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結果大概不會很滿意....
以下個人想法...
在車主同意裝上中古胎的那一刻起.車主就要有承擔風險的準備
畢竟有告知是中古的.你也同意使用!!
用過1天是中古胎.用了9年也是中古胎
搞不好用1天的補過N次.沒補過的放了9年
這都是有可能的!!

Niu_0319 wrote:
看的出來你蠻可憐的 想上網求溫暖
只是真的也蠻可悲的 睜眼說瞎話
第一 你的算數不太好可能該回國小學學1+1
2004的胎到現在不到十年好嗎
是故意誇大還是不小心自打嘴巴
第二 試問你真的確定自己開車沒問題嗎?
如果是因為你自己開車問題 那大咧咧的把人家店名都打上去
造成對方商譽毀損有考慮怎麼道歉賠償嗎
第三 事發後誰對誰錯聽你一個人說就是了嗎
你是真的有想知道商家錯在哪嗎
去找商家理論是開口閉口都要人家賠你吧
怎麼沒要求調閱監視器之類的呢
店家是否告知胎齡 輪胎與輪圈是店家挑選的嗎
安裝輪胎之後難道沒試車就讓你開走了嗎?
這些店家安裝的監視器會還你清白吧
在這裡求溫暖也拿不到錢的
第四 看了版友的回應之後
只是發現你不但不會看胎齡不懂車子
連挑選的輪胎是什麼牌子都不知道就裝了
只能說
最後奉勸 講話憑良心啊!!!
睜著眼睛說瞎話 等著看你怎麼收拾了
P.s 既然來求溫暖 就給你抱一個吧呵呵
1989621 wrote:
還有取暖??
上來發文單純是想請教有相關法律知識的人有無意見可提供
而不是請一些鍵盤手上來展現自己有多會打字
我在發文上可能有些用字不恰當還請各位包涵
上來發文完全不會想要得到任何安慰或是支持因為這樣並不會讓我因此就贏了官司或什麼的
如果自己沒有相關知識就回文那回的文頂多只是增加頁數罷了
1989621 wrote:
於2013.04.03行駛於國道一號北上187.3km處發生爆胎
為了閃避前方拖板車將方向盤向左打
導致撞擊中央方隔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