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關注: 遭汽車駕撞死的小黑狗 請幫忙解析車號


RS~動感臘腸 wrote:
請問您在美國哪個地方??? 光你上面這段話在美國因該是你坐牢的機會比較大喔...............
1~~~罵人垃圾, 2~~~講警察吃案, 3~~~講人敗類還恐嚇要用車壓死

話說回來, 小弟在美國遇過不小心壓死一隻鴿子, 結果被罰400美金
但那鴿子是野生的, 小弟朋友也沒有坐牢阿...............



請問您的zip是多少? 那隻鴿子是市長在罩的嗎?
美國警察素質沒這麼高, 他們習慣亮槍嚇人, 吃一大盒甜甜圈+冰咖啡+中餐館油膩膩外帶餐盒.
七,八個警察找一個流浪漢麻煩. 跑步沒有黑人搶匪快...

坐牢之前可以請律師. 不要隨隨便便就去坐牢.
牢裡很多孌童癖,強暴犯的(大部分有性病).
如果真的因為侮辱人惹上麻煩,請趕快去找shrink,主訴自己最近精神壓力太大. 然後大事化小.

關於鴿子.您是壓到賽鴿嗎還是真的是"警察"?
還是壓爛鴿子沒清理掉,造成環境汙染,然後被鄰居舉報到衛生局才被罰錢的?
如果是這樣,收到罰單24小時內清掉,再去appeal掉也可以.

很多罰單去上訴都可以減免/全免,千萬不要讓他們覺得台灣人的錢好賺,好欺負.


話說紐約市的鴿子都快比老鼠多了.
如果覺得鴿子以及其排泄物造成居住環境汙染可以打311或 212,請衛生部門驅趕或獵捕(實際上是殺啦).
個人是千萬不可以主動去動這些動物.
bigmouw wrote:
汽車引擎的廢氣除了對...(恕刪)


哇! 如果這是妳寫的 我很佩服你的打字速度 沒有 reference 那是標準的"道聽塗說" 無法讓人信服!
如果是剪來貼的, 也請把出處引出來, 沒有來源的文章, 讓我告訴你, 這就叫做"道聽塗說"
有了來源然後才能檢驗其正確性, 不是正式的論文.... 對不起 你還是""道聽塗說"

你說的主題應該是 "汽機車排放廢氣比吸菸嚴重" 吧 可是完全沒看到比較數據 會不會貼錯啦! 要不要再找找!

qenkung wrote:
哇! 如果這是妳寫的...(恕刪)


道聽塗說的定義是在路上聽到一些沒有根據的話,不加求證就又在路途中說給其他的人聽

我所寫的話哪些是沒根據你可以反駁

想要當人沒問題我可以陪你

看是你的肚子有東西還是我的肚子有東西

還是你只是為反對而反對
bigmouw wrote:
還是你認為這世界沒有所謂的污染那才是所謂的道聽塗說吧

在來再英美加拿大跟法國跟澳洲已經有將遺產留給寵物的案例你可以自行去找尋網路很多新聞

英美法加拿大的餐廳可以帶寵物進餐廳這是我在國外實際的感受

我想你應該是被你身為人類的自大給矇蔽了吧...(恕刪)


哇 別動氣嘛! 你之前回文不是都蠻冷靜的嘛! 這樣才有辦法看清楚別人再說甚麼, 準確反擊啊!

我根本沒提到世界沒汙染啊? 你是用哪一隻眼睛看到的?

網路新聞錯誤百出眾所周知! 也不用費心去找了, 記者程度如何你應該也很清楚! 拿新聞來當佐證是學法律的人應有的態度嗎? 先進國家就只有英美法加拿大嗎? 英美法加拿大所有餐廳都可帶寵物喔? 我好像沒有這種經驗!

套句妳的話說: 我想你"也"應該是被你身為人類的自大給矇蔽了吧...

bigmouw wrote:
在國外已經將很多對生物的法律行為付予擬人化例如將遺產留給自己的寵物

但是在台灣是不生效的因為還沒這樣的觀念

在台灣對生物甚至還不是很友善

例如公園經常有禁止寵物入內的規定

公共場所不能帶寵物進去的規定這在國外先進國家是很罕見的(這漸漸有改善)



越來越多娛樂帖出現了
請勿自我矮化.

美國算是先進國家吧? 很多公共場所還是no pet的.
好的是狗飼主幾乎會跟在狗屁股後清狗屎.

但也不盡然,前陣子美東下大雪. 狗在雪堆裡大便,飼主就當作沒這回事.
等一個月後雪融化了, 滿街狗大便的奇景就出現了
閃狗撞死路邊談情說愛的情侶
畫面有些血腥,未滿18歲不建議點閱,
影片中2~3分鐘遭車子撞死的情侶,
肇事者就是因為要閃狗而釀成重大車禍,
所以愛狗人士阿~真的請顧好你的狗....
bigmouw wrote:
道聽塗說的定義是在路上聽到一些沒有根據的話,不加求證就又在路途中說給其他的人聽

我所寫的話哪些是沒根據你可以反駁

想要當人沒問題我可以陪你

看是你的肚子有東西還是我的肚子有東西...(恕刪)


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真是受教啦! 我今天才知道原來 "道聽塗說" 只能用在路上 在家裡就不算喔!

你寫的話自己要舉證, 而不是要別人反駁! 沒有舉證就不要怪別人懷疑

這麼粗淺的常識你不會不懂吧!

失敬失敬, 小弟腹笥甚窘! 肚子裡只有大便沒有長甚麼東西!

不過和一些半瓶水的飽讀之士閒扯淡, 還應付的來, 不用您老費心
太厲害了,才短短幾天,大樓就蓋得比101還高,真驚人...

不過小弟看到這件新聞與後續的討論後,心中突然有個假設...

假如今天的事件是:
小黑狗在路中間曬太陽,那輛車開過來,突然發現那團黑黑的是隻小狗,
駕駛緊急做閃躲動作,轉向對向車道,結果對向車道也有來車,閃避不及而對撞,並且波及路人與住家,
造成多人傷亡與財產損失,而小黑狗因為驚嚇而跑離現場...

如果今天事情是這樣的話,
那會是誰來買單呢?
那飼主會不會站出來說,我是這隻小黑狗的主人呢?
那愛狗人士們呢?

PS.看影片中第二台車的閃躲反應,第二台車的車主應該也是很接近現場才判斷出路上是隻小黑狗,所以才迅速繞過停下車,如果此時對向車道有來車,不知道第二輛車會做出神麼反應.

天使與魔鬼

bigmouw wrote:
英美法加拿大的餐廳可以帶寵物進餐廳這是我在國外實際的感受


前言: 不想討戰,只是為了矯正視聽.


至少在美國不是.
只有極少數餐廳是標榜pet friendly的.(行銷用途,差異化?)
然而只限戶外用餐區.

在紐約合法的餐廳會被當地衛生單位定期/不定期的檢查.
被發現沒有禁止狗等寵物進入餐廳,餐廳會被罰錢/歇業(可複業)

當然執法不是那麼嚴格.
不過用餐人如果只是去買個快餐,喝個咖啡,通常飼主會把狗拴在門口的樹幹或是停車計時桿上.
如果是要長時間的用餐,飼主就不會帶狗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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