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家子弟 wrote:
即便是走法院
也不見得多有利喔
如果法院是判"復原"
那維修起來可能還是會"痛"
然後算折舊好了
如果是1~3年內的車
零組件折舊起來也不會便宜到哪邊喔
所以走法院也不見得會多有利...(恕刪)
會比較有利的目的是, 樓主可以主張由他來復原車輛.
意即是他把車牽到一般車廠去鈑金, 再找零件去換掉無法鈑金的部份.
這跟在原廠施作, 價格相差會非常的大!
若這個撞擊僅傷到外表, 對於龍骨或性能沒有大傷, 台灣的鈑金功夫還是可以的.
如果由樓主主張由他來復原車輛, 對方很難主張要回原廠.
除非是, 這台車依約還在保固期內, 如牛頭牌的車, 三年內要回原廠等規定, 這才有的吵.
如果真的談不妥, 才會有折舊的立場來談.
localuraki wrote:
第一,不管是水貨車或是總代理的車子,都肯定會有折舊,但相對的他也可以針對車價殘值折損的部分對你求償。
第二,走法院除了花時間以外,律師費與裁判費用也是要錢的,特別是律師費,沒給律師不會去開庭的。
哪怕一二審判決不服要上訴,律師也得繼續請,現在開一庭大概就五六萬起,這場官司打到完律師費也是很可觀的。
第三,最後官司如果是你輸,連帶裁判費用跟對方的律師費也得落在你身上,個人猜測連自己的加一加會超過二十五萬。...(恕刪)
其實還好,根據個人的經驗, 這種不傷到人的車禍, 若送訴狀開庭, 在開庭前, 几乎都會先走調解,
調解人員就在法庭隔壁, 調解失敗才要在法院中陳述.
而且不一定要請律師, 有時候一次開庭就決定了, 只要在當場陳述自己立場, 法官都會先調解一下,
不行就是依法來判, 而被撞的車主, 反而要做較多功課, 若是要求賠償金80萬, 要自己提證明.
樓主可以主張將車交由他來復原, 不會觸及金錢問題, 法官的判決可能會較偏向樓主.
雖然這法律很糟, 但台灣就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