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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證??
因為習慣把停車證放在儀表板上…
而今天剛好太陽很大,
在前擋又多放了鋁鉑隔熱反光紙!
疏乎沒再把停車證放在鋁鉑紙前…擋風玻璃上!
結果…
台中市的拖吊業者…不知道有沒有協同小隊長 王xx一起再次查證?
然後就把我家的車拖走了!
罰鍰1200加拖吊保管費900元!總共2100元!
因為一個不小心的疏乎…2100就飛了?
真的有這麼嚴重該被罰到這麼貴嗎?
發放殘障停車證是德政!
但在開罰前應該要再次查證才比較能夠擄獲民心!
或許警政單位?與發證單位的社會局資料庫沒有連線吧?
但同樣都是政府機關!!
不然應該不會有這個問題才對!
轉個角度來看…
如果單單的只認證…
而不去查明殘障停車證的有效性…
那市面上應該會出現不少冒牌的殘障停車證吧!
若舉發單位無法判斷合法與仿冒的殘障停車證…
只能單單的看說有沒有擺放在明顯處…來判斷是否開罰…
那也真是一大漏洞!
電腦的資訊安全漏洞需要修補…
試問…
這樣的漏洞該不該修補?
我家的案例…
今天在取車時也寫了申訴單!
希望就此結束!
不然這樣的漏洞很難叫民眾心服口服!
必竟2100也是幾天的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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