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yl0206 wrote:這也只是個案,並不能...(恕刪) 剛剛上去人本的網站看了看人本也只是po了篇文章,喊了喊,然後人本就真的沒下文了是不是個案,很難說,但法官判了,再怎麼批判,判決就是判決除非翻案,不然這就是個判例了更何況寵物事件層出不窮,這種事時有所聞飼主要是每個都跟樓主一樣費用要求一大堆被反將一軍是可以預期的反應
Aienfeile wrote:人家騎士運氣好,祖先有保佑,所以沒受傷怎麼能因為沒受傷所以就沒關係?這不就跟放狗咬人的飼主說沒關係有咬到在說一樣? 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有受傷既使僅僅是淤血或挫傷依刑法就是傷害罪或過失傷害...Aienfeile wrote:那我拿菜刀在街上亂揮也沒關係砍到人在說???法律是這樣子的嗎? 請報警處理!!..法律不是保護善良人!是保護懂得保護自己權益的人!~
fyl0206 wrote:您看看檢警會不會受理...(恕刪) 這種情形多了就會受理了,而且會認真判決多要一點?看到樓主這樣費用條列清楚,我相信樓主真的很痛苦痛苦不過多要一點,下次騎士的保險要多付點錢騎士會因為樓主條列出"""錢""""然後又很痛苦,很有愛心的幫樓主多要一點我覺得這位騎士真的很有愛心阿!
supersunday7776 wrote:這種情形多了就會受理...(恕刪) 強制險該騎士保費明年應該不會漲,第三責任我以前說一年多個幾千塊那是四輪車(可能還是賓士車...)..可能機車祇多個幾百塊..,就看怎麼跟保險談的...就騎士的損失是損失!事主的損失不是損失???
fyl0206 wrote: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恕刪) 身為良好的國民,公共的道路上那騎士是否應該去跟警察報公共危險?法律不是保護正義,是保護懂的人也許不懂,也許不小心就碰對了樓主這樣算下來保險可能不夠賠耶!可能騎士還要賠一大筆........騎士試試也不錯..........
fyl0206 wrote:強制險該騎士保費明年...(恕刪) 嗯不過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理賠的範圍都是"""""人""""""都沒有動物耶!再來精神賠償又限定嚴格那豈不是又統統騎士個人買帳樓主這麼痛苦,又要算這麼清楚豈不是逼騎士一定要去做自保的動作?就算把寵物當作是物品,出險之後保費還是會漲價的.........
fyl0206 wrote: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恕刪) 有撞到有碾到就是車禍了難道一定要雷殘了才可以??那要不要來分個級,多大的傷口流了多少血,才算人損??你硬要說事主沒犯公共危險罪又要騎士負賠償費有發生事故才需賠償阿就事故了,有就是有,還要凹什麼?
不要拼了命肖想第三責任險會理賠.因為如果沒有人受傷亡且車輛無毀損,如何判定算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指的是車對車 或 車對人.車輾狗,但是人沒受傷都不算是交通事故.我是保險公司就會主張不出險,也不理賠.因為無成立要件.反之,機車輾狗,萬一導致機車騎士受傷,機車毀損算是交通事故.因飼主放任狗亂跑,侵犯機車騎士路權導致受傷.同理汽車輾狗,汽車發生毀損,也算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