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yl0206 wrote:
這也只是個案,並不能...(恕刪)


剛剛上去人本的網站看了看

人本也只是po了篇文章,喊了喊,然後人本就真的沒下文了

是不是個案,很難說,但法官判了,再怎麼批判,判決就是判決

除非翻案,不然這就是個判例了



更何況寵物事件層出不窮,這種事時有所聞
飼主要是每個都跟樓主一樣
費用要求一大堆
被反將一軍是可以預期的反應

Aienfeile wrote:
人家騎士運氣好,祖先有保佑,所以沒受傷
怎麼能因為沒受傷所以就沒關係?
這不就跟放狗咬人的飼主說沒關係有咬到在說一樣?


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有受傷既使僅僅是淤血或挫傷依刑法就是傷害罪或過失傷害...

Aienfeile wrote:
那我拿菜刀在街上亂揮也沒關係
砍到人在說???
法律是這樣子的嗎?


請報警處理!!..

法律不是保護善良人!是保護懂得保護自己權益的人!~
supersunday7776 wrote:
(恕刪..)
費用要求一大堆
被反將一軍是可以預期的反應


全部可以對方的第三責任險,或以不全額給付!!~

該騎士自己口袋裡一毛都不用出!!~


fyl0206 wrote:
您看看檢警會不會受理...(恕刪)


這種情形多了就會受理了,而且會認真判決

多要一點?

看到樓主這樣費用條列清楚,我相信樓主真的很痛苦痛苦

不過多要一點,下次騎士的保險要多付點錢

騎士會因為樓主條列出"""錢""""然後又很痛苦,很有愛心的幫樓主多要一點

我覺得這位騎士真的很有愛心阿!
supersunday7776 wrote:
這種情形多了就會受理...(恕刪)


強制險該騎士保費明年應該不會漲,第三責任我以前說一年多個幾千塊那是四輪車(可能還是賓士車...)..

可能機車祇多個幾百塊..,就看怎麼跟保險談的...

就騎士的損失是損失!事主的損失不是損失???
fyl0206 wrote:
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恕刪)


身為良好的國民,公共的道路上

那騎士是否應該去跟警察報公共危險?

法律不是保護正義,是保護懂的人

也許不懂,也許不小心就碰對了


樓主這樣算下來
保險可能不夠賠耶!
可能騎士還要賠一大筆........
騎士試試也不錯..........
supersunday7776 wrote:
身為良好的國民,公共...(恕刪)


第三責任對財損給付應該有到五十萬新台幣...

要看對方的額度...
fyl0206 wrote:
強制險該騎士保費明年...(恕刪)




不過

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理賠的範圍都是"""""人""""""

都沒有動物耶!

再來精神賠償又限定嚴格

那豈不是又統統騎士個人買帳

樓主這麼痛苦,又要算這麼清楚

豈不是逼騎士一定要去做自保的動作?

就算把寵物當作是物品,出險之後保費還是會漲價的.........

fyl0206 wrote:
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恕刪)

有撞到有碾到就是車禍了
難道一定要雷殘了才可以??

那要不要來分個級,多大的傷口
流了多少血,才算人損??

你硬要說事主沒犯公共危險罪
又要騎士負賠償費
有發生事故才需賠償
阿就事故了,有就是有,還要凹什麼?
不要拼了命肖想第三責任險會理賠.

因為如果沒有人受傷亡且車輛無毀損,
如何判定算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指的是車對車 或 車對人.

車輾狗,但是人沒受傷都不算是交通事故.

我是保險公司就會主張不出險,也不理賠.
因為無成立要件.

反之,機車輾狗,萬一導致機車騎士受傷,機車毀損算是交通事故.
因飼主放任狗亂跑,侵犯機車騎士路權導致受傷.

同理汽車輾狗,汽車發生毀損,也算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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