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更新)可惡...惡劣中途未經寄養人同意私自把狗狗掩埋山上!!! (已解決)

真的是太可惡了!!!
不僅沒把狗狗顧好
連她死後也不把她安置好

唉 這些人實在是沒有人性阿


小沾醬 wrote:
寄養人讓中途有機可趁~我去寄養人的網誌裡看見她寫的好像很喜歡那隻臘腸
這麼喜歡的狀況下~以常理來推斷,狗死了沒去看牠就算了~最後一程也不去送牠
寄養人都這麼不關心了還期望中途會比寄養人更關心嗎~這才是笑話咧
如果死的第一時間還是隔天沒去看牠.火化也委由他人來處理未送牠最後一程
以上這兩點都不能做到~那麼就別在網誌裡寫的多愛那隻狗
這樣不虛偽嗎?別人會怎麼想呢?

這位小朋友~就是因為和欣那篇讓我開始厭惡不理性的"愛狗人士"
我就在想:好哇~你們這麼愛狗愛到沒分寸的人~那麼我就用你們愛狗人士的高標準來檢視你們這些自以為很愛狗的人~結果咧~原形畢露啦~你們愛自己勝過愛動物啦~很自私罷了~上來po文搞的自己是受害者好像大家都要可憐同情妳們一樣~
我現在回頭去看和欣那篇~只會讓我發笑~因為每一段文就有破綻~破綻連篇啦~你們愛自己勝過愛別人啦~還說的冠冕堂皇的~用悲情牌來混淆別人~自我感覺良好的其實是你們這些動不動就爲了狗跟人的關係搞的烏煙瘴氣的愛狗人士啦~在現實生活中~爲了狗搞壞人際關係的還有賈鴻秋老師啦~妳們要不要也學學她一樣不食人間煙火啊~沒關係~不必跟妳們一番見識~妳在理性人士眼中只是一隻誤闖叢林不懂事的小白兔罷了很樂


呵呵~妳招囉~原來妳這麼清楚這整件事有沒有跟其他利益團體或個人沾上關係喔
妳是樓主的誰啊~朋友嗎?還是另外一個中途~還是另外一個中途的好朋友
我是合理的懷疑~樓主沒出來說清楚倒是妳一直要滅火~是怎樣(恕刪)


我指的是你發的文根本是笑話 ,你理解力有這麼差嗎?
一般寵物死了送動物醫院去火化,不買塔位的話通常是不會去看的
寵物殯葬業有一種稱為「大眾桶」的集存方式,就是給沒買塔位的寵物放骨灰的,主人去幹嘛?
照你這樣說,只要是寵物主人送寵物去醫院交給醫院處理遺體,通通都不愛狗了?

和欣那篇最不理性的人是你,因為你覺得他是好醫生,所以完全否定受害飼主的言論
人家沒受害幹麻PO文啊~ 你那堆發言讓人覺得簡直和欣像你老子一樣,護航到那個地步耶~
你愛自己肯定也勝過別人,也肯定勝過你家寵物
中途有好有壞,遇到不好的中途提醒大家在你眼裡到底有啥問題
我看你是沒遇過不好的中途才講的出這種風涼話吧
賈鴻秋是動物收集癖,動緊小組上也是罵翻了,要見識人有多險惡那邊絕對看的到
不食人間煙火的小沾醬也會懂什麼叫動物收集癖嗎?

我可沒說有沒有掛勾,硬要說有協會或中途扯入的人是你,還鬼扯說是合理懷疑
你合理懷疑,可是我並沒有看到寄養人寫出協會名字,我不覺得這有啥好懷疑的
麻煩不要再跳針了,你從頭到尾無視「中途收錢宣稱火化卻沒有做到還欺騙寄養人」這個事實
硬要歸咎於寄養人的問題,真的不理狗的話會去救牠還付錢找中途嗎? 中途也有免費的耶

你一直替事件中的中途滅火,把責任踢給寄養人,我看你才是居心可議
真的非常非常謝謝大家對安安的關心

我已經知道安安在哪裡了

在3/18日晚上與豬頭妹通了電話

她已經和我道歉也承認錯誤(對於所有處理後事的部分還有說謊的事情)

我接受他的道歉了


安安的事情 真的謝謝大家的幫忙

不管是見過安安的朋友 或是沒見過安安的人

都謝謝你們有著熱愛動物的心 真的!!

安安也會永遠活在我的心裡

如果哪天又遇見需要救助的狗狗貓貓

只要有能力 我一樣會伸出援手

也會記取這次的教訓 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小沾醬 wrote:
對你們某些不理性的"...(恕刪)


我看了不少~小沾醬~這位的文章~
我真的只能說~半瓶水響叮噹~

有些論點我很認同~但有些卻流於口水話~
如果這位親跟他口中的某些"愛狗人士"一樣的理性愛狗的話我想他不會在這邊筆戰了~
01板上很多人都想說自己很中立~唉~中立的話就別發筆戰文吧~
frank111 wrote:
很標準的愛狗人士發言...(恕刪)


這事不關愛不愛狗吧~

我覺得閣下好像沒把文章看完耶~

今天並不是樓主要求要把狗狗火化的~

而是豬頭妹自己跟樓主說的~

但是實際上豬頭妹卻是隨便把狗狗埋起來~

我覺得...

豬頭妹沒有火化就沒有火化~

何必要騙人呢?

騙人這點才是樓主介意的阿~

angel520kimo wrote:
臘腸"安安"事發原委...(恕刪)


那個豬頭...真是豬頭..大小狗怎麼放同一籠子裡....

現代人沒知識也要看電視吧

angel520kimo wrote:
5/5日更新惡劣中途...(恕刪)


這個人還真是#$%^&*()_+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angel520kimo wrote:

臘腸"安安"事發原...(恕刪)

整棟看完 感覺他只是要賺錢
並不愛狗
angel520kimo wrote:
5/5日更新

惡劣中途又添新案件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9411

原諒一個人 該給他幾次機會???



可以報給週刊了吧,另外涉及金錢的部分我不是法律專才,但找律師提告應該可以成立
不用講愛不愛動物,這已經屬於背信詐欺了


與其說原諒,幫他看清楚自己作的事有多離譜才是真正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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