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奇動保團體真的愛狗嗎?

此次事件的發生,的確不符合生命教育,

但是如同前面大大所說,事件主角的個別行為(在服役中,應算是成年人),有需要到無限上綱到部長出面道歉、單位長官連坐逞處?
發生地點雖在高雄,但市長需要放話"不是部長道歉就算了"?

那是否各地發生的交通事件,各縣市的交通局長、處、科長也都要連坐懲處,交通部長也要出面道歉,還不能算數。
jill1124 wrote:
如果缺乏正當性,動...(恕刪)

是犯罪行為、有刑事責任,然後呢?交給法官判決不好嗎?
再來,這樣就能把後續民眾的蛋洗還有噴漆行為合理化嗎?
蛋洗跟噴漆或許不違法,但你要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抹茶麻糬 wrote:
是犯罪行為、有刑事責...(恕刪)


軍人連道歉都害怕嗎?
動保團體有能耐把軍人叫過來審問嗎?
動保團體有能耐進入營區嗎?
動保團體有能耐對軍人記過處分嗎?
誰有權力安排這一切?
然後出面交涉的動保人士倒成了代罪羔羊,
塑造成軍方被百姓欺負的可憐形象?

抗議是沒有權力的人無奈的選擇,
僅有的方法,
如果這次沒有人出來做,
軍方誰會計較這種犯罪行為?
又然後呢?

出來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才是負責任的表現,
時代不一樣了,

jill1124 wrote:
軍人連道歉都害怕嗎...(恕刪)

……所以你的重點到底是道歉還是民眾噴漆蛋洗是合情合理的?
抹茶麻糬 wrote:
……所以你的重點到底...(恕刪)


如果沒有抗議行動,
軍方會道歉嗎?

如果這一腳沒有踢得很用力,
軍方會從按摩椅上跳起來嗎?

jill1124 wrote:
動保團體有能耐把軍...(恕刪)

收集證據,交給警察跟動保處……我很好奇民間協會衝過去軍營之前有先這麼做嗎?
抹茶麻糬 wrote:
收集證據,交給警察跟...(恕刪)


這是抗議的先行程序嗎?

太平日子過太久了,
什麼軍紀連犯罪行為都敢做,
還有人為了犯罪者道歉感到可憐

jill1124 wrote:
這是抗議的先行程序...(恕刪)

你不收集證據交給警察跟動保處當然沒人會辦啊……因為這是他們負責的東西
抹茶麻糬 wrote:
你不收集證據交給警察...(恕刪)


麻煩請google

動保團體先向議員反應求助,
議員會同主管機關動保處前去調查,
因軍方阻擋無法調查,
民眾透過網路得知後才前往抗議,

程序要先弄清楚,
行政法有刑事處罰者,
必須由地方主管機關調查有涉及刑事責任時,
才由主管機關向司法機關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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