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於我車後沒記錄器,事發地也沒有錄影,目擊者並未全程看到我車被撞,唯一直接的證據就是我車被撞凹的點上留有對方車漆。事後警方做完我的筆錄後開給我事故聯單,單內有記載肇事車輛車號,但肇事車主打的是不 詳。
3.警方告知必需等對方到案說明後車主名才會打上,但事過一星期肇事者拒不出面。(警方請當地理長通知,也留了通知單在他家門)
4.車已進廠估好價,保險公司也看過認可了維修內容。但由於我提供的事故聯單肇事車主記載是不詳,保險公司專員認為可能會導致保險公司不理賠。。。。。
在此尷尬的情況下,小弟請教各位車險達人們:如果肇事車主拒不出面說明,保險公司會不會以此拒絕理賠呢?如果保險拒賠,小弟該做何主張要求其理賠呢?還望各位達人們幫忙教些丿步。感恩
PS..在此提醒各位車友們,如果車子不幸發生碰撞,下車察看時請先照相或錄影存證,不用急著打電話。若是當時小弟一下車就做這個動作,也不用擔心丙式保險不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