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tfeedwilddog wrote:就是整部動保法都廢掉...(恕刪) 動保法還是該存在,我只希望農委會徹行兩件事就好.1.掃蕩繁殖業者,除特殊用途的動物,不得繁殖販售.2.罰款強力一點, 一堆流浪狗身上有晶片,卻沒在罰飼主.我相信這兩項好好執行, 流浪狗問題一定改善.這兩項沒做好, 安樂死是不得已的做法.罰款得來的錢多了,再用立委薪水補足,我想收容所一堆狗都能養到善終.
滷智深 wrote:我也養過4隻狗,我從...(恕刪) 那就可以剝奪牠們生存的權利?流浪動物會造成社會的不便及不確定性但除了安樂死難道沒有別的方法在侯硐的貓社區..雖然近年來有些令人詬病的地方但不也是一個人與動物和平相處的範例?
Wow_Senior wrote:這個我越庖代俎一下。...(恕刪) 請問你所謂溫和的方法都試過了是指哪些?嚴厲的解決就是可以結束一條生命嗎?溫和的方法...很明白告訴你範例侯硐的貓社區當初完全沒靠政法的支持只靠民間人士而慢慢形成雖然近年有些令人詬病的地方但我相信這是很好人與動物和平相處的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