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發經過:當日肇事車逆向停在我車後方(屁股對屁股,當時我人在車上,車啟動中),對方要倒車離開,結果直接撞到我 車,造成我車後玻璃爆裂,後車門變形。當時對方與我都下車察看,我第一時間報警,對方就把車開跑了,我有記下車號,待在原地等警察來處理,並通知保險公司。
2.由於我車後沒記錄器,事發地也沒有錄影,目擊者並未全程看到我車被撞,唯一直接的證據就是我車被撞凹的點上留有對方車漆。事後警方做完我的筆錄後開給我事故聯單,單內有記載肇事車輛車號,但肇事車主打的是不 詳。
3.警方告知必需等對方到案說明後車主名才會打上,但事過一星期肇事者拒不出面。(警方請當地理長通知,也留了通知單在他家門)
4.車已進廠估好價,保險公司也看過認可了維修內容。但由於我提供的事故聯單肇事車主記載是不詳,保險公司專員認為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不理賠。。。。。

在此尷尬的情況下,小弟請教各位車險達人們:如果肇事車主拒不出面說明,保險公司會不會以此拒絕理賠呢?如果保險拒賠,小弟該做何主張要求其理賠呢?還望各位達人們幫忙教些丿步。感恩

PS..在此提醒各位車友們,如果車子不幸發生碰撞,下車察看時請先照相或錄影存證,不用急著打電話。若是當時小弟一下車就做這個動作,也不用擔心丙式保險不賠了。。。。
mason-jiang wrote:
保險公司也看過認可了維修內容。但由於我提供的事故聯單肇事車主記載是不詳,保險公司專員認為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不理賠。。。。。


事故聯單肇事車主記載是不詳,會有兩個狀況
1個是無法證明是合法掛牌車輛肇事 = 丙式險不賠
1個是可以證明是合法掛牌車輛肇事 = 丙式險可賠
差異就是由警察證明肇事的對方是不是合法掛牌車輛

你的事故聯單上已經有對方車號,算是對方肇事逃逸,不影響丙式險理賠
所以如果對方的車牌是偽造的
又無法當下留肇事者或是拍照,
丙式不賠嗎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事故聯單肇事車主記...(恕刪)


謝謝您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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