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醫藥分業!!?? 飼主們必須關注的議題 (1/16更新)

個人覺得日門診量25或30以下的人醫或獸醫診所應該給調劑權, 沒調劑費也沒關係,
幾個原因
1. 診所營業時間會比勞基法工時多很多, 就算請藥師也沒辦法cover所有門診時間
(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 等於連兼差藥師都請不到)
2. 門診量少的診所經營都困難了, 哪來的錢請藥師? 而社區藥局離診所可能有一段距離,
等於附近沒社區藥局之處也沒診所敢開, 剝奪了人或動物就醫權利
3. 門診量少, 醫師可詳細解說用藥, 一樣是把關, 目前偏遠地區就有開放醫師調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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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樓主不要用民眾負擔是否增加來看這件事, 官員不管這個的,
而是實務上是否可行, 是否因此影響損害就醫權利
藥事法並沒有規範獸醫師, 但這在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也是個灰色地帶沒錯
不能證明有, 但照現時法令你也無法說沒有
法律沒規定不行的事, 作了就不是違法
這的確是該修法的地方, 但就算是使用人用藥品, 給藥師動物的調劑權這也是很明顯的不合理

"獸醫師依法是否可以調劑人用藥品"這句話有很多種解讀
可以解讀成"獸醫師是否能開人用藥品給人吃" (當然不會有正常人這樣作)
這似乎是藥師在意的點之一? 似乎認為獸醫用人藥會私自用在人類身上?
我想也不會吧, 獸醫師也是要證照的, 何必冒著吊證的風險亂搞?
獸醫師使用人藥用在動物身上就是調劑動物用藥
如果這樣想是不是可以呢?

藥事法中哪一條提到藥商不能出貨給動物醫院? 我想你說的是50條
須由醫師處方之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但左列各款情形不
在此限:
一、同業藥商之批發、販賣。
二、醫院、診所及機關、團體、學校之醫療機構或檢驗及學術研究機構之購買。
三、依中華藥典、國民處方選輯處方之調劑。
前項須經醫師處方之藥品,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就中、西藥品分別定之。

這就真的是要看怎麼解釋了, 把獸醫院列為診療機構有這樣唐突嗎? 可以討論
沒提到獸醫師處方問題我認為是因為藥事法管醫師, 所以沒提到獸醫師(交由其他特別法規範)
明文規定某一行為屬違法,才可能有犯罪者,才能追究其刑責處以刑罰
之前衛福部的作法其實是有很大問題的 (連點滴都不能賣耶,還是說可以搞合法但不合理的事?)
人用藥物要管理這說法我也認同
但獸醫用的人藥交由藥師管理? 藥師也只有登記的功能罷了, 給政府機關管理就好

而最後一段, 我認為整件事很有問題
而且也不該用正面表列吧= =+ 才列一百多種? 這樣一定漏洞百出
根本無法解釋實際上的問題, 只是作作樣子好像有在作事
連美國這種大國都沒有這樣搞
臺灣真的是超英趕美
有看過西醫開給小朋友或是病人的處方嗎? 以Scanol為例好了

大人可能是 Scanol 500mg 1 # QID x 3 Days

小朋友可能是 Scanol 250mg 1/4 # QID x 3 Days

或是Scanol 3cc 1 # QID x 3 Days(藥水1cc為24mg)


120g蜜袋鼯要吃metronidazole 25mg/kg bid PO(Syrup) for

5 days

可以改成 metronidazole 3mg bid PO(Syrup) for 5 days

簡單的換算有這麼困難嗎??

這種處方在醫師開立處方時.醫師自己就應該換算好


而且藥事法管的本來就不是獸醫師呀, 而是人用藥(現在是獸醫師要使用人用藥不是嗎? 之前才有人說我沒

看清楚討論,現在討論的是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問題,而不是動物用藥)


現在是獸醫師要去使用人用藥,尚然就要照人家的規則走(藥事法)不是嗎??

不然去修改人家的藥事法幹嘛!


現在有獸醫開給寵物用的藥,有七成是人用藥耶,動物診所還需要請

什麼藥師,直接去藥局拿藥,弄不好就有藥了

"獸醫師依法是否可以調劑人用藥品"這句話有很多種解讀
可以解讀成"獸醫師是否能開人用藥品給人吃" (當然不會有正常人這樣作)
這似乎是藥師在意的點之一? 似乎認為獸醫用人藥會私自用在人類身上?
我想也不會吧, 獸醫師也是要證照的, 何必冒著吊證的風險亂搞?

這話也很有感觸,如果獸醫師可以開立人用藥,不用藥師把關,

那他自己私自進管制人用藥,然後就說是給動物用的,然後給人用

誰會知道? 因為是自費,健保局不知道喔,問要吃藥的動物,牠們也不會說喔.

沒人把關呀



phanton wrote:
這話也很有感觸,如果獸醫師可以開立人用藥,不用藥師把關,

那他自己私自進管制人用藥,然後就說是給動物用的,然後給人用

誰會知道? 因為是自費,健保局不知道喔,問要吃藥的動物,牠們也不會說喔.

沒人把關呀


敢問您提的這部份,藥師可以把什麼關?
一個人帶著他的動物(甚至沒有帶動物),拿著獸醫師處方簽到藥局買管制用藥,藥師賣給他了,如何知道帶回家後是人吃了?還是動物吃了?動物不會說話喔!
敢問您提的這部份,藥師可以把什麼關?
一個人帶著他的動物(甚至沒有帶動物),拿著獸醫師處方簽到藥局買管制用藥,藥師賣給他了,如何知道帶回家後是人吃了?還是動物吃了?動物不會說話喔!



現行西醫的做法是 醫師開處方簽,病歷會上傳至健保局,然後藥師拿處方簽後給藥,

所以會有醫師,健保局,藥師知道病人拿了什麼藥

那如果獸醫師自己開藥,自己給藥,病歷又是自己拿著(自費,政府不會管)

那麼會不會有獸醫師開A藥,拿B藥的情形,然後又把A藥拿給別人用

我想絕大部份的獸醫師不會,但是如果有一兩個人這樣用呢?







Subaudition wrote:
我也支持專業分工, 但藥師想來管獸醫怎麼用藥? 這方面藥師的專業在哪?
就算是人藥物用在動物身上好了
藥師知道哪些人用藥物不能用在動物身上嗎?
如果用藥出事, 這責任是藥師要扛起來嗎?


唉悠悠~~ 都考到獸醫學系所了
有很多方法可以做. 我想依您聰明才智.應該不會想不到吧.還是故意想不到?
1. 修學分+認證
2. 專業獸醫藥師

Subaudition wrote:
那獸醫想玩你還不容易, 很多正常且常見的人用藥都可以出到讓動物出大事藥師來工作沒幾天身上就可以背一堆民事訴訟
沒辦法, 沒專業能力又想攬權, 被玩被整剛好而已


吱吱吱吱.看看這段話.講到錢就開始露出真面目+語帶恐嚇了.
我好怕喔.嚇死人了.
聽到你這樣講.我就越贊成專業藥劑師
你敢亂開藥!!有本事做好一點.千萬別被抓到上電視!!

去騙騙鄉下佬太太也許還管用
別忘記.走過就有痕跡

phanton wrote:
敢問您提的這部份,藥...(恕刪)


那就跟前面討論的一樣了,藥師只是做個登記,留個紀錄,這樣只要國中、高中學力的正常成年人就可以做了,為何需要藥師來做這種事?

如果藥師要說有把關的功能,就是該知道該不該開這樣的藥給客人,該知道這樣的藥適不適合,在人來說,不就是這樣嗎?在獸醫領域,至少我認為一般藥師不具備這樣的能力!
strayvet wrote:
如果藥師要說有把關的功能,就是該知道該不該開這樣的藥給客人,該知道這樣的藥適不適合,在人來說,不就是這樣嗎?在獸醫領域,至少我認為一般藥師不具備這樣的能力!



可以設專業科目教育或成立國考認證. 有啥困難的?
獸醫不也這樣拿到專業資格.藥劑師就不可以?
別笑話大家. OK ??

還是因為要多花錢請個藥劑師.所以因為反對而反對?
看了這十幾頁
觀眾看的結論就是

---藥師賺得不夠爽,所以要插手動物使用哪種藥物

美國FDA為何沒這問題?
美國要的是合理的管理.
台灣要的是圖利特定族群.

路人甲講評.無誤 完畢.
veryhappyman wrote:
可以設專業科目教育或...(恕刪)


要砲別人,也先把整個討論串看完,我大概是這一棟樓第一個贊成開放藥師有條件取得獸醫處方調劑權的,請自己往前翻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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