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fly888 wrote:為了一台車,然後賠掉...(恕刪) 也有為了一把鎖缺1角跟你說誤植,阿不然你不要買啊還有車媒吹捧男子漢就該開這車,真是撿角這些大廠有侍無恐裝屎態度:要不然去告啊,告贏了了不起賠點錢罷了是我繼續上訴,一審的見解才是對的,這才符合比例原則,因為這造成的損失不該由最弱小的消費者的承擔,而且是一開始大財團欺瞞延宕導致!最可惡的是犯後態度不佳
總代理的新車還要遇到這種事!!!!後續處置方式屬實不高明!!!不就幸好要賣車被檢查出來!!!!也幸好能找出證據自清!!!!輾轉4年法院都判賠了~~但是原價買回與5%~~~實在很不夠誠意!!!鈑件有沒有動原廠自己查就知道原委了還想硬ㄠ!!!!癡漢哥也常在YT狂人裡現身~~~真的該好好地表揚一下四個圈的能耐!!!!
一審如果符合比例原則那以後車子做好出到港口前如果遇到事故換門應該整台車壓掉重做喔因為車上選配那些是跟那台車的這叫比例原則嗎?台奧爛是爛在一開始人家發現就乖乖認賠就好 不是在那邊裝死裝沒事 北區內湖就是這麼爛最後二審判定的是不合理在哪?一台車如果賣掉因為換過門價值減損 原廠認賠這個減損的價格不合理?要賠整台車原價才合理?那全台灣車商以後沒人要收德訂車了吧sunnyup wrote:也有為了一把鎖缺1角...(恕刪)
我是發文樓主爲何我們不上三審就是因為車主跟我一開始提告的目的就只是要法院認證有這件事瑕疵發生法院怎麼判賠我們都接受因為如果我們很在意賠多賠少一開始根本不要提告損失最少一審法官的見解不被二審法官採納這些我們都接受
希望文章熱度高一點,消費者被當盤子敲,還要被欺負,老實說一審判決結束是最好的結果,還上訴果然大公司為了減少損失,寧願耗時間打官司不要名聲也無所謂 ,期望消費著能團結啦不買最大!!!看能不能投書各大媒體新聞讓全台人民看看什麼品牌車最好不要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