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ww wrote:我有一個和樓主雷同的...(恕刪) 這個方式是有風險的你車修好後,車廠對的是你,你要先付修車費拿著發票去跟對方要錢時,如果對方擺爛不給錢即使不和解,你也只能提告,耗時耗精神再來對方如果真的沒錢(把他抓去關也沒錢賠)你的修車費只能自己"吞下去"所以還是照保險的正常程序走才是唯一的路!!
我的作法 :如果可以確定對方"家境清寒" 拿到 15000 , 那就算了其他的當花錢消災 (不過好歹拿到 15000 元了) 不過到了被嗆聲那我可能會直接依法來處理吧 .我比較好奇的是 , 如股依法來辦的話 , 拿那個 15000 會不會有一些問題呢 ? (法律問題 , 不了....)
mrsenja0712 wrote:DEAR ALL小弟...(恕刪) 這很正常以前小弟我的塑膠進口車(機車)被撞也是被嫌到沒話說塑膠車怎這樣貴............連老闆都看不下去了...出來說兩句..........車本來就這價錢啊........還算折舊費用給人家....台灣沒有賣台製的.....托了兩週人家才不甘願的付錢因為台灣真的沒有台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