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輿論撐腰下,體委會終於硬起來、「堅持全國車協於楠梓自由車場進行最後一次選拔.......」:
飆贏黃亭茵 蕭美玉進亞運
蕭美玉是以36秒520,打敗黃亭茵的36秒780,奇怪既然兩位選手都有36秒78、在亞運奪銀的實力,為何就不能都去?早做如此決定就沒有那麼多口舌了!難道是我們國家自我設限、每種項目只能一人參加不成?但國際比賽又為何常見一國包辦相同項目的兩面、甚至三面獎牌?車協早該爭取她倆都去了!
黃亭茵若無平時努力的付出,也不可能有挑戰蕭美玉的水準!大家再幫一次忙吧?把黃亭茵也拱上亞運舞台,一起為國爭光去!
當初黃亭茵勝出時為何沒有人說成績都很好,兩個一起參加?真難看~
如果這是一場公平的比賽,我是黃亭茵應該也沒臉去參加。輸就是輸了~今天如果是蕭美玉輸了,我不知道大家會怎麼說?搞不好難聽的話都出來了~
老話一句,個人也愛騎車也愛唱歌,成績自爽也不賴,裝備都是自己出錢買的,當當興趣我很快樂~
職業的東西就是商場,甚至只要談到錢談到補助的都是,不然阿狗阿貓為何不補助?
管你是選手還是甚麼單位,走這條路要把興趣當飯吃,那動不動就不需要把甘苦談拿出來講。
台灣老是把職業運動職業車隊跟國家角色搞在一起,棒球也是,許多運動都是,本身搞職業市場不夠大就不要玩不要嫌,不要結果都是搞成半套,花的還是大家的錢。
~運動只當興趣也是要花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