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受傷了@@難道路邊停車只能自認倒楣嗎??

enz♂ wrote:
路邊停車=佔用公共空...(恕刪)


請看清楚
人家是停在"停車格"內


你這還算是小傷了
我還親眼看到好好的停在路邊停車格內
被鑽車的貨車掃到左邊整片連後視鏡都斷了
貨車跟像沒事一樣開走.
如果是那種看起來新新的,在北市各地常見到一樣,又有個方盒的監視器,
則確實還沒開始啟用。

從樓主的照片來看,我猜可能是在這單行道內,有車要倒車停入停車格造成的。
我之前也是停在停車格
隔天牽車時也是有莫名的被擦撞痕跡
也是找不到兇手
是啊!版主的車是停在停車格耶.有些網友到處亂放砲.真差勁~
先替樓主默哀....
這種狀況讓我想起我當兵時.
各個長官推來推去大概就是這個樣子.

enz♂ wrote:
路邊停車=佔用公共空...(恕刪)

就算是停在路中間,也不能被任意損毀吧!何有自負責任之說??請問是依據??

照樓主的意思是停在路邊的都可以隨便取刮.
停紅線的就可以拿榔頭去敲瞜~~
只要不被抓到都算是她的"自負責任"誰叫你違規停車.
報案沒用的,我也遇過,他馬上跑,我當場看到記下車牌,警察居然說我沒抓住他,沒有證據,儘管我有2個證人,警察也不理!!!!!!!!國家養這些真是渣!!!
samchou97 wrote:
因為在附近上班的關係...(恕刪)


停路邊格子儘可能靠路邊側停
車子不會比其他車突出
再則可將前輪稍向外轉超出葉子板
這樣較能保護車身!

目前蠻多不可思議的情況
合法停車卻常受到他人侵犯

而隨便亂停車的車子卻比較不受他人入侵
尤其是停轉角車
我朋友停在101下的停車場
車蓋上被寫 侒冷涼
報警也沒用 警察來了
如果要講明一點 警察的意思是自認倒楣啦
101的監視器 也不讓我們看
Benny
samchou97 wrote:
因為在附近上班的關係...(恕刪)


先打去1999

然後再打去市警局政風處~

公務員和警察怠惰的時候 最怕政風處或是稽核~~
samchou97 wrote:
因為在附近上班的關係...(恕刪)


Dear 車主

我前陣子也是停路邊被撞
那個地方還剛好是兩支監視器的死角
本來很氣, 想詛咒他(她)祖宗18代的
後來轉個念頭想想
1. 當作花錢消災
2. 這些修車的錢對我的生活沒有影響, 我就已經是社會上很幸運的那一種人了
3. 還好小朋友不在車上, 不然說不定以後會害怕坐車

anyway, 生氣只是懲罰自己......沒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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