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狗去大潤發,結果狗被其它顧客及小朋友玩~~是我的錯嗎?100/06/08 PM:07:40

先聲明,這篇文不是來取暖的,只是我想知道自已是不是和這個社會脫節了?也就是現在社會中常形容的"恐龍xx"?我是個恐龍飼主嗎?

PS:如果沒時間看完整篇文章的人,可以看此篇最下面用"海藍色"的簡要經過述敘。由其是說,為什麼要帶狗、為什麼不留一個人下來、為什麼沒拍到小孩子在玩狗的瞬間相片、為什麼保安要負責顧等等大大~~

--------↓詳細過程(適合有時間的人了解)

話說某天的晚上將近十點左右,我和內人在外面溜狗時,內人說明天小孩子要喝的牛奶沒了,叫我快點帶到附近的量販店買牛奶,不然十點半左右,應該店家就會關門了~~

我們當時的位置,離最近的量販店由近至遠=>大買家(5分鐘)=>家樂福(9分鐘)=>大潤發(14分鐘)。但想想,前面二家都沒有寵物寄託的服務,只有離目前最遠的大潤發發在結帳出口有寵物的籠子可供寄放,於是就趕快騎著機車到大潤發買牛奶~~

到大潤發時,差不多十點十五分左右,我們在裡面迅速拿了牛奶,以及買了狗狗的一些小東西,大約結帳出來時,十點二十五分,此時我看到結帳區的狗籠有一群小朋友在玩我的狗(說實在的,我不想形容現在的小朋友有多"好動",所以請先不要用他們很乖的角度在玩狗…),當時我又往距離不到3步的保安人員那邊看了一下,他此時正在和一個穿紅衣服,又帶著對講機的服務人員在聊天(我站在他們附近,而且內容聽起來,和工作完全不搭嘎)

接下來,我把狗抱出來之後,感覺的出來,狗狗一直在發抖,而我也隨即往旁邊走了2步,問那個保安說,為什麼有人把顧客寄放狗的籠子隔板打開,你不阻止?而保安就回我說:我的工作是看顧客未購物出口這邊而已。隨後保安就一副不想理我的樣子,繼續看著"顧客未購物出口"~~

總結:今天我很想問,難道我帶寵物去大潤發,就應該寵物被人家玩嗎?而這邊的保安到底有沒有問題?換個例子說,今天我寄放I PHONE到服務台,難道就可以供人家玩嗎?寵物比東西還不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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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覆至14#~
首先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在下先一一的解釋各位所提出來的問題。
第一:為什麼不是我們一個留在外面顧狗?
答:沒辦法,剛好我交到的這個女人,天生怕生又膽小,她不敢一個人在外面顧狗,或是一個人進去大賣場買東西(她只敢一個人去全聯)。我不確定各位大大,的另一伴是否有這種情形,但是在結婚前,我就只知道她是個不能獨立的人,但我還是會陪在她身邊的。

第二:為什麼不罵小孩或爸爸?
答:罵小孩…我自已會感覺有點以大欺小…至於爸爸方面,我覺得這樣子的人,實在太多了,罵有用嗎?我抱持著,他是個負面教材,來警惕自已,不要做這樣子的榜樣給自已的小孩子看。凡是不是自已的東西,就不要亂碰。

況且,我第一反應,是覺得,我特地把他蓋下來的板子,為什麼其它顧客可以把他打開?距離不到3步的保全,都可以不聞不問嗎?而且把狗放進去時,就和我們去寄放東西時,會給我們個牌子,讓我們領回時,確保身份。

第三:今天已寄信去總公司反應了。我只想確定,我的觀念是不是有問題?

第四:至於為什麼帶狗去量販店,主要原因是明天小孩的早餐所需要的牛奶沒有了,而且是內人在晚上我們固定帶狗散步時,臨時想到告訴我的,如果把狗放回去家裡,在到量販店,時間上會來不及的。況且,他們有提供寄寵物的服務,我們才會過去這一家量販店的。反之,今天如果沒有提供的話,我們就不會去了。

第五:當下本來想,馬上過去制止玩狗的小孩,但是想想,如果要反應給他們總公司的話,套一句01的名言,所以就拍了照片之後,在馬上把狗抱出來,在"立刻反應"給我旁邊的保全說,我寄放在這邊的狗,牠的隔板被打開了,你難道沒有阻止嗎?所以當下,小孩及他們的爸爸都有聽到,但也是一副事不關及的走掉了~~

第六:TO:14F:是隔著籠子玩狗的。沒有抱出來~但絕不是純欣賞而已…而且為什麼沒事先告知保全看一下,是因為狗籠距離他約三步的距離。舉個例好了,如果我今天去停車在管理人員旁邊,難道還要在和他說,幫我看一下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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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覆至46F
首先再次謝謝各位大大的撥空回答。先挑幾個正面的大大的問題回覆一下。
第一:狗狗被玩時,我站在離牠不遠處,停了約10秒左右,所以確定,牠是被玩,而不是被"純欣賞"~

第二:停車場的舉例,是有點瞎,但是情況差不多,只不過一個是東西,一個是生命。又或者說,我在停車場管理員旁的車子,在那邊"拍打"車子。那是我有問題?還是沒勸阻的管理員有問題?

第三:寄物櫃旁,大潤發有放二個寵物的籠子,這是我以前就知道了,所以在選擇要購物的環境下,我們選擇離當時環境最遠的大潤發(前面有提到。)~~

第四:至於有一些人表示我內人方面的問題,我是認為她的生長環境很單純,社會歷練也不夠,所以在陌生環境,又或者人多的地方,總是會不習慣一個人面對,但也因為如此,和她在一起生活,大部份還蠻輕鬆的,畢竟,很少聽到她在批評人,反倒是會處處從別人的角度去關心對方。現在要找這種人,個人認為少至又少了。

第五:TO:46F:可能我的中文造譯不太好…被虐和被玩…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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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覆至83F
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以下先簡單回覆各位的疑惑~~
第一:發現蠻多大大都會針對內人做人身攻擊,起初我會這麼說,是因為把沒辦法留下一個人的原因說出來。

第二:有些人說,為什麼不去7-11買。那是因為我們的消費習慣,是在量販店,而來這邊買了十多年,第一次因為這麼臨時的狀況下,才會在散步時,一起把狗帶去量販店。

第三:小弟針對的是,小弟把黃色的隔板放下來,而這塊隔板,又被其它顧客給打開,當有人做這個動作時,站在距離約3步的保全,卻不阻止?任由其它顧客,在玩狗?


麻煩請全部看完這篇,在給我些意見,謝謝喔~因為有太多人,只看一點點,就回覆留言,導致有些因素,在前面就說的很前楚了,而事後在諸葛…





----↓簡要敘述----100/06/08 PM:07:40
A:為什麼要帶狗去大潤發?不帶離家最近的大買家?
Q:因為大潤發有提供寄寵的籠子在出口。而出口又有保全。(但我後來才知道,他不負責看管,就算有人正在逗寄放的寵物時也是如此。)

A:為什麼不留一個人下來?
Q:如果我知道提供寄寵的服務是如此,樂透每期的億萬得主肯定是我。況且,在網路、現實生活中,我從沒聽過寵物只提供寄放,但不提供看管?(不過停車場的服務,確實是如此,我不清楚車子可以和寵物劃上等號…)

A:為什麼要怪保全?
Q:如果他是走來走去的巡視各個收銀機,我肯定不會怪他的,但是他從頭到尾,就站在離該公司所提供的寵物籠子不到3步的距離…

A:為什麼沒拍下,小孩子玩狗的一瞬間畫面?
Q:…我是臨時去購物的,況且我也沒有單眼可以在室內瞬間補捉到玩狗的畫面…而且看到自已的寵物被玩之後,還有心情在那邊等"一瞬間"的畫面嗎?當時腦海只閃過,我一定要有相片做為佐證…拍完之後,當然快點把狗抱出來。

A:為什麼不去反應給他們主管,反而來這邊取暖?
Q:我已經有寫信去總公司了。而會把這件事PO在上面,一方面我想知道,我個人的問題在那邊?又或者下次我可以用什麼更好的方式來避免這件事的發生。另外,換個方向想,這也算是個寵物方面的經驗,也可供大家參考。至於取暖嘛……我實在不懂,取暖?我在MOBILE01的帳號會多什麼東西出來嗎?又或者我的戶頭會多幾塊錢嗎?這是什麼名詞?

A:為什麼不去7-11?
Q:因為消費習慣的問題,都已經在大潤發消費十年了,連結帳時,我都是唸會員卡10個號碼給收銀人員了…我都已經會背了~~


帶狗去大潤發,結果狗被其它顧客及小朋友玩~~是我的錯嗎?100/06/08 PM:07:40
那你怎麼不去罵那些圍在籠子旁邊~玩狗的人?

horse6 wrote:
先聲明,這篇文不是來...(恕刪)


你要正名,不然會被刪
horse6 wrote:
先聲明,這篇文不是來取暖的,只是我想知道自已是不是和這個社會脫節了?也就是現在社會中常形容的"恐龍xx"?我是個恐龍飼主嗎?

話說某天的晚上將近十點左右,我和內人在外面溜狗時,內人說明天小孩子要喝的牛奶沒了,叫我快點帶到附近的量販店買牛奶,不然十點半左右,應該店家就會關門了~~

我們當時的位置,離最近的量販店由近至遠=>大買家(5分鐘)=>家樂福(9分鐘)=>大X發(14分鐘)。但想想,前面二家都沒有寵物寄託的服務,只有離目前最遠的大X發在結帳出口有寵物的籠子可供寄放,於是就趕快騎著機車到大X發買牛奶~~

到大X發時,差不多十點十五分左右,我們在裡面迅速拿了牛奶,以及買了狗狗的一些小東西,大約結帳出來時,十點二十五分,此時我看到結帳區的狗籠有一群小朋友在玩我的狗(說實在的,我不想形容現在的小朋友有多"好動",所以請先不要用他們很乖的角度在玩狗…),當時我又往距離不到3步的保安人員那邊看了一下,他此時正在和一個穿紅衣服,又帶著對講機的服務人員在聊天(我站在他們附近,而且內容聽起來,和工作完全不搭嘎)。

接下來,我把狗抱出來之後,感覺的出來,狗狗一直在發抖,而我也隨即往旁邊走了2步,問那個保安說,為什麼有人把顧客寄放狗的籠子隔板打開,你不阻止?而保安就回我說:我的工作是看顧客未購物出口這邊而已。隨後保安就一副不想理我的樣子,繼續看著"顧客未購物出口"~~

總結:今天我很想問,難道我帶寵物去大X發,就應該寵物被人家玩嗎?而這邊的保安到底有沒有問題?換個例子說,今天我寄放I PHONE到服務台,難道就可以供人家玩嗎?寵物比東西還不如嗎?


那怎麼不請您的內人跟你一起去買?這樣子一個人顧狗,一個人購物?

還是您內人已經先回去?如果是這樣子怎麼不請內人先帶狗回去?

但是您有寫"我們在裡面迅速拿了牛奶"好像您有兩個人一起去,如果平常採買的是您內人,那是否您可以在外面看狗,以免這種事情發生,畢竟籠子內也不一定乾淨,可能有上隻有皮膚病的狗也在裡面,也不一定有璧虱跟跳蚤在裡面,身為飼主的都不會擔心嗎?

希望您的狗狗不要有陰影



剛剛翻了一下動物保護法,罰則對於飼主跟疑似加害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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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動物之飼主,以年滿二十歲者為限。未滿二十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
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
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
二、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及清潔。
三、提供法定動物傳染病之必要防治。
四、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五、提供其他妥善之照顧。
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
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

第 6 條
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 30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使其所飼養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
擾、虐待或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
亡。

二、違反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棄養動物而未致有破壞生態之虞。
三、違反第六條規定,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四、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對於受傷或罹病動物,飼主未給與必要之
醫療,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五、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宰
殺動物。
六、違反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未依主管機關許可方法宰殺數量過
賸之動物。
七、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宰殺動物相關準則
宰殺動物。
八、違反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使用禁止之方法
捕捉動物。
九、違反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三項規定,寵物繁殖或買賣業者於寵物買賣交
易時,拒未提供購買者有關寵物資訊之文件。
十、違反第二十二條之二第四項規定,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於電子
、平面、電信網路及其他媒體進行廣告行銷宣傳時,未標示其許可證
字號。
違反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致動物重傷或死亡,或五年內違反前項第一款至
第八款情事二次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horse6 wrote:

總結:今天我很想問,難道我帶寵物去大X發,就應該寵物被人家玩嗎?而這邊的保安到底有沒有問題?...(恕刪)




你怎麼不跟大潤發的管理階層反應?

保全受顧本來就沒有寵物看管的工作吧!

你這樣說保全也太不公道了吧


horse6 wrote:
先聲明,這篇文不是來...(恕刪)


是那些小孩父母的錯.
這很清楚了
就是狗放在狗籠被人家給玩了
應該要罵玩狗的那些人才對
而且從他的發言看來他內人是在家裡照顧小孩
所以他才會被叫去買奶粉
牽扯這個沒意義


horse6 wrote:
先聲明,這篇文不是來...(恕刪)


為什麼要帶狗去大賣場買東西???
就是忍不住想嘴炮一下

telecatw wrote:
是那些小孩父母的錯....(恕刪)


+1

不該帶狗去賣場

不能因為蹲在地上的爸爸...有點江湖氣息
就去怪賣場保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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