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一共有五隻狗狗,都是家母從外帶回來飼養的流浪狗
其中有三隻狗狗住在 6 樓,
且那三隻狗狗較容易因為陌生人走動而吠叫躁動
昨天因為是弟弟大喜之日,新人房及佛堂又都設在6樓
考慮到有些婚禮習俗儀式進行,還有賓客進出,
因此先帶到離家不遠的一間動物醫院寄宿+剪毛,
豈知在今天要去醫院將狗狗們接回家的路上,
其中的一隻狗在途中尿了血尿
因為當時剛離開動物醫院不遠,家母立即將狗狗帶回醫院檢查
檢查後醫生給狗狗打了兩針,並且對家母說出:
因為他們在要替狗狗做美容時,狗狗很兇要咬人
所以他們拿了棍子打狗,還告狀說狗狗還把棍子咬掉一節。
回家後家母用手觸摸及肉眼可發現的症狀有:
身上一些部位腫脹,犬齒掉了一顆 (不是斷掉,是整顆不見)
因為剛才得知這件事情,非常的生氣
但現在已經深夜了,狗狗也在休息了
於是目前打算明天帶至中和環球的全國動物醫院做檢查
但因以上情節是由妹妹告知,所以我還是要返回原醫院
問清楚原因
不管怎樣,我個人認為,就算狗狗你無法控制,也不應該打他
你大可打電話與飼主聯絡,沒必要去打狗
而且打成這樣,已經不是嚇阻目的了吧
根本近乎虐打的行為了
剛才爬文查了一些資訊,個人目前的認知
這種行為是否已經觸犯動保法第 6 條 :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因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不知道該做何適當的後續處理
目前只想先把狗狗的傷勢檢查清楚,並搞清楚原因
如果真的為醫院的疏失,我想要求由醫院負責後續延伸的所有醫療費用
我是否要公告出這家醫院? 因為實在是不想有其他人跟我一樣遇到這種事情...
(本文同步 PO 於 PTT 狗版 17973)
◎ 2011-5-23 13:42 更新
今天早上已經帶去中和環球的全國動物醫院作檢查
檢查結論大致為: 肌肉受傷可能造成溶解,影響肝臟指數飆高
以及有腸道受損的現象。
以下連結為今天的檢驗報告、收據及相關資料
特別是肝臟及肌肉損傷的指數高到醫生已經稀釋 3 倍還是無法得到數值
所以才會出現 above 卻沒有指數
下午準備帶著這些資料去找原醫院
看看醫生要怎麼負責
http://tinyurl.com/44eb54c
p.s 1 今天狗狗的情況有比昨天好些,可以站起來行走、進食及喝水了
p.s 2 今天早上回到家中,才知道當時棍子斷一節是因為被狗咬住
可能是拉扯的時候,造成犬齒斷掉,
而血尿的情況,原醫生自己還說可能是因為有把棍子的渣渣吃到肚子...
◎ 2011-5-23 18:08 更新
今天下午拿著報告去找原動物醫院的醫生
結果今天問了半天,醫生都不承認有打狗
但是我在跟家母再次確認之後,確定昨天醫生有說有打狗
總之,醫生今天的說法是:
前天晚上因為狗一直吠叫,在晚上大約 12 點的時候就給狗上了嘴套
方便早上美容師來了之後,可以直接帶狗出來處理
狗咬掉棍子的時候,是在他給狗上嘴套時,他拿拖把棍+繩索要套住狗脖子
可能是那時去拉傷脖子
然後後腿受傷的部分,則可能是隔天美容師做美容時
狗狗有 "自己" 從美容台上跳下
但這部分後來美容師說他有接住狗。
醫生願意負責今天去全國的醫療費用
並願意負責至相關指數恢復正常為止
但希望我們下次開始能回到原院處理
因為我們今天去的那家,是出名的貴... (他自己說的)
錄音檔 ( 因為一段只能最多 15 分鐘,所以分成兩段上傳 )
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KnZx27CGeg (15m)
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zaiUVWiXEYY (4m39s)
neochang wrote:
這種行為是否已經觸犯動保法第 6 條 :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在第三條第八款中有對於虐待定義如下:虐待:指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因此樓主是將寵物帶到離家不遠的一間動物醫院"寄宿+剪毛"
這個原因事實可能會被用來排除第6條中"惡意或無故"
另外對方可能會以"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來爭執"虐待"的成立要件
但是樓主可以主張"管領或處置目的之行為不當或過當"
但這部分在動保法中未明文規定罰則
只好回歸到民法第184條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了
寵物為飼主所有
故為所有權之財產上權利關係
以上
neochang wrote:
醫生願意負責今天去全國的醫療費用
並願意負責至相關指數恢復正常為止
但希望我們下次開始能回到原院處理
因為我們今天去的那家,是出名的貴... (他自己說的)
既然對方也願意負責處理後續
就讓他們盡全力回復原狀好了
但接下來樓主就真的要多花時間精神盯著了
避免又二次傷害
非必要還是儘量避免走法律途徑
勞神傷財
至於其他方法...
那就樓主自行斟酌囉!
狗怕看醫生,絕對與環境 (貓狗唉唉叫)、醫生的態度有關;
不只是打!粗暴的對待,狗就會怕!
暗示是哪家醫院吧;
舉例:台北市貴陽街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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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看到你在狗友會發的文,經驗告訴你:他不是好醫生!不懂動物行為、不尊重動物者,不是好醫生!動物行為專家也是如此說!
不能以態度好不好、有沒有笑容 (曾在動物醫院留言版看到有人吐嘈)、價錢,來說醫生或醫院好不好;
狗是你的孩子,孩子去看病被醫生大吼、(不乖就打你)、用力扯來推去、孩子本能的反抗卻被醫生賞巴掌,你還會認為他是好醫生?可以信任?
後續的治療,換個醫院吧,了解越多,回想過去,所做的事都會讓你心痛,已經回不去了,狗的心理陰影已存在,除非經過專業的行為訓練,不然狗遇到相關的人事物都會嚇的半死!
不要怪你的狗會兇或咬人,狗的行為 = 人的態度、環境壓力、社會化不足 (少見多怪)
至於動物醫院的狗會不會去散步?我家沒住過,但常去醫院健檢,看過員工帶狗去散步,還提了一大桶水去沖,有看過一次帶2隻的、2個人帶3隻的,受傷的狗也可以去散步。
其實最令人生氣的是狗狗受傷是明顯的事實
但是在另一家醫院的檢查報告,是否就能證明是因為人為故意造成?
還是真的如原醫院所說的,他只是拖拉,可能狗狗自己撞到籠子去受傷的
因為我不是專業人士,沒辦法做直接的判斷
所以我沒辦法替狗狗找到真相,我為自己的無能感到生氣
家母確定的說,第一次尿紅色尿液馬上帶回原醫院的時候
醫生有說他們有用棍子打狗,但後來再去找他時
他就不願意承認了,而第一次的話我們也沒有錄音證據
養狗的人應該了解這種自己已經受到傷害,不希望有別人也受到傷害的心理
我也如此希望,所以我也一直很想把這家醫院公布,
不要讓別人也有如此遭遇
但小妹在法院工作的友人的建議是,如果沒有醫院有打狗的直接證據
我們最好是不要隨意公布醫院姓名,免得反被控告誹謗
剛才同事有建議我可以找動物保護協會,看看是否他們會比較有這種事件的處理經驗
能夠提供相關的協助
再次謝謝各位的關心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