行,
有限保證書是被告自己立訂的,
訴訟的賠償要求, 當然是由原告提出, 法官來斟酌, 並不是由被告來決定,
更何況您已經與微軟周旋了好幾個月了,
時間與精神的損失早已造成,
若不討回個公道, 要求微軟還給消費者應有的清白,
那之前的付出就是認賠囉?
今天若是我收到微軟寄出盜版改機贓物來,
管他要花多少時間, 我一定告到底...
整天在打擊非法盜版的跨國軟體大企業,
卻私下使用非法盜版的遊戲機, 出貨給消費者,
若官司勝訴, 看看是微軟的損失還是消費者的損失
打這官司勝訴的機率根本就是200%,
消費者為了爭取清白及權益, 不但身負屈辱,
期間還得受到的舟車勞頓之苦
訴狀上要求個10萬精神賠償金, 應該不為過,
對微軟來說, 這點小錢搞不好看到了還偷笑,
若這口怨氣不把它爭回來,
難道要讓微軟認為你作賊心虛, 所以不敢告他們,
默認改機使用非法盜版, 好讓他們反將你一軍?
現在就雙手舉白旗, 微軟看你好欺負,
到時候微軟不但控訴你使用盜版, 順便告你毀損名譽, 散佈不實謠言,
這樣豈不冤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