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夠有趣 我買了一塊雞排 吃了幾口覺得很好吃
剩下的留著跟女友一塊吃

雞排商表示 你怎麼可以把雞排分給別人吃
這樣她就少買了一塊我的雞......

不能賣二手片 敢問您是.....雞...排商?
其實STEAM就一直是這樣搞了
原則上是採用授權制度,而不是賣斷制度
所以你實際上只會擁有使用權,也無法轉移

我覺得最不合理的是,假如我原本買了A遊戲,然後後來遊戲公司出了DLC-1 DLC-2 DLC-3之類的
最後出個大全集的包,主程式包含全部的DLC的包。這時候你買了這個包,理論上你應該要有兩份主程式的授權對吧。但是實際上你只是多花錢而已。因為授權不能轉讓,你原本就有使用權可以執行這個遊戲。在加買一份使用權其實結果還是一樣可以執行這個遊戲。所以看起來你似乎是得到了兩個授權,但是使用起來跟一個沒有什麼兩樣,你也不能分給你朋友玩,因為授權是綁帳號的。但是遊戲公司也不會因為你已經有了A遊戲的授權就退你差價之類的。反正說到底就是騙錢用的,有時候真的考慮是不是該每個遊戲綁一個帳號,來避免這樣的問題.....

而且STEAM明明有禮物系統,可以買遊戲當禮物送給朋友。也有ITEM系統,但是就是不能把授權當ITEM送給朋友。授權一旦開始使用就綁定帳號了ORZ

這真的是遊戲廠商想出來的坑錢手段......

明明授權轉讓給朋友後你就不能執行這個遊戲,理論上同一個時間點只會有一個人在使用這個授權。這樣也不行?遊戲授權這東西真的是很微妙的一個現象呀......

MagicBurst wrote:
二手片(遊戲、音樂、...(恕刪)


好笑!以你的說法

別說二手,我跟我弟各有一台主機

就算我們兄弟倆遊戲片想互借片也不能玩?這樣也算是正當的嗎?

漸漸的以後遊戲都會變成下載制了吧,對廠商來說是最有利的
沒有壓片成本而且放在網路商店上面可以無限期販售
幾年後還可以來個促銷價反覆一直賣,不用怕庫存發霉
偶爾還要來個DLC騙騙錢,一舉三得XD

這才是二手片的末日

StarRiver wrote:
這假設怎麼說呢......(恕刪)


哈哈...不好意思啦XD
其實我是要說50:50這種二分法不太合適在這種問題啦,
會買二手片的人,除了手頭比較緊,人性因素也是一個問題,
就像那前50個人會買一手片的,難道這50人當中沒有抱持著反正買一手片可以再賣出的念頭嗎?
要是前50個人裡有5個人是抱持這種念頭,那廠商這做法不會因此損失這一小小客群嗎?

這就像有人在遊戲剛上市就買,比如一片1600元好了,玩1-2個月破了,用半價800元賣出,
對於買二手片的人來說,只用半價就買到剛上市1-2個月的遊戲片很划算,
但對買一手片的人來說,也等於是用800元就買到一手片了。

前50個人多多少少就是有人抱持這種想法。現在廠商這樣搞,
前50個人裡就會有些人不想衝,等有人評價出來如果是普普 或是 劣質 = =
他可能就不會買這片了。

二分法等於是分成永遠都買一手片的人和永遠都買二手片的人,
似乎也等於分成有錢人和手頭緊的人,但即使在 M 型社會,也不可能沒有屬於中間的人,
就像選舉一樣,不可能除了藍就是綠,一定有中間選民,
而中間選民往往決定了勝敗,而這二分法的100人中,有一定的中間玩家,
那廠商這麼做之後,中間玩家要往那邊跑,就要看廠商的完整措施了。

MagicBurst wrote:
二手片(遊戲、音樂、...(恕刪)

廠商與其擔心這
不如多花點心思把遊戲做到讓人不想破關之後就脫手吧

chip wrote:
這種邏輯就像是影片出...(恕刪)


大大說的真好...要是這樣搞下去..我看巍然大概也玩完了!!
上線中 wrote:
廠商與其擔心這
不如多花點心思把遊戲做到讓人不想破關之後就脫手吧


這個不可能

因為有很多人就是本著 爽完就脫手的 管你遊戲再好玩

脫手時間只是 一天 三天 還是一個月的差別....

所以最根本的還是降低售價直接打壓二手市場最實際...

還有就是有的人提到 二手車 二手房子

其實軟體智慧財產最大的特性就是 不會衰減折舊

你一片 給一千個人玩過 這一千個人體驗的都是 100%的內容 或是聽到相同的音樂

會耗損的只有 遊戲 or 音樂外盒跟光碟片 但是這些並不是主要內容

所以廠商才會這麼擔憂

因為實體商品 轉賣了一百手可能東西就壞了 要買新的 但是軟體商品 轉賣了一百次

它還是完好的

如果我是廠商 我應該會採用 把遊戲30%改成DLC 但是這DLC是一開始就附在裡面的

也就是說第一手玩家 他使用了DLC可以玩到完整的內容

而他賣二手 之後的玩家只能玩到70%的內容

FF13-2就有點這種味道 只可惜他的DLC是要賣錢的 敗筆...
กิิิิิิิิิิิิิิิิิิิิ ก้้้้้้้้้้้้้้้้้้้้ ก็็็็็็็็็็็็็็็็็็็็
說真的 現在三大平台真正好玩的遊戲比重不超過20% 也就是說 有70%-80%是雷片
然後二手片還不能買賣,如何把玩家中雷傷亡降到最低呢?

所以還是吳孟達最有先見之明~
在破壞之王裡面他就提到:老兄你摸過了都有指紋了,怎麼能換呢?
shizuku wrote:
正解,每次看到大大的...(恕刪)

沒那種事。

賣斷或授權是看所有權人怎麼賣他的產品,不是消費者可以自己宣稱的。

如果他宣稱只是授權給你,你不能轉賣,那你轉賣就是侵權,他可以求償。

不能轉賣的做法,台灣早就已經有了,就是霹靂布袋戲,表面上你在全家買他的光碟,但實際上他宣稱只是「租」給你,一但你轉賣、轉租就是侵權。

吾姓帥,名無敵,無敵帥,帥無敵,把妹三招稱無敵。絕代帥哥帥帥哥,帥天帥地帥無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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