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mouw wrote:首先你還是在假設性的...(恕刪) 樓主一開始也是假設車主是故意去撞狗的阿他不是假設會這麼氣憤上網找車主嗎他又如何知道車主是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師在這邊文字意義打轉我又賺不到錢你要研究麻煩找一個律師好好研究我不想辯了
puritylife wrote:簡單說就是他是主人就...(恕刪) 不只是所有人或是飼主可以主張我之前提到的還有民法所謂的占有人占有人當然也可以主張占有人不一定是所有人例如朋友借一台車給我 我不是所有人我是使用借貸借用人也是直接占有人我朋友是使用借貸的貸予人也是間接占有人在法律上對占有也是有保護的不過他不是種權利只是種事實他必須要有占有本權其受到的保護始可跟一般權利相同所以你這樣的講法是不對的他仍然可以就占有被侵害請求不過要件請參考我之前的回文這裡面牽涉到很多的法律概念權利利益為何民法184要這樣規定推定過失跟所謂的過失舉證責任
tsushi wrote:愛狗人士跟愛抽菸的人...(恕刪) 那是否也該對騎機車開車的人也重罰因為開車騎車的人排放的廢氣比菸害更嚴重比起抽煙勝之不知多少更有甚者只要是工業都應該禁止因為幹的都是污染空氣污染環境的勾當同樣事務不是應該做同一處理還是你依然依照你認為的正義在行事而忽略了其他人也有其他人的正義
為什麼會有人一直說車主是故意開車撞的啊?還煞有介事的分析車主如何故意去撞小黑其實是不是故意的很容易證明阿請樓主或是愛媽去馬路上躺一下就知道了阿(強烈建議那位在電視上發言的去躺看看)沒人會故意去撞人吧!大白天的去大馬路躺躺看嘛!照你們的邏輯每位車主都可以閃的過的,不要怕嘛!
恭喜,我想今後可能會加速流浪動物的死亡率,因為引起一堆鄉民的公憤了。樓主,或許是江小姐,你難道真的看不出來,即使是為了動物爭權,但卻一點正面的意義也沒有,反而帶來了一堆負面的憤怒,我不禁想要問你,你到底想幹麼?看到對自己理虧的回文就跳過去,這樣不是擺明了自己是耍賴而已,勇於認錯好像還沾不怎麼上邊。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看到你們愛狗人士這樣無理取鬧,專拿小孩來比較,我總想下次看到路上有團黑色的類似爆胎的物體還是垃圾之類的,我應該也會繼續開過去,避免其他更嚴重的事故發生。開過去後,因為我車上音樂太大聲,即使地上的是愛狗人士沒管好的動物,我也聽不到它的哀號,然後我就繼續過我的人生而已。開車有壓過東西的人都很清楚,根本不會知道壓到什麼,車子就是跳一下而已,通常都會心想「靠,誰把東西丟在路上」然後繼續開,只要車子沒事基本上不會停下來。別讓自己的愛心反而害了想要保護的動物,看了你們愛狗人士的反應而憤怒的人不少,而反而會去撞的人也可能會增加,所以我就很想知道,你難道真的不知道你完全只有達到反效果,而沒有正效果嗎?還要再繼續錯下去多久?
我想有一天我要是在路上開車..看到哪個死小孩(不,是活小孩)不走斑馬線.私自過馬路我也要撞上去嗎?我不撞上去,我撞車誰賠我!誰叫他父母沒教他要好好遵守交通法規撞到了.我想我也不用下車來查看.必竟是他的不對,不守交通規則.怪誰不過我想幾分鐘後.我就會被抓了吧 XD-------------------------看了那麼多..發覺人都是自私的不過這也沒有錯啦就是比較怕死而以....前天看到一篇拿鐵管打狗的文章寫的好像很威的樣子別人沒管好.難道還要你來管你管很大呢...是住海邊嗎?拿鐵管私闖民宅...打狗出氣..看到狗慘叫.心裡很爽....這是什麼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