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終於! 在高雄有中途願意把小喜給我認養了^.^~ 歡歡喜喜地訂好房間買好車票,準備下高雄接狗狗,順便玩個三天兩夜!!~

本來台北也有一隻認養機會很大,但是身體狀況很差,中途說需要負擔醫療費用至少1萬元,我跟台北那位中途說過錢不是問題,只要喜樂蒂健康就好...,而高雄那隻已經被中途照顧約一個月,不用費用但是很健康,也因為我沒照顧過生病的狗狗,所以我選擇高雄的。
豈料! 半路殺出程咬金! 高雄中途說要簽切結書。
我心想:「好吧...反正都要是"芥末"日了!~
」誰知道!!內容之一...
15. 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應给付違約金壹萬元,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故意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於傷或死亡者,本人應另行给付違約金伍萬元,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
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違約金柒成將捐致送養人認定之動保團體,參成為送養人照料其中途貓犬之醫療費及飼料開銷用)
16. 本愛心認養協議書一式二份,一式共二頁,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17. 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高雄地方法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當下,恩...心都涼了這誰要簽啊!!!為了高雄那隻喜樂蒂,我還延後認養台北比較近的那隻!!
但是劇情尚未結束!!
當我聯絡台北的中途時...又有爆炸性發展!!


以下是台北中途的留言
其實,所有的訪客裡,你是我會排在第一順位領養的人。
那天在醫院,你對Una的溫柔和關愛,一舉一動,我都看在眼裡,也認為,Una在你身邊會很幸福。
反觀你女友,從頭到尾的面會,除了玩手機,就連Una主動要與她撒嬌,我沒看到她摸過Una。
一開始我和你說過,家人、同住一個屋簷下,他們對於狗的態度也很重要,我看不到你女友對Una有想成為家人的誠意,更感受不到她疼惜Una。
當她一聽到Una是女生的表情和反應,我也同樣看在眼裡。
我想說的是,我想為Una找到一個真心疼愛她、接納她、包容她的家庭,而不是去做小媳婦、聽人嫌棄她的缺點,這不是當初我救援他們的本意。
我相信你,但我無法信任你的家人。
很抱歉。
挖利勒...難道老天真的要逼我用買的嗎?? 我女朋友只是比較怕生而已= =~(嘆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