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Facebook轉貼來給關心事件但沒有帳號的01版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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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這篇文章可能昨天已經陸續被各位熱心的轉貼出去了,
在這邊我謹代表我們全家人,感謝大家的關注!
狗,已經變成外勞的盤中飧了.
再怎麼樣也已經喚不回我家的Q妹.
其實是三名竊賊連手偷走我的狗,
(我手上有監視器轉錄的部份.)
但是只有其中一名被指認出來.
9/21他在家人和工廠經理的陪同下,來我們家再談一次和解.
但我懷疑,因為他的說辭很反覆.
他應該有被教導什麼都裝傻不要說.
他說另外兩個不認識,那兩個是逃跑的外勞.
他說他把狗載到宿舍就走了,
只知道會被殺來吃,
其他事情都不清楚.
對我們來說,這些理由都太牽強了!
以工廠的角度來說,
也不過是一隻狗而已.
何必把事情鬧大!?
找一個替死鬼出來,這樣跟我們跟警察都可以交代就好.
工廠管理外勞的經理當公親,
總是笑笑的,感覺就像父母心裡面的"蕭坤山"...
還聽過工廠的幹部說過,
"多虧這些外勞,要不然工廠外頭的流浪狗,捕狗大隊也抓不完,
現在他們外勞來,一天一隻,不用多久就清潔溜溜"
要講這個,工廠的警衛危機處理也有問題!
當下如果說不能讓外人看監視器,
那不會打電話問上頭嗎?
知不知道就差那一天,我的狗或許就沒事!
再來,凌晨4點多,是可以讓外勞自由進出的時間嗎?
阿非公司的外勞也可以進去囉!?
有計程車司機表示,載過很多小姐去工廠,去幹嘛呢?...找男朋友吧!?
更惡劣的是,我們去調監視器畫面的時候,
警衛很差勁,明明就9/18發生的事情,他還把紀錄調到8/18...
還裝傻說他不會用,要用叫我們自己調...
什麼跟什麼啊~!?
試問這麼大的公司,養這種米蟲幹嘛!?
外包態度還比較謹慎一點吧!
沒錯,沒有所謂的"和解"!
我們所談論的是"賠償"問題.
從狗帶回家養到現在,
算大條的就好,小條的費用不算,大概9萬5.
我敢說我不會去占人家便宜,
但也不會讓人家"偏到".
但我要的是一個公理,
外勞不會有多少錢我知道,
但公司要負起連帶責任吧!
全案已經函送了.
但是外勞管理鬆散,
但是吃狗肉的問題,
就是會這麼實在的依然留存著.
中秋節月圓人團圓,我希望我家的Q妹也跟我們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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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事情真的拖越久越不利!
我到底要花費多少時間來等待?
所謂的善意的回應,只是你來個2次談賠多少錢,
價格談不攏,索性就說外勞逃跑就草草了事了嗎?
狗養1年半,花費9萬.
你跟我說只能賠5萬,還說先給2萬,其他3萬用分期的!!!!
借問你當我家的狗塑膠做的嗎???
9/21說和我們談完要馬上去警局作筆錄,
我們去查證也沒去.
9/22等了一整天,連通電話也沒有,
還要我們苦主去找你們.
還要報社記者先去派出所查證,
工廠經理還自己偷偷去跟警察說要多少錢都賠給我...
晚上報社記者有來,
不是不給你們轉圜的餘地,
記者要來之前,
我也是有先去知會代表喔....
今天9/23事發的第5天.
卻給我在那邊說那兩個外勞都是你們公司的,
但是都逃跑了.
為了一條狗跑路,
對還是不對啊~
虧我爸還在那邊宅心仁厚,
說看今天談的結果如何,再決定要不要刊登出來.
想也知道外勞那邊錢賠不出來,
怎樣你們公司想連連帶責任都不用負啊!
有沒有大公司的風範啊!?
自己的外勞管理失當,
現在連花錢了事都不願意就對了.
我從來沒想過要去為難人家,
住在這裡也快30年了,
打從心裡覺得沒有必要把事情鬧大,
總是希望把傷害降到最小.
說句坦白的,我還怕被挾怨報復咧.
我很善良,但不代表我很好欺負!
從一開始的難過不捨,但是.到現在我只有無能為力的忿怒而已.
我也想要圓融一點,但我不會假裝我很有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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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有點掙扎要不要把後續文貼上來
因為我當初轉貼的目的就是希望大家注意有這種事發生,要顧好自己的寶貝
後續文貼上來後是否會有人因此再次失焦很難說
畢竟事情發生後,接下來的發展到底該是什麼才是大家所期望的很難說
扯到賠償的問題後,很多社會案件的焦點就會變的曖昧不清,甚至失去該關心的事件本質與原委
但是基於我是轉貼的始作俑者
為了顧到沒有Facebook帳號的網友
我還是將它不保留的轉貼過來了
最後還是要和大家說句:
請顧好自己的寶貝,事情一旦發生,是很難有轉還的餘地
不論發生後的發展是什麼,失去一個「你所愛護的生命」這個事實是存在的
個人覺得要索賠之外,但也要教育那些外勞台灣的國情和法律。 。 。不要在讓第二個Q妹離我們而去。而且一個這麽大的工廠本來就應該負責他們員工的行為,連幾個員工的行為都無法負責,我不覺得他們會為他們的產品負責,各位大大以后買這公司的產品前要三思啊! ! !
最後我為可愛的Q妹致哀,也希望Q妹的主人們要節哀,因為我想Q妹應該很捨不得你們這麽難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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