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華視新聞播的高雄虐狗事件

早上出門運動常被流浪狗追,還被咬過,請問招惹到狗嗎?有時很想問問,我算不算被騷擾,我反抗有什錯,這樣算虐狗嗎?是想換成你每天出門被狗追,擔心受怕,每天叮嚀你的小孩,哪裡有狗要避開、要小心,現在還要加上,被咬不能抗拒,因為會被愛狗人士丟雞蛋---------,這算什麼?台灣警察幹嗎?狗有生存權,也有法律保護,你們大可檢舉,憑什麼動手,跟暴民沒有兩樣,在場的警察也不制止,這個政府真的有問題。
li1025 wrote:
早上出門運動常被流浪...(恕刪)


這些愛狗人士也沒這麼清高嘛

男子雖然有錯,但這些衛道人士...可笑
如果開槍的那個人是吃飽沒事幹,我就真的心理變態了!!!
但如果像報紙所說的,兩年多來飽受流浪狗吠叫噪音影響的話,
這個我可以感同身受!
原因是這樣的,我住在新莊伊吉邦社區A棟,旁邊就是後山,住那邊的住戶應該知道晚上就會有一大群流浪狗出來亂叫一通,有時候晚上2-3點還在叫!睡覺都睡不著!!
曾經有住戶請捕狗大隊來抓狗,但是總會有一些自以為愛心的人士出來通風報信,將狗趕到找不到的地方,而且常常準被一堆食物放在報紙上要給這些狗吃,但是常常被吃的一蹋糊塗,造成髒亂!!!
每次看到這些愛心人士都很想跟他們說,既然喜歡牠們,就把他們帶回家養阿~~不要讓他們在外面影響到別人安寧!!!(有一次我鄰居真的說了~但他們似乎不是很高興!!)
如今~我因為受不了長期無法好好睡眠的關係,我沒有選擇暴力,我選擇搬家了!!還好是租的房子,但是那些已經置產的屋主該怎麼辦呢?
我希望這些愛狗人士再指責別人之前,先想想看別人的苦衷,另外想想辦法來安置這些流浪狗!(我相信愛狗人士很多,募款應該不是問題!)
希望不要再看到虐狗事件,更希望不要看到有人被流浪夠攻擊的事件了!!!
最後,要告訴這些以暴制暴的愛狗人士們:多想些辦法來處置、照顧流浪狗,而不要一昧的指責別人~~如果今天受虐的那幾隻狗有好好安置,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了!!!也希望養狗的人士,愛牠就不要丟棄牠!!!!!
九十年代的憂傷 wrote:
這些愛狗人士也沒這麼...(恕刪)


有誰說過愛狗的就是清高??
telecatw wrote:
有誰說過愛狗的就是清...(恕刪)


個人感覺

有問題嗎?

九十年代的憂傷 wrote:


沒人說過!

個...(恕刪)


+1

虐狗跟虐人 我怎麼樣都不會站在後者這邊
我想說的是 我對這位施暴的人 沒什麼太大反應..剛剛好而已

1.這跟前陣子廢除死刑被大家抗議有什麼不同...對我來說.甚至是關心動物的人來說..人神共憤的舉動! 狗的脖子都爛了..全身都是彈傷...丟雞蛋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2.對象雖然是狗..但是注意 自古以來人類是罪大惡極的動物..若是被虐的對象是你的家人或是兒子..狗兒子也可以啦...你真的只會說: 太over嗎?


以上都是人類我們自己去定義的...因為我們是至高無尚的人類!


更正: 高級動物比較貼切
虐狗有罪,該依「法律規定」的罰則處罰虐待動物的人;若法律規定的處罰太輕,應該修法加重,而人民無權私自報復。

拿雞蛋砸人、毀損別人的機車有沒有罪,就看被攻擊的人要不要去提告(現在的輕傷害罪是不是告訴乃論有人知道嗎?)、證據充不充份。法官依證據、依法律規定來判決罪行是否成立。

非常同意動物保護團體拿證據去告發那個人虐狗,那個被砸雞蛋、被推倒車的人也有權力去告發那些砸蛋、推機車的人。兩造的罪行成不成立,由法律和法官來判定。

另外,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也是最後的防線。沒違法不見得沒違反道德標準~~
那麼..樓上的二位?~要開始pk了嗎?....
一本道 wrote:
一群“愛狗”的人士逮...(恕刪)

那些動物保護協會的人
實在是很誇張
也許虐狗不對
但動手虐人就可以嗎?
協會的人應該著重減少流浪貓狗為重點
而不是帶著食物去餵街頭的貓狗
導致街頭流浪貓狗越生越多
有些貓狗生了小狗小貓
就不照顧了(可能狗貓自己都吃不飽吧)
導致整窩的小貓狗餓死
造成社區的問題
這些餵食流浪貓狗的愛心媽媽們知道嗎?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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