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0307 wrote:
無奈遇到這樣不對的人...(恕刪)
就連與競賽對手間產生的擦撞都應該設法在事後找到當事人道歉或問候了
更何況你撞倒的是跟你完全不同組別的女士
事後的不聞不問
這樣的作人處事態度
完整地令人不敢苟同!
再者, 既然是"菁英"
就算沒佔在混合組別的前面排位出發
也該禮讓前面車友的用路
就是要超車也技術好一點吧
技術又差勁又沒品的騎車
我想平常用路的技術 品德 也是相仿的吧
請本人或知道的人告訴我您/這位黃"菁英"先生的其它交通工具的車號
在路上要是不幸遇到了~我會設法離的遠遠的!
= = = = = = = = = Mouth Cannon Rules!!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