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書都有鑑賞期,更何況是新車?交一個禮拜就掛掉肯定可換車,而不是修!至於總代理的問題,最近就快要有個出口了!換德國總廠做做看更是樂觀其成!澄清一下!我不是賣AUDI新車的,只是消息比較靈通。ps:不是想洩你的氣,鑰匙多不等於車多!
realmadcm wrote:合約書都有鑑賞期,更...(恕刪) 說空話冤枉人比較快,真的要你拿我看你拿不拿得出來!!閣下不妨也同時拿此三品牌鑰匙、領車工單、車主雜誌來看看唄像你們這種空口白話、自己無能就隨意質疑人的人實在讓人瞧不起!!新車鑑賞期???家兄當律師多年還不知道新車有所謂的『鑑賞期』車子買賣可不是小東西換車也不是一些"廠商認定的小毛病"就可以換車的,若非重大瑕疵想換車簡直比登天還難~~台灣高級車新車出狀況肯換車的還只有LEXUS和Mercedes-Benz至於AUDI和BMW是出了名的不肯換車車子有所謂的鑑賞期???這位先生"我看你是空口白話惡意質疑人功力一流、卻連車輛買賣的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去看看消保法的規定吧 你的話扯斃了ps:不是想吐你的槽,疑心重不等於你就對!
cccylll wrote:To "ls460s...(恕刪) 謝謝您~~~之所以這樣做真的只是很不喜歡被人冤枉的感覺呀這邊我也順便附上一個『新車瑕疵可換車條件』的基本法律常識文章!以免某些人誤以為新車跟小商品一樣只要有"小故障"就可以換新,車子可沒那麼容易~~~消基會:買新車契約看清楚 明訂解約換車條件--------------------------------------------------------------------------------【大紀元2月24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消基會今天提醒計畫買車的消費者,簽訂「定型化」契約時,一定要在有關「因重大瑕疵需要解約,或更換新車」的條款上,加註明確的「換車條件」,以免買到有問題的新車時,投訴無門。由於車商普遍將重大瑕疵的期間限定為交車後的30~60天,經濟部計畫修改定型化契約,將期限延長為一年。民眾花大錢買新車回家,最怕買到所謂的瑕疵「檸檬車:Lemond car」,找車商修理,一修再修,「新車」修成「舊車」,車商從頭到尾,都不願意退錢或更換一部新車,讓消費者火冒三丈,到媒體告狀。對此,消基會詳細分析消費者抱怨的個案之後發現:民國八十七年由經濟部擬定的購車定型化契約當中,雖然在第九條,規範了重大瑕疵解約及更換新車的六大條件:包括無故起火,煞車失靈或突然熄火無法修復,暴衝,或者其他危害生命安全或身體健康之虞等等。但是重大瑕疵產生之後,究竟要在幾天之內發生才算數,經過幾次的修理都無法解決,消費者才能要求換車,定型化契約當中,根本沒有詳細規範,交給消費者與車商自行協商決定。消基會進一步檢視各家車商現有的定型化契約版本之後發現:多數業者都將所謂的「賞味期」,訂為30~60天之間,檢修無法修復的次數為2~3次。對此消基會認為對於消費者保護不力,應該給予消費者更長的熟悉時間,甚至「只要」消費者依照規定操作,回原廠維修,「適用的期限」應該延長到與車商提供的保固期相同!經濟部商業司出席的官員則是坦承:目前規劃將賞味期延長為一年,但是遭遇車商強烈的反彈,還需要協調 汽車業者則是表示:駕駛人習慣不同,部分車主喜歡改裝增加配備,都會增加損耗或故障的可能性。把所有責任推給業者,有實際的困難。
ecbhh wrote:我敎你 問題怎用出來...(恕刪) DS -> 換檔播片 -> D檔無法自動切回來的問題,這個我在07年式的A6有遇過, 到了08年款式的A6, 電腦已經設定在一段時間如果換檔播片沒動作, 就會自動切換到D檔模式, 另外....DS檔本來就不是用來長途使用的,你用手排車每次都用2檔起步嗎??
ceifro wrote:DS -> 換...(恕刪) 這用法是要DS 加速左手退檔退完檔若要加速要換D 再到手 再到D 再到DS減速再用左右請問我的說法你懂嗎沿路用DS很正常台北到台中開 60分中以下 可能就要用到了如果不認同臺北到台中60 分鐘或者你感覺手排的延遲換檔輸出扭力等於DS 輸出扭力那我也沒話說了謝謝收看
22萬整顆零件費用工前另計我以爲是只有美國那麽貴原來台灣也這樣貴..那天我去AUDI修車跟我說換下來要這樣白癡才要換還不如買一台新的更快慘 還有半年就要畢業了也不知道要不要換車..現在開一台破爛的車走心情真不好..
ecbhh wrote:這用法是要DS 加速...(恕刪) 我確實不認同這種講法....台北到台中要在60分鐘內跑完為何一定要用DS ???實際挑戰的結果...DS未必比D擋踩油門反應來得快跟直接. 而且你只是要在60分鐘內跑完,DS真的能幫助你節省多少時間? 真的是很存疑?? 油門踩下去比較實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