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咬傷要報仇 老農毒殺33隻狗


Noobs wrote:
老實說我覺得那個農人...(恕刪)


非常贊成!!!!

是我我也會這樣做!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那些狗之所以為流浪狗的起源是為什麼?因為被棄養。

是被誰棄養?狗有可能棄養自己嗎?不可能。

今天老農被流浪狗咬而毒殺33隻流浪狗,只是單純想發洩情緒,非常不當且不良的解決辦法與行為(不論對哪一項人事物不滿,都不該用暴力、殺害等不良手段與行為解決)。追根究底,造成流浪狗的根本不是狗自己本身。

至於愛狗協會也得搞懂一件事:狗的行為舉止是誰要教育,是「飼主」(人)要教育;狗有可能自己甘願變寵物嗎?是「人」馴化、配種人工繁殖與眷養,為了買賣、可愛、新奇而將狗當作物品看待。

既然不論棄養與眷養都是「人」的關係,那就應該找對源頭,而不是說老農不愛狗,應該說:「老農不該情緒化做出不良行為,不僅成了最不好的示範,還白白葬送33條可能根本沒咬過他的流浪犬生命。」


我家也養狗,不是外面撿的帶回去照顧最後養他直到臨終;要不就是親戚有人無法養,我們接手養。既然養了,除了照顧之外,教養與避免他傷害人也是基本,該有的管教與措施要有。

像是:有小孩看到會想摸,我們都會提醒別碰,要摸跟我們說,讓我們帶你摸(身為飼主一定要了解自己的寵物是否怕生,如果怕生別讓外人接觸;不怕生要帶領對方來觸摸。);要是狗亂吠會制止,會與對方道歉;狗帶出去一定要看管,大型犬一定要圈上項圈、蹓狗繩與口罩(防止咬人)。

如果飼主該做的都有做、提醒也說了,對方硬是要趁著飼主不注意而偷逗弄與觸摸,造成寵物驚嚇、驚恐做出自保行為,那能怪飼主嗎?


狗與其他動物都不是人,可也不該被稱呼為「畜生」(真的很難聽),統稱動物不是好多了嗎?而許多狀況根本是人自己造成的,怎不說人是「畜生」而只會說其他物種是「畜生」?

搞不好在被虐待與殘殺之動物的心裡,人可能比「畜生」還不如、比「垃圾」還髒、比「惡魔」還邪惡。而事實上,人鬥人或人吃人的手段也比動物還來的......

我雖身為人,照理說不該這樣說「人」。可是人應該要有自省能力,更應該懂得尊重與愛護生命(不亂殺害與遷怒),也要知道如何避免寵物傷人(飼主應盡的責任)。但有多少人是如此?

lily112704 wrote:
那些狗之所以為流浪狗...(恕刪)


那你覺得有人棄養是老農棄養嗎?

如果不是,你拿來說嘴有意義嗎?

他被咬了,就是事實了,誰還跟你討論甚麼棄養不棄養

今天一隻老虎被棄養,到路上見人就咬,請問??

需要大家先來研討棄養的責任歸屬,再去處理嗎?

他是流浪狗,所以必須站在他的立場去思考?荒謬~

samuelsun wrote:
那你覺得有人棄養是老...(恕刪)

今天是說流浪狗,您卻硬要說是老虎,您不覺得您很荒謬?哪一點您認為我站在流浪狗的角度去想?

難道處理事情的方法就只有「你打我親戚,我放火燒你全家」這樣的暴力方法?被咬有情緒想討公道,也要找對方法與機構來幫忙。

我家附近也發生過流浪狗事件,但是居民的方式是請補狗隊來補抓,而不是自己放毒藥殺掉。
這順便也可以教育小孩:遇到事情要用正確的方法解決。流浪狗是生命,但是有獸性,加上繁殖太快,造成居住環境受到影響,所以只好請補狗大隊來抓走。那些流浪狗都是不負責任的主人所造成的,要養就要好好照顧到寵物去世,而不是亂丟害到人。

像老農一樣只會滿頭怒火、亂找目標發洩情緒,最後得到了什麼?犯罪一條。還要被登上新聞被罵個臭頭,這是他自己做事方法不對,能怪誰?算他運氣好,沒有小孩或是別家寵物誤食到毒藥,否則他會被判更重。


更何況我上文也說了,愛狗人士應該要針對老農的錯誤行為來指正,而不是混淆目標說是老農不愛狗,他都被咬了哪裡會愛。但是再怎樣不愛狗「也不應該把情緒發洩在狗身上」與「使用錯誤與不良方式解決問題」。

要回留言也看好我說的重點是什麼,而不是隨便抓的點就來說,隨便打流彈也要打對目標。

lily112704 wrote:
今天是說流浪狗,您卻...(恕刪)


你自己一開頭想要用棄養來討論,那我就跟據棄養來跟你談~

棄養狗跟棄養老虎有甚麼差別??沒差別!!都是棄養!

懂嗎?但是老虎傷人一定馬上被獵殺,那狗呢?

很厲害的把責任繼續推到老農沒有報相關單位處理

我們在來看看台中發生的小孩被狗咬傷乙案

該區住戶打過電話,但是沒人處理

你確定老農沒打過電話?

不好意思,保護自身安全,在沒有相關單位的幫助下

你要老農怎麼作??

上01來問說: 不好意思,我是一個住在偏遠地區的老農,我家附近很多流浪狗,我工作經過的時候它們都會攻擊我,請問我該麼辦?

笑死了,你老豆上班被狗咬傷,你不會想去報仇,那是你厲害

不好意思,這老農辦不到,我也辦不到!


今天老農被流浪狗咬而毒殺33隻流浪狗,只是單純想發洩情緒,非常不當且不良的解決辦法與行為(不論對哪一項人事物不滿,都不該用暴力、殺害等不良手段與行為解決)。追根究底,造成流浪狗的根本不是狗自己本身。

這意思不是老農不該想想,又不是狗願意在這邊當流浪狗??幹嘛要殺他們?
這不叫站在狗的立場??
要閃也要好好閃,不要頭上掛顆燈還要人家不要砲~

samuelsun wrote:
你自己一開頭想要用棄...(恕刪)

您又如何知道老農民打過電話?難道他家電話無法打給補狗大隊?連基本報警都打不出去?還是出門都是荒郊野外,連個警局或警察都不會路過?

接著您說小孩被咬的事情,說已經打過多次電話卻無人處理,那是單位的疏失,而且新聞也有明確撥出「以報警多次附近野狗會攻擊牲畜,卻無人處理」這真的很嚴重,確實這件新聞的受害者是住戶,單位更是不該。

但是態度與行事抉擇上,為什麼同樣被咬,老農被罵而小孩沒有?因為選擇處理的方式不同,老農選擇了私自處理殺害的舉動,而且咬他的還不是那33隻;而小孩那邊則是透過媒體來播報讓大家知道當地的野狗多囂張。

要報仇也找對兇手,老農毒死了無關的33條流浪狗,那真正咬他的流浪狗呢?小孩新聞的兇手正是當地囂張的流浪野狗,那些狗被抓走是正常,被安樂死也是應該。


再者,會說到棄養不是狗本身,是因為沒有動物會棄養他自己,更何況流浪狗的出現就是被人棄養的,那我說「追根究底是人棄養」有什麼不對?而且這行是接在句末,只是單純補充說明「流浪狗不會自己出現,而是人為造成」,挑出這句來說有什麼意義?請問這句話讓您不順眼的點在哪?


從頭到尾都沒說流浪狗不該被處理與管制,也沒有說愛狗人士一天到晚說愛狗是對的,只是覺得老農民的做法跟私刑沒兩樣,不良示範與行為是不好的範例。您認同他的行為而我不認同,觀念不一樣與想法不同的情況之下,您要砲我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您有選擇與決定處理事情的方法,而我就沒有?沒有挺老農的言論都是您的敵人、都是討砲?

samuelsun wrote:
非常贊成!!!!

...(恕刪)


親愛的老農夫:

可以搬到我家附近嗎?

你做了我想做卻不敢做的事!

我佩服你!



lily112704 wrote:
您又如何知道老農民打...(恕刪)

33隻狗耶!!!!!
你知不知道狗就是會有組成狗群的本能??狗本來就是團體生活的動物
你又知不知道只要狗組成有階級的狗群,攻擊傾向就會大增???

我們最怕的就是團體攻擊團體狩獵的狗!!!

這不是那33隻狗有沒有行兇過的問題(你也不能保證他們從來沒有團體狩獵過)

而是狗很容易組成狗群,狗群攻擊性超強

你去問鄉下的老人家們看看,大家是不是都有過家禽家畜被攻擊的經驗??

一大群狗連圍籬、柵欄都可以拆光給你看!!!(我家的被拆過不只一次了)

沒被狗群攻擊過的人永遠不會懂這有多恐怖
只會像廢死團體一樣要原諒要寬恕牠們很乖都是被帶壞的

老農夫人家毒狗你能說他不該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嗎??
還要發生多少起小孩被野狗群拖走的事件,鄉愿的人才會少一點??

如果沒有野狗群氾濫,老農夫會需要動用到毒狗嗎??
如果沒有動保團體的半套愛心,會搞成野狗群氾濫的問題嗎??

去YOUTUBE看看新聞,上新聞的野狗都是一大群的,而且都是野外繁殖的純野狗
這種土野狗會這麼多,餵食癖們功不可沒!!
NoFufute wrote:
 不知到大家對這則新聞有何感想,我是認為農夫做得有點過頭,但想想那農夫如果被咬,傷口不幸
潰爛得破傷風那又該如何?收養狗就要把狗顧好,如果沒有能力就不要收養。
  ...(恕刪)
很好的做法下次跟人打傷也比照做法吧

Aienfeile wrote:
33隻狗耶!!!!!...(恕刪)

今天我的重點是說「處理方式」,不是老農民被咬活該。我沒有說老農民被咬活該,但是他的處理方式確實不當。而且新聞也說了,那33隻都不是咬他的流浪狗,他要毒死也毒死咬他的那隻,而不是沒咬過他的33隻。

如果今天毒死的是咬他的那隻流浪狗,沒有毒到不相干或沒咬過他的狗,甚至把毒藥處理的很好,不會意外害到人或無辜的生命,那他毒死那隻咬他的流浪狗就是他個人針對兇手報仇。


以前老一輩曾經說過野狗群很兇,不像家犬那樣乖(那時候家犬也有半野放的),老一輩的年代沒有法律說不能殺野狗或抓野狗料理,所以有香肉店,南部還有蛇肉店。那時候養寵物犬或看門犬的都得自己小心,免得自家的狗被莫名其妙抓去做料理。

不只香肉店,放毒殺害動物的行為也不算少,但是受害的往往牽連到無辜的家犬與教養良好的工廠看門犬。那時候法律對寵物沒任何條文與保障,被毒死了能怎麼辦?飼主也只能自己收拾,自己傷心。


自從97年1月開始有法令出來「不能屠宰貓狗或販賣其屠體」以及「貓犬與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之後,就算還是有香肉店也只能暗地來,而且還不能被抓到,因為法律規定了。

不論您服不服氣有這樣的法律,既然做了觸法的事情被抓與被罰也是正常,難道每個曾經有被狗攻擊或追殺的人都得去殺狗、虐待狗?您可以討厭,但不代表可以觸法。

誰傷了您,您可以反擊,但是要反擊傷您的那位,而不是「只要與傷我的那位一樣物種,我就全部殺,不管有沒傷過我」。如果是A地的流浪狗攻擊您,照理說要算帳應該找A地的流浪狗,跑去找B地的流浪狗有什麼意義?單純發洩還是借題發揮?

老農要毒殺咬他的流浪狗就算了,卻是毒殺其他不相干的33隻,而不是毒殺咬他的流浪犬,光毒錯犬隻我就沒法認同他的處理行為有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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