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5g wrote:請問如果有保第三責任...(恕刪) 假設保戶真的是全責,而且財損保額又足夠,保險公司怎麼可能會讓保戶出到錢呢...一切的原點在於"責任"~~超出保險公司責任範圍的,當然要由保戶來承擔(畢竟車禍是你肇事,又不是保險公司肇事),所以選對好的理賠也是有辦法幫你去"喬"看看...原則上,保險公司都是以站在協助保戶的立場去處理事情,儘量不要讓保戶出到錢,況且這只是車體毀損,應該不至於要跑法院吧~~沒那麼嚴重...但是前提是你的保額要足夠啊...你總不能沒有保險又不想負責,那最後搞到上法院也是自己活該...至於原廠漫天開價是不可能的...你叫什麼零件那些價錢都是查的到,至於工資方面可能會砍一點吧...保時捷它的零件真的就是那麼貴~~...
哀說真的樓主本來就不應該PO文在這車主都沒說什麼了樓主有談過嗎???在這邊發文被受害車主看到會做何感想我要再說一遍:開這種車的~80萬根本不是什麼~搞不好連零頭都沒有只是看對方爽不爽出而已~人家就是有錢如果真的要玩他保證不會輸兩種可能他親自跟你玩就是把車修完~拿單據叫你賠(絕對不只80萬他找人跟你玩直接辦出險然後保險公司直接跟你求償你玩得贏一家公司嗎??重點是你撞人家就是理虧了樓上一堆叫你上法院談折舊還有脫產根本就是玩火
不用回覆 wrote:撞到高價車,自己沒保...(恕刪) 我倒是不認為,今天不要說撞車好了,要不要來一條如果殺死一個人最多只關五年,如果詐欺五億以下只關五年之類的有限責任條款?我只問一件事情,為何要立法保護加害人?那被害人呢?他們的權益就要無止境被剝奪?開好車犯法嗎?要省思什麼?不管犯了什麼錯應該是有擔當的全權負責,而不是在算我可以少負責多少,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