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hwang wrote:針對下週因應中秋節團...(恕刪) 我有些提議就是碳烤店可以選新店因為哪附近有捷運站方便各位酒後不開車最好也是不要酒後騎車再上方有個A是酒蛙碳烤(水蛙碳烤)下方是小碧潭捷運站末班時間23:58這各時間大家因該都是吃飽了吧
針對下週因應中秋節團員有提出..希望可以辦 烤肉活動...因此我們把此活動歸納兩點如下 :1. 烤肉活動地區 選定 : (水窪碳烤) 地點在中和2. 有關這一次活動將由(聰文) & (國勝) 協助規劃 <-----(我們是被逼地)ps : 此活動..如果報名人數未達到10以上...就取消此活動....活動內容:聚餐日期 : 10月02日(星期五)聚餐時間 : 晚上7:30~8:00集合聚餐費用 : 每人烤肉吃到飽: $299,啤酒暢飲加: $99 (個人決定),每桌收開爐費: $100元/爐 (同桌人均分)聚餐地點 : 台北縣中和市橋合路77號希望此次活動大家可以熱情參加,騎車以外也讓大家可以聚聚餐瘋狂一下~當然也請大家多邀約朋友一起"共襄盛舉"來玩~所以請大家在下面先報名寫上自己的名字(或朋友的名字),以方便我們統計與事先訂位~最後也麻煩各位如有參加的好伙伴請於下週"9/29(二)"騎車日~向"俊欽"做"預繳$100元"費用,其他費用再以現場收取~此次活動真誠邀請大家參與~你們的參與是給我們最大的動力喔~謝謝囉*任何問題再請與我們連絡*地點圖片:按這裡檢視圖片按這裡檢視圖片網站連結:http://www.waterfrog.com.tw/about.asp01.國勝02.聰文03.ROSSI04.STELLA + 兩位小朋友(1個2歲9個月 1個1歲10個月 應該不用收錢啦)05.06.07.08.09.10.11.12.13.14.15.以下繼續......
要改為新店~哪就看大家的想法囉~我是都還OK~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店分店我們的"不是隊花"宜蓁有問過了本店有分時段與限時18:30跟21:30兩時段用餐,且限時3小時所以比較麻煩~應該還是會以"中和店"吧~有問題再提出囉~謝謝
捷運??幫幫忙??哪有人喝那麼多還去坐捷運的阿!! 等等吐在月台要罰5000大元耶!!找個計程車好招的地方就好了!!重點是續攤的地方近不近的啦!!啥??你(妳)說你(妳)喝很少!!吃到飽勒!!輸人不輸陣的啦!!沒把酒喝乾可是會被玉兔笑哦!(想想那隻兔子的嘴臉)!!XXX工程司妳在刁我的文件妳試試看!!(對不起我失控了)與會酒醉飯飽後,"麥克不正常續攤幫"的門口集合出發找嫦娥摟!!麥克萬歲!!!阿修也萬歲!!頭仔旁邊慢慢睡!!活動內容:聚餐日期 : 10月02日(星期五)聚餐時間 : 晚上7:30~8:00集合聚餐費用 : 每人烤肉吃到飽: $299,啤酒暢飲加: $99 (個人決定),每桌收開爐費: $100元/爐 (同桌人均分)聚餐地點 : 台北縣中和市橋合(和)路77號希望此次活動大家可以熱情參加,騎車以外也讓大家可以聚聚餐瘋狂一下~當然也請大家多邀約朋友一起"共襄盛舉"來玩~所以請大家在下面先報名寫上自己的名字(或朋友的名字),以方便我們統計與事先訂位~最後也麻煩各位如有參加的好伙伴請於下週"9/29(二)"騎車日~向"俊欽"做"預繳$100元"費用,其他費用再以現場收取~此次活動真誠邀請大家參與~你們的參與是給我們最大的動力喔~謝謝囉*任何問題再請與我們連絡*網站連結:http://www.waterfrog.com.tw/about.asp01.國勝02.聰文03.ROSSI04.STELLA + 兩位小朋友(1個2歲9個月 1個1歲10個月 應該不用收錢啦)05.頭仔(那天有課,不用等我,我那天會是壓垮大家酒量的最後一根稻草!!)06.07.08.09.10.11.12.13.14.15.以下繼續......
irene0680 wrote:新店+1 如果要不騎...(恕刪) 大家報名時也提一下地點看法~謝謝新店分店我們的"不是隊花"宜蓁有問過了本店有分時段與限時18:30跟21:30兩時段用餐,且限時3小時PS>>還是改約新店21:30呢??有問題再提出囉~謝謝
引言:2009-09-25 09:19 by bigtolo捷運??幫幫忙??哪有人喝那麼多還去坐捷運的阿!! 等等吐在月台要罰5000大元耶!!找個計程車好招的地方就好了!!重點是續攤的地方近不近的啦!!啥??你(妳)說你(妳)喝很少!!吃到飽勒!!輸人不輸陣的啦!!沒把酒喝乾可是會被玉兔笑哦!(想想那隻兔子的嘴臉)!!XXX工程司妳在刁我的文件妳試試看!!(對不起我失控了)與會酒醉飯飽後,"麥克不正常續攤幫"的門口集合出發找嫦娥摟!!麥克萬歲!!!阿修也萬歲!!頭仔旁邊慢慢睡!!要看玉兔 叫阿寬裝扮一下就好了拉不用花錢又有笑果 一舉兩得反正去哪我都報名拉
新店附近有KTV嗎!!有的話都OK的啦!!小弟也都OK的啦!!重點是在麥克不正常續攤幫的後續流程,請依據不正常麥克依部頒佈之{酒醉飯飽後續流程執行與匪類辦法}(暗公教字第09250001號函)等相關規定,完成追酒及破嗓之流程,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