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車隊風櫃嘴又惹事了??上東森了

CcCManCcC wrote:
錯了,根本不用管視...而是

"這是馬路"
(恕刪)


您說的沒錯
"這是馬路"
但您知道大部分的馬路本來就是"人車共用"嗎?
還是以您所接受的教育讓您覺得馬路上就是有輪子的最大?


tennebrae wrote:
如果是個失智的阿伯...(恕刪)

有些人人生歷練還不夠
所以容易在一個點上鑽牛角尖
甚至得理不饒人
也不知適時的給對方臺階下
反正什麼事,只要認為自己是對的
就要跟別人輸贏

其實您不用在這種人身上白費脣舌

我如果是機車騎士
路這麼大我會放慢速度直接繞過去
即使按喇叭警示,也不會是這種按法

tennebrae wrote:
如果是個失智的阿伯...(恕刪)


現在是一個看起來正常的阿伯,喊說自己在拍照呦

和無法自我克制的行為人完全不同
無法克制的行為人當然要套入情理拉

我實在不想把一個正常人的不正確行為給合理化...
尤其過往單車族群的什麼下卡不方便所以闖紅燈合理化的說法實在讓人翻白眼。
還有一票同為單車騎士幫忙說話,真的讓人無奈到極點。

elvisbar wrote:
您說的沒錯'這是馬...(恕刪)


我說過N次了

法規有定義行人的使用規定。

誰比較大,端看當下使用方式。

並非直接斷定誰比誰大。


難道我站在馬路中間拍籃球,還不是站中線,而是車道正中間,也不過馬路..

我會是最大嗎?XD
馬路使用方式不是這樣的吧XD
CcCManCcC wrote:
我說過N次了法規有...(恕刪)


小弟還是認為您是否該考慮退出【風櫃嘴事件】的討論~~!!!

因為你總是說著不著邊際的話!!!

曉杯子 wrote:
小弟還是認為您是否...(恕刪)


沒有不著邊阿

一個很明顯的非正常的道路使用行為

一堆自己群體的人擁護,好像大家都這樣做就可以這樣做,這邊特性是這樣所以就沒差?
(對阿所以我前幾年去七股一堆人都沒帶安全帽,當地習慣就這樣,合理合法?)


這是不樂見的

CcCManCcC wrote:
現在是一個看起來正常的阿伯,喊說自己在拍照呦

和無法自我克制的行為人完全不同
無法克制的行為人當然要套入情理拉

我實在不想把一個正常人的不正確行為給合理化...
尤其過往單車族群的什麼下卡不方便所以闖紅燈合理化的說法實在讓人翻白眼。
還有一票同為單車騎士幫忙說話,真的讓人無奈到極點。


我倒是覺得的單車阿伯和機車騎士都不是很正常。

這兩位自我克制的能力都蠻差的,丟台灣人的臉。

話說您為什麼這麼針對單車族群?

下卡不方便所以闖紅燈跟這樓沒關係吧?

過往有單車族得罪大大嗎?

我前任女友是單車族的,我也沒有因為分手而討厭單車族啊。
tennebrae wrote:
我倒是覺得的單車阿...(恕刪)


1.我不討厭單車族群(我最近真正只會轟Gogoro)

2.我討厭那種明明主動做錯了,同群體的人就幫忙緩頰(可以默默不幫腔,但不要幫忙把錯誤洗成正常)

3.雖然機車做過頭,但我覺得凡事總有先後順序。


你不知道2009還是哪一年,那時單車風氣很盛到處都是單車海

當時真的大爭議文就是看到一堆單車市區闖紅燈然後吵到網路上來
還有網路上一堆人幫忙緩頰什麼上卡下卡不方便的

我只是要表示,都2019年了,不要回頭到那種讓人翻白眼的時代
對就對,錯就錯,沒啥好幫腔的
elvisbar wrote:
您說的沒錯
"這是馬路"
但您知道大部分的馬路本來就是"人車共用"嗎?
還是以您所接受的教育讓您覺得馬路上就是有輪子的最大?...(恕刪)


沒有人說馬路上有輪子最大.
人車共用的前提是人與車必須都在行進中,除非有狀況或遇到紅燈
今天的問題在"人"停留在路中間拍照,拍照並不是在使用道路行進


法條自己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摘錄其中
第 六 章 行人
第 133 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
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有一點好奇想知道的是...
如果單車騎士照相的位置.停的是一部轎車...
機車騎士會長按喇叭.直衝至轎車車後停下來與車主理論...
還是視而不見從旁邊閃過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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