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bdog wrote:也是啦= =就只想...(恕刪) 01其實很多律師在逛的(之前兩性板家暴就很多人冒出來)不過你這種享免費諮詢的恰巧是律師最討厭的類型...大概會回你的就是我們這種閒閒的~律師應該不會理你XD只能說契約站得住腳,就去上法院,一定會賠一點...算是花錢買人生經驗以後記得契約要更明確,營業場所最好不要讓房東像走自己廚房一樣自由,真的氣會差
如果是我就走調解途徑個人認為房東應該是想租更高價格給別人所以刁難你們寵物的問題其實很好解決,而樓主你自己不適也說撤走了,但房東還是不願意解決?如果是這樣,你都已經不養寵物,但房東還是堅決要你走,那就是有鬼了
阿花之戀 wrote:看合約怎麼寫 就怎麼...(恕刪) 你太天真,現在合約都會註明,恢復原狀要搬家了,如果裝潢能留給房東那是最好的了,因為你不作了,或搬到別的地方作,這些裝潢都不可能搬走他要你恢復原狀,光是叫人來拆除費用就是好幾萬!!我之前租一個店面後來沒作,房東也是說,恢復原狀! 拆除費花了十萬
如果當初簽約時沒說現況還屋.那回復原狀也是一大問題如果有提前解約要賠償裝潢費之類的要註明在合約裡.不然制式合約裡的條款應該是房東賠你押金當然你可以賴皮死不搬走房東要你搬.要走法院拿到強制處理才能趕你們走.他不能直接進你承租的地方趕你走我之前租地營業地方就是旁邊有留一走道讓房東走不然房東這樣經過你的營業場所真的很討厭房東要租人就該考慮到不打擾到人家做生意祝你好運!!
kbdog wrote:...(恕刪)對方已經拋出 不管合約 就是貓不走 就要搬走不過合約上沒有提到違約的問題這點怕比較無法爭取 個人覺得其實事情沒那麼嚴重 -- 或者說複雜~有爭議?走調解先~調解不成或有一方拒絕調解,走法院~基本上誰違約誰賠償的責任就大一些~合約上沒有提到違約賠償的問題?~沒寫並不代表不能請求啊;當然法官會不會準又是另一回事~記得該作的舉證準備作業要做好~好比因為這事請求賠償的金額...然後記得找新店面 -- 告輸了固然要搬,告贏了樓主應該也不會想要續租~做生意固然要以和為貴,但是人家都打上門來甩態耍賴了還以和為貴?~
kbdog wrote:不會啦,感謝你們幫...(恕刪) 你們簽的是書局合約?那他應該不會去公證要上法院他得先補稅+懲罰性罰款,就讓他去搞,他會比你慘妳沒欠租,有對話紀錄同意養貓,他弄不到你以和為貴?到這地步了就別鄉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