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家會把參加競賽活動當成"消費"行為~
付錢就該有東西吃~付錢就該有什麼有什麼的.......
又不是上餐館?還是參加什麼社團活動...
自行車活動是該讓人吃飽喝足的活動嗎?
只要有分出名次~能比高低的活動就是競賽~也許有人不在意名次問題~
但這和"消費"行為還是不同吧.....
難道大家都沒想到如果關門了沒東西補給的備用方案嗎?
200K耶....
用逛大街的是要逛很久的~沒想到可能會逛到天黑嗎?
大會不是有規定要配備大燈及雙尾燈嗎?
我是沒騎到晚上啦~不知道到底路有多黑~但是有可能比我們平時夜騎山路黑嗎?
沒夜騎山路的習慣就來報200K哦....有勇氣捏~!
奇怪的是我回程並沒有迷路呀....我也不是花蓮人~這路也是第一次騎
怎麼我看每個大路口都阿蛇在~還是我眼花?
也許是因為我在春日派出所有進去補給~裡面的阿蛇親切到令我印象深刻~
所以之後的每一個路口都很注意阿蛇的位置~向他們揮手打個招呼~有特別注意吧!
甚至想趁停紅燈偷懶一下都沒機會~全程都被迫不必停紅燈及路口......

如果因為參加人數過多造成主辦單位人力不足, 補給不足...., 是否可以考慮限制名額, 以維持活動品質及主辦單位的口碑?
協會成立的宗旨應該是"服務", "推廣自行車活動"為主(營利為輔), 那是否應該站在"社會大眾"的立場來思考, 讓車友安全, 留下難忘的"好"回憶, 也能繁榮地方, 帶動花蓮地區的觀光(而不是對當地帶來髒亂, 因管制交通的不便), 我猜花蓮當地也不希望這是"一日繁榮", 而是長期穩定的繁榮. 或許辦一個六千人的活動 (加上家屬親友團, 車隊支援組可能進萬人) 得到一些負面評價, 不如辦兩個三千人的活動 (或三個兩千人的活動), 讓"大家"(不是只有"參賽者"而已)都留下美好回憶的活動.
一點淺見, 僅供參考.
To ride, or not to ride! --- Lonely Rider 豆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