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小弟到台中去找朋友當時是晚上約11點多我開車開在馬路上(兩線道,僅僅只有我一台車子,我開外線)而路旁有一個媽媽帶著兩個女兒跟一隻狗在散步(狗沒有練子)在我跟她們距離約20~30公尺左右的距離狗突然往我車子這邊衝過來當我下的反應就是往左打如果旁邊有車子的話我肯定就撞了因為我大學時騎機車也曾經發生過這樣子的事情而且車還真的有撞到狗想問一下假使我那天開車真的撞到狗誰的錯?依據台灣的恐龍法律我也要負責任嗎?
受祝福的肝 wrote:以前我同學為了閃狗壘...(恕刪) 撞狗也要看情況撞我同學幫忙家人夜市擺攤收拾完畢後半夜回家路途因為趕回家睡覺騎得比較快突然也是野狗衝到路上他想說已經來不及閃 壓下去就好結果車頭內凹 人臉部 嘴唇掛彩 腳骨折 脊椎也受了傷
這跟另一樓被設成唯讀的文章有點關係,另一樓有提到狗沒繫鏈子,飼主是違法的,很多人好像都不知道,應該政府沒在抓吧,另外有找到一個案例,有人騎機車被沒繫鏈子的狗嚇到摔車,飼主是被判刑的。狗沒繫鏈子到底是那個單位管的說。
我遇到的也是相同狀況,結局不同,狗死在我輪下,當時時速才20~30。我下車對著主人說:妳怎麼沒繋鏈子?(一直重複好幾次,其實我也嚇傻了,但我車已經夠慢)主人也心虛了,說平常溜狗都有繫,剛才才解開的。(吼,算我雖?)盡個義務說幫她送醫院,她又拒絕,說狗是老狗,撐不過差不多了,她就在路邊陪狗走最後一程。我慶幸的是還好我要負的責任不大,不然狗受傷的醫療費是很可觀,我付不起。不過,心裡還是有陰影,還把車開到廟裡淨車。奉勸狗主人要有責任感,除了溜狗要繫,大便要清,愛牠也愛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