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Net wrote:



養這麼多隻,我...(恕刪)



大部分都已經被預訂要領養了


謝謝回文喔

kbdog wrote:
也是啦= =就只想...(恕刪)


01其實很多律師在逛的(之前兩性板家暴就很多人冒出來)
不過你這種享免費諮詢的恰巧是律師最討厭的類型...
大概會回你的就是我們這種閒閒的~律師應該不會理你XD

只能說契約站得住腳,就去上法院,一定會賠一點...算是花錢買人生經驗

以後記得契約要更明確,營業場所最好不要讓房東像走自己廚房一樣自由,真的氣會差


如果是我就走調解途徑

個人認為房東應該是想租更高價格給別人所以刁難你們

寵物的問題其實很好解決,而樓主你自己不適也說撤走了,

但房東還是不願意解決?

如果是這樣,你都已經不養寵物,但房東還是堅決要你走,那就是有鬼了
阿花之戀 wrote:
看合約怎麼寫 就怎麼...(恕刪)

你太天真,現在合約都會註明,恢復原狀

要搬家了,如果裝潢能留給房東那是最好的了,因為你不作了,或搬到別的地方作,這些裝潢都不可能搬走

他要你恢復原狀,光是叫人來拆除費用就是好幾萬!!

我之前租一個店面後來沒作,房東也是說,恢復原狀! 拆除費花了十萬
不知道妳們合約是否有公證過?
反正一切按照合約走 他要不理合約就照合約上寫的賠償租金幾個月跟裝潢 搬遷費用
如果沒公證八成也沒繳稅 再咬他這點 最後撕破臉確定搬遷跟國稅局檢舉
如果當初簽約時沒說現況還屋.那回復原狀也是一大問題
如果有提前解約要賠償裝潢費之類的要註明在合約裡.不然制式合約裡的條款應該是房東賠你押金
當然你可以賴皮死不搬走
房東要你搬.要走法院拿到強制處理才能趕你們走.他不能直接進你承租的地方趕你走
我之前租地營業地方就是旁邊有留一走道讓房東走
不然房東這樣經過你的營業場所真的很討厭
房東要租人就該考慮到不打擾到人家做生意
祝你好運!!
Bazooke wrote:
如果是我就走調解途徑...(恕刪)

對方也寄存證囉
jellyzeri wrote:



01其實很多律...(恕刪)

不會啦,感謝你們幫我出意見

kbdog wrote:
...(恕刪)對方已經拋出 不管合約 就是貓不走 就要搬走
不過合約上沒有提到違約的問題
這點怕比較無法爭取


個人覺得其實事情沒那麼嚴重 -- 或者說複雜~

有爭議?走調解先~

調解不成或有一方拒絕調解,走法院~


基本上誰違約誰賠償的責任就大一些~

合約上沒有提到違約賠償的問題?~

沒寫並不代表不能請求啊;當然法官會不會準又是另一回事~


記得該作的舉證準備作業要做好~

好比因為這事請求賠償的金額...

然後記得找新店面 -- 告輸了固然要搬,告贏了樓主應該也不會想要續租~


做生意固然要以和為貴,但是人家都打上門來甩態耍賴了還以和為貴?~

kbdog wrote:
不會啦,感謝你們幫...(恕刪)


你們簽的是書局合約?那他應該不會去公證

要上法院他得先補稅+懲罰性罰款,就讓他去搞,他會比你慘

妳沒欠租,有對話紀錄同意養貓,他弄不到你

以和為貴?到這地步了就別鄉愿了
心大本事小,人窮嗜好多~ 巧者勞而知者憂;無能者無所求,飽食而遨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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