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被別的人的狗咬傷,要如何申告或是有更好的辦法?(請內詳)

發生時間 2014/12/04 被咬時間大概晚上10點

出門的時候,看見平常都會看到的兩隻黑狗,今天多了一隻金黃色的狗(不常看到),再發機車的時候
金色那隻會不時靠近,你轉頭時,他又會跑遠,我不以為意,然後當我剛起步沒多久,他靠近我,
我怕我繼續加速(當時時速20左右)他會追上,於是我停下來(125的機車要加速也來不及),他就往左邊的小腿咬下去,本來以為是野狗,後來找到主人,以下是對話

一.

我:你知道你的狗會亂咬人嗎
飼主:不知道耶 我剛回來 我門都有關好啊(我聽到很火大,那我怎麼會被咬)
我:剛剛我就在外面看到他跑來跑去,還咬我
飼主:可是我都有關好啊 那我跟你道歉麻
我:道歉沒有用今天我是還好沒有很嚴重,如果下次有人被咬摔車或是小朋友怎麼辦
飼主:那我給你醫藥費麻
我:這不是錢的問題
飼主:那你要怎麼辦
我:我明天叫環保局把狗抓走


後來我打到環保局詢問,他說有飼主的話是警察的執勤範圍,後來我也請警察一起去找飼主(12/05新增 當我知道規範的時候,我也打消環保局抓走的念頭,畢竟法令比較大,另外尋求合法管道)

二.(這裡我直接講大綱,因為飼主到後面因為我的態度,也不爽了)

飼主:我會放出來讓它們大小便,但是我還會再另外把外面隔起來(前面還說有關好,現在又說會放出來大小便)

警察到之後,就先了解飼主的情況,然後規勸飼主"盡量"把狗管好,套狗嘴套。然後飼主也說明,我的門都有關好,只是晚上十點會放出來大小便,未來他會把"可能"狗鑽出去的地方封起來。於是我問

我:你能給我一個保證,我絕對不會在外面碰到他嗎?(飼主家位於一個斜坡死巷,所以狗能出去的方向只有一條,只要他沒關好,或是飼主以為"關好"了,狗鑽出來約一百公尺,就是案發地點)
飼主:(猶豫不說話)
警察:你(指我)沒辦法這樣規範他
我:既然他沒辦法給我保證他能把狗(還是有攻擊性的狗)好好的關在家,那是不是要他棄養?
警察:事情一碼歸一碼,不能混著談,而且對方這麼有誠意跟你道歉還要給你醫藥費(對方說一千塊,我會打金額是有人會問的話就不用另外說明,還有就算給我十萬我也不要)
我:我今天要做的事情就是預防,如果我下次又被咬怎麼辦?(難道我要等下次被咬才有權利?萬一摔車或是小朋友老人被咬傷就來不及了)
警察:那就罰他
在我和警察協調過程中,飼主說因為他也很有誠意,可是我一直在找他麻煩,所以他在旁邊叫囂

結論,警察說目前只能規勸他,不能對他做出甚麼樣的罰則,而且他也說要賠償你跟你道歉,是你不接受
我也跟他說過,這不是錢還是道歉問題,我要的是預防,飼主根本沒辦法跟我保證能把狗關好,警察還說不能剝奪飼主的自由(我有講可是他會咬人啊)

後來我也跟警察提說,那我要提告他,警察說沒有必要,因為到後面的結果還是會回到我們警察這邊做協調。

我:你知道台灣人很大的問題就是怕麻煩,我今天能執行的權力就是提告,因為我不能找他的狗報仇,也不能打主人,請問我還能做甚麼,這是給他一個教訓。

於是警察就說,那你就去驗傷,然後來找我(吳警官)提過失傷害。

我這邊想請教各位先進,或是有類似經驗的人,討論看看有沒有更好更合理的辦法


12/05新增 等等有時間我會去看醫生,開立醫生證明,下班回家去警局備案(在這文章記錄,往後可以給相同遭遇的人做參考)
很多人的回覆,觀念還是很開放跟正常,這點我很欣慰、開心,如果自己的權益不爭取,誰能幫呢?
飼主似乎也不明白養寵物的應盡義務是哪些,而且我一直強調重點是"預防",當沒有相關法令可以管制惡飼主,那就不通則變,想想有什麼合理的辦法,然後還有人要說我的要求太超過,請弄清楚我的訴求,飼主請把狗關好,管你關哪裡,家中還是鐵籠,不要再發生意外就好,我倒覺得你不把會咬人的狗關好更過份吧。反對的人跟廢死聯盟蠻異曲同工的。

12/06新增 在18:40左右做好筆錄,有趣的是,在我做好筆錄以後,我走出警局,發現沒有三聯單,回去索取,警官說,這個案件找得到當事人,我們這裡有紀錄不用三聯單,一般那種找不到當事人的才需要三聯單
,如果你要的話,我也可以補給你。嗯....我個人覺得蠻幽默的,後來有拿到我就不多想了。

2015/01/28更新 上刑事庭和解了
文章關鍵字
mimebaby wrote:
發生時間 2014/...(恕刪)


你自己不都說了

對方想跟你談..你又不接受道歉,又不接受賠償

重點不就是你不想再見到這隻狗

要叫環保局收走嗎??

至於更好的方法

我只知道對方的誠意

如果是我

我會接受

我也不想因為我的關係

使得一個生命被安樂死
一隻會咬人的狗,試問你想見到嗎?
如果你家附近發生隨機殺人,嫌犯還沒被抓,試問你會不會怕他突然出現?

我的立場很明確,我要飼主能夠把他關好,並不是要他消失,請搞清楚重點,是飼主沒有辦法跟我保證,而且
狗沒辦法控制自己的行為,那飼主是不是要負擔起控制他的責任?如果沒辦法管教,飼主你還養他,你要愛他,就請把寵物教好。

我自己也有養貓,鑄下大錯之前,就會好好管教,而不是放任他

我並不是要他直接請環保局收走,而是要把他管教並且關好,管你關籠子還是家中隨便你,放出來咬人就是不對,只是目前沒有完善的法規制裁這種惡飼主,很遺憾

可以看清楚再回文嗎??
mimebaby wrote:
一隻會咬人的狗,試問...(恕刪)


不好意思

飼主:那你要怎麼辦
我:我明天叫環保局把狗抓走


這是我看到的...

你後面要他保證

是因為警察在場的關係不是嗎

你的發言不也前後對不上嘛?

我也說了

如果是

我會接受

可以看清楚自己的發文再回文嘛?

後來我打到環保局詢問,他說有飼主的話是警察的執勤範圍,後來我也請警察一起去找飼主

請問你有看到上面這句嗎?不然我怎麼會找警察?

能請你看完全文嗎?
mimebaby wrote:
後來我打到環保局詢問...(恕刪)


我有看到呀

但是你的解決辦法

一開始你自己就挑明了

不是嗎???

不然就提告阿...

不要別人回的不合你意

就忿忿不平

我只是表達

如果是我

我!

被咬了

我只能認衰呀

不接受道歉不接受賠償

難道咬回去嗎??

對你而言

就如同殺人犯

對我來說

就是個犯錯的毛小孩而已

難懂嗎??
扯那麼多幹嘛?

請狗主人放風時,加條愛多長多短的狗鍊限制活動範圍不就行





很x很x wrote:
扯那麼多幹嘛?請狗主...(恕刪)


昨天被咬的時候,沒看到主人,照他的說法,就是狗從沒封好的地方跑出去,他只好盡量把那個地方封住,不讓他跑出來

他也沒辦法保證下次會不會偷跑出去再亂咬人(我親口問他,他猶豫沒回答),結論就是一定要多一點人被咬,跟嚴重一點,飼主才會覺得有必要把狗給關好

他連狗都不想關,狗嘴套都不願意給狗戴,我覺得這已經是觀念問題,在協調過程中,不斷地說這隻沒那麼兇,平常都是另外這隻黑色的比較可能會咬人(跟新聞裡的父母都說,我兒子很乖,不會害人,一定是交到壞朋友,還真像),飼主的心態就已經很不週全了,連一點保證都不能給,我想他是一個懶散、消極的主人。
警察說的基本上沒啥問題,對方違法不代表你可以要求他做任何保證,主要就違反動保法(很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通常都是勸導)過失傷害(真的有被咬到不難成立可是不痛不癢警察應該會叫你調解).

順便藉這個案例宣導一下,當你在公共馬路上遇到有追車意圖的狗,請馬上停下來並撥打110,請其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七十條處理.
感覺有養狗的人對於縱容狗咬人的飼主都十分寬容

狗的生命最重要 被咬的人傷口感染都無所謂 有道歉負責醫藥費就好了
yotsuba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