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大大請息怒不要在那兒**大大也請息怒!要不要把主題的"靠盃"這兩個字改一下啊!意思意思改成"不要在那兒**"吧!縱使是暱稱,小弟感覺這很不尊重人!不要在那兒**大大請見諒小弟的拙見和氣生財!是言論自由的時代了,當然要為言語負責,但這事情可大可小應該不用為了自己認為沒錯的事情鬧這麼大吧!相信不管哪一方勝訴付出的代價及社會成本相信遠高於你們兩個所追求的正義或是勝訴的證明吧!請珍惜社會成本及關心你們的人
SAMURAI wrote:您好:不是我要打靠背...(恕刪) 愛口舌之快是吧?....道歉就直接了當吧何必多補幾句暗酸人的話就是忍不住又來幾句?多看看你自已那一段不理性發言吧....討論區不辯道理,成何討論?收起嘴臭吧~各位朋友
無聊無聊無聊無聊無聊無聊無聊無聊!!刑法第310(毀謗罪與免責規定):I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II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III 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有必要這樣大費周章嗎?
哀~~~真的是~~~~勇一點 就不用怕被告 文是自己貼的 自己就勇於負責.......如果不夠勇 要道歉 那就道歉的誠意一點.....別再那一邊要道歉 一邊又想要面子還想要大家幫你...如果你有道理 何須大家幫你評理 自己有理行遍天下呀....這樣的舉動只會讓人瞧不起.....
mewhity wrote:我覺得 有必要管制一下暱稱的選取以免 影響01這個社群的安寧 (恕刪) 謝謝您的中肯建議, 我會向管理員詢問是否可以更改暱稱或重新註冊, 謝謝!-在此, 我也僅向 SAMURAI 及各位會員致歉, 畢竟 a lawyer in rage is never charming!得法理而不饒人, 只會流於死板法律人的匠氣與低EQ, 造成各位閱覽上的不快, 我也該道歉!敝人已經與 SAMURAI 會員私下達成和解, 本人感謝 SAMURAI 會員大智大勇之澄清, 謝謝!Best Regards!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