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huang wrote:討論的目的 除了嘴炮...(恕刪) 大大,其實個人也不是希望這樣的案例就報警,無奈的是,為了自保而不得不的做法。因為想想,撿到狗時,必須面對飼主,也無法確定飼主會不會興訟,那本例又是執法這一方要起訴,算一算這麼多不確定或可能的不利因素,還是無奈的那一句:為自保,報警吧。三聲無奈阿…
不要有過剩的愛心~感覺就是一個巨大的陷阱~狗被撞死了都好過你吃官司~你受到的教訓教導了大家以後如果遇到類似的事情~漠視他就對了~明哲保身阿~另外~我是這麼想的啦~你要不要去警局報案對方誣告~畢竟自己把東西搞丟~然後要告撿到的人竊盜~我建議你告他好了啦~
大大 你的善心 我絕對相信!!只能說做好人也不行做壞人更不行這社會已經沒有天理了~~~唉唉唉唉!!!雖然狗主人 沒有要怪你!但是他也很蠢 為什麼要報偷竊 不是報走失那類的!!我想 或許以後你不會再對這樣走失的狗 伸出憐憫的手!!但是如果將來還是遇到這樣的事情 你又很想幫忙!請委託其他路人 或是馬上交由派出所吧!!開車沿路應該不難找到派出所的!!官司要打贏阿 加油 大大~~
實在不願意看到這篇文章被過度負面渲染,讓原本會伸出援手的愛心從此收手,即使知道狗狗處於車水馬龍的危險處境,也怕惹麻煩,而轉身離去因這家店我常去,環境我還算熟悉樓主所稱狗狗在安全島上,怕發生危險而暫時先帶走,您所稱的安全島,應該是停車場前的那塊紅磚道吧因為彩虹魚前方的大興西路安全島,是一排高5-60公分的水泥往北一點是有安全島,但長滿灌木叢,為何狗主報失竊而不是走失....是否狗狗是繫在停車場邊,狗主在店裡買東西警察可以在這麼短時間調到監視器畫面,必定是狗主確定狗狗是在店前被抱走,直接請警察向店家調監視器,若是走失,那監視器不知要調多少條街,要找到畫面,沒這麼容易撿到狗狗的時候,他是固定在一個地方?還是狗狗是街上移動?這差別很大若在寵物店前撿到一隻瑪爾濟斯,既然有心先安置,依常理應該也會進店家問一下,或留下訊息樓主的處理程序,確實有些瑕疵,以致讓人誤解你的愛心參雜著一點私心既然案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就照著程序走完吧希望所有曾經愛護流浪動物的人還是能一本初衷,愛心不會從此收手
水草1234 wrote:實在不願意看到這篇文...(恕刪) 我來買東西就看到他走來走去了那時沒去理他後來買完東西大約15分鐘也看到他在停車場走來走去後來他走到安全島那要去馬路那我就去抱起來了抱起來時候我就東看西看了一下在停車場走了一下店門口走了一下我也沒有馬上上車失主是店裡的員工他也確認他沒有讓小狗走來走去問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小狗會跑到外面去我抱起來也有員工看到也沒人阻止我把狗拿去還人家時被警察當現行犯之後送去桃園地方法院檢察官還要1萬交保才能出來這也是我不能理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