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虐狗事件後...北縣狠心虐貓後路人在馬路旁被圍毆....

dummyone wrote:
對不起 Ming_j...(恕刪)

再向您道歉
本意不是說您會贊成滅種這樣的行為
多打一篇= =
對於流浪狗貓給予安樂死 這種做法 我可以接受 但是前提是這隻動物已經病的很重 活在世上 對牠來說是很痛苦的

才給予安樂死 不然一隻健康的貓狗 不論怎樣 誰都沒有資格剝奪牠生存在這世界上的權利

況且 如果只是 一昧的把抓來的流浪貓狗安樂死根本不能解決問題 因為丟的人太多 速度也太快了...

我有朋友在流浪花園當義工 他們現在的做法是採取TNR trap(捕捉)、neuter(結紮)、release(放養)

在不傷害生命的前提下 做有效率的處理 這種方法我覺得很棒 而且我問過他 由於狗狗有領域的天性 用他們這種做法

有10幾年 這個地方不會有新的流浪狗出現


或許你會說 那倒不如直接安樂死比較快


但是如果真的只是一昧的撲殺 你說的很簡單 那讓你來做呀 當你要結束一隻狗狗的生命時 他的一雙無辜的眼睛看著你

眼神裡透露出的信息 告訴你 牠還想活在這世上 你下得了手嗎?


有些話說的時候很簡單 但是要你做的時候 你會去做嗎?

但是我看到很多愛心狗媽媽狗爸爸 他們明知道這是一條不歸路弄得自己傾家蕩產 卻還是無悔的付出 但是至少他們做了 那你呢?
樓主的想法 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

有法律保護的人類...硬是要拿來和無辜的動物比較...

實在讓人啼笑皆非...

難道只因為它是狗...

他的生命權 就該被排在人類種種問題的最後面...

的確有很弱勢的人...但是有人在路邊被毆

與有人刻意將酒精膏塗抹在狗身上點燃 這種蓄意虐殺的行為...

要怎麼相提並論???

任何生命都不該被漠視...

人有的基本能力 本來就遠大於那些無助的貓狗...

再說樓主什麼時候 有看到台灣這個社會對貓狗的關心投入太多...?

總而言之 樓主的心態就是認為貓狗 就是貓狗 就是畜牲...

她們怎麼能夠和高等動物的人類相比...

至於吳億樺...他至少有最基本的人權 何況 電視節目中 他都還被養的白白胖胖 有朝氣的很...

還說不太願意回台灣哩....

是要大家捫心自問個鬼....

樓主請你改正你的心態....





如果流浪狗能講話
牠們會跟你說「幫我安樂死」嗎???
安樂死主要不是幫助重病的人
讓他們能夠早一點解脫
能不是痛苦的活下去
看很多人都著眼在受虐動物和人的比較上打轉
小白的文~和油漆貓的文~~我都看過也深深痛恨這種人
基本上~人被打被虐有~~人可以反擊和報警處理~~也有法律保護
基本上~動物被打被虐~常常不了了之~~新聞炒作一時就不見了~~
有人質疑這些動物受虐是因為流浪動物太多~~~
其實我看了這些動物受瘧文~~大家回文的要求~就是要主事者出面道歉和真心悔過
會搞這麼大~~也是攝會大眾看不到一個真心悔過和出面負責的態度
動物協會要求通過動保法~~我很支持~~
就上面很多大大表示很多流浪動物造成的問題~~
大多流浪動物都是受到飼主遺棄的~~動保法的成立同樣可以保護這些小生命不會遭到遺棄
只要飼養就要植入晶片~如果流浪動物身上掃出晶片~飼主就要負責~
當然法律或實際上都還是有漏洞~也無法百分百保護到所有人~~~
但至少有一定的效力~~~
不過~~最後~還是會想說句話~~
今天~他是燒狗是稍小動物~~如果現在不讓他了解事情輕重不讓他反省
哪天~他燒的就是人~~就是我們的同類~~~
所以~~大家今天的譴責~~其實也是保障"人"~不是嗎
magman wrote:
如果流浪動物的問題解...(恕刪)

你的邏輯觀念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竟然可以把 "若p則q" 跟 "若q則p" 說成一樣的
這樣沒什麼好講的了
根本就講不通嘛!

magman wrote:
依你的看法:安樂死=解決流浪狗問題=不會有虐待事件
我有沒說錯?

完全錯了
斷章取義的太誇張

magman wrote:
大家會反駁你的說法是因為你立論矛盾,前後說法不一

先不說反對跟反駁是完全的兩回事
毫無邏輯概念且搞不清楚人家在討論什麼的人
卻批評別人的說法矛盾
我只覺得好笑啊...
抗議Mobile01站方黑白不分亂停權,即日起關閉帳號不再參與討論
我有點好奇...
若政府真的下令把街上所有的流浪貓狗安樂死
誰敢真的下手呢...??

說是很簡單,真的要動手結束一條生命我想很困難吧...更何況是幾千幾萬隻生命....

我很想問提倡全面安樂死的朋友你自己下的了手嗎? 不要多砍個10隻來看看....(若你自己下不了手你怎能讓別人幫你作這件事情呢)

要想清楚,我們討論的是生命耶,不要把他看做成是一件很簡單的社會問題...

流浪動物是人類搞出來的問題,卻是讓流浪動物付出生命來解決人類造成的問題,這邏輯對嗎...??(只因為人類這社會的頂端嗎)
你錯了
今天如果他們燒的是人,
就沒事了,
因爲法律會替那個人討公道
那如果他們燒的是流浪漢呢?那法律還是會替他討公道..

但是他燒的是一只狗
一命抵一命
這就是我們的訴求

不尊重生命
以後就是陳進興..
以後就是作姦犯科的人..
bryansss wrote:但是他燒的是一只狗
一命抵一命
這就是我們的訴求

不尊重生命
以後就是陳進興..
以後就是作姦犯科的人.....(恕刪)


小弟亂入一下...

各位大大愛護寵物的心態 , 小弟可以理解 , 但是....

一命抵一命不合理吧?? 連殺人都不一定是唯一死刑囉...要看狀況才合理合法.

這違反比例原則 . 目前世界上還沒有殺狗或殺貓 , 就處唯一死刑的國家吧 .

另外 , 不尊重生命(您指的應該是狗貓類吧?) , 跟作姦犯科有何關係 ? 大大有任何相關研究或報導嗎 ? 歡迎提供給大家知道 , 也讓小弟長見識 !!

也許有部分作姦犯科的人 , 對寵物與貓狗也很好的喲..

重點是 , 小弟覺得這應是兩回事就對啦 .

生命都很可貴 , 不論是人 , 狗 , 貓...

但是目前是人主宰這個地球(這個國家 , 這塊土地..etc..) 所以人自然會受最高度的保護與尊重 .

哪天換狗貓 , 或猩猩統治地球 , 就換人類被屠宰啦 ...

路過 , 請各位大大繼續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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