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關注: 遭汽車駕撞死的小黑狗 請幫忙解析車號

bigmouw wrote:
首先你還是在假設性的...(恕刪)


樓主一開始也是假設車主是故意去撞狗的阿

他不是假設會這麼氣憤上網找車主嗎

他又如何知道車主是不是故意的



我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師
在這邊文字意義打轉我又賺不到錢
你要研究麻煩找一個律師好好研究
我不想辯了
puritylife wrote:
簡單說就是他是主人就...(恕刪)


不只是所有人或是飼主可以主張

我之前提到的還有民法所謂的占有人

占有人當然也可以主張

占有人不一定是所有人

例如朋友借一台車給我 我不是所有人我是使用借貸借用人也是直接占有人

我朋友是使用借貸的貸予人也是間接占有人

在法律上對占有也是有保護的不過他不是種權利只是種事實

他必須要有占有本權其受到的保護始可跟一般權利相同所以你這樣的講法是不對的

他仍然可以就占有被侵害請求不過要件請參考我之前的回文這裡面牽涉到很多的法律概念

權利利益為何民法184要這樣規定推定過失跟所謂的過失舉證責任
愛狗人士跟愛抽菸的人都是一樣的人 只顧自己爽就好
只因自己的喜好興趣 去危害到他人的身體安全

政府有能的話 應該大幅提高這些"興趣"的門檻
菸稅就盡量課 養狗也要課稅 反正這些人錢多 多拿點錢來賠償其他人
tsushi wrote:
愛狗人士跟愛抽菸的人...(恕刪)


那是否也該對騎機車開車的人也重罰

因為開車騎車的人排放的廢氣比菸害更嚴重

比起抽煙勝之不知多少

更有甚者

只要是工業都應該禁止因為幹的都是污染空氣污染環境的勾當

同樣事務不是應該做同一處理

還是你依然依照你認為的正義在行事

而忽略了其他人也有其他人的正義

為什麼會有人一直說車主是故意開車撞的啊?
還煞有介事的分析車主如何故意去撞小黑
其實是不是故意的很容易證明阿

請樓主或是愛媽去馬路上躺一下就知道了阿
(強烈建議那位在電視上發言的去躺看看)沒人會故意去撞人吧!大白天的去大馬路躺躺看嘛!
照你們的邏輯每位車主都可以閃的過的,不要怕嘛!
bigmouw wrote:
不只是所有人或是飼主...(恕刪)

你懂這麼多法律沒去做律師真是太可惜了,坐在電腦前陪我們嘴砲一點意義也沒有,不是嗎?

outgun wrote:
為什麼會有人一直說車...(恕刪)


最好把他小孩也放上去 我真想看哪位家長會讓他小孩在馬路中間作日光浴的
恭喜,我想今後可能會加速流浪動物的死亡率,因為引起一堆鄉民的公憤了。

樓主,或許是江小姐,你難道真的看不出來,即使是為了動物爭權,但卻一點正面的意義也沒有,反而帶來了一堆負面的憤怒,我不禁想要問你,你到底想幹麼?

看到對自己理虧的回文就跳過去,這樣不是擺明了自己是耍賴而已,勇於認錯好像還沾不怎麼上邊。

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看到你們愛狗人士這樣無理取鬧,專拿小孩來比較,我總想下次看到路上有團黑色的類似爆胎的物體還是垃圾之類的,我應該也會繼續開過去,避免其他更嚴重的事故發生。開過去後,因為我車上音樂太大聲,即使地上的是愛狗人士沒管好的動物,我也聽不到它的哀號,然後我就繼續過我的人生而已。

開車有壓過東西的人都很清楚,根本不會知道壓到什麼,車子就是跳一下而已,通常都會心想「靠,誰把東西丟在路上」然後繼續開,只要車子沒事基本上不會停下來。

別讓自己的愛心反而害了想要保護的動物,看了你們愛狗人士的反應而憤怒的人不少,而反而會去撞的人也可能會增加,所以我就很想知道,你難道真的不知道你完全只有達到反效果,而沒有正效果嗎?還要再繼續錯下去多久?
神經病的表率:自以為自己不是娘炮,卻傻呼呼的趕緊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告訴大家自己是個傻炮
大家不要怪到真正的愛狗人士,樓主等那些人哪是什麼愛狗人士,一群行為異常的神經病。
我想有一天

我要是在路上開車..看到哪個死小孩(不,是活小孩)不走斑馬線.私自過馬路
我也要撞上去嗎?

我不撞上去,我撞車誰賠我!
誰叫他父母沒教他要好好遵守交通法規

撞到了.我想我也不用下車來查看.必竟是他的不對,不守交通規則.怪誰


不過我想幾分鐘後.我就會被抓了吧 XD

-------------------------

看了那麼多..發覺人都是自私的
不過這也沒有錯啦
就是比較怕死而以....




前天看到一篇拿鐵管打狗的文章
寫的好像很威的樣子

別人沒管好.難道還要你來管
你管很大呢...是住海邊嗎?
拿鐵管私闖民宅...打狗出氣..
看到狗慘叫.心裡很爽....這是什麼心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