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要開罰了,請餵食愛狗愛貓的愛心人士小心了~~

citala wrote:
一各高雄市有多大,又不是不知道,你要光靠環保單位去維護衛生問題,
還有貓狗所衍生出來的安全問題...(恕刪)

說真的,我還是覺得高雄市的飆車治安問題遠比流浪狗問題嚴重的多~~

建議花媽在抓一個餵狗的善心人士時,我們也能卑微的請求可以同時抓一個飆車族。
我想即使這樣,都不符比例原則吧。

在高雄飆車的人口一定遠大於餵狗人士。

今後那個市府官員或民代敢在為飆車仔護航,要求警察放人的。就直接公佈他的大名跟黨籍吧,也不要再讓花媽一肩擋下了。
反正大選快到了,快讓這些飆車族的垃圾官員跟民代靠山,通通掃黑下台吧~~

餵狗的平民被視為賤民、飆車的年輕仔被視為王公貴族,不容官府侵犯~~
感覺古時封建時代,貴族與平民的階級制度已經在南高雄漸漸發酵中~~
事情沒有對錯或是非,只問階級~~

Lisa_Hsu wrote:
那為何看那麼多動物星...(恕刪)

你很有愛心?很有良心?
流浪狗在外風吹.日曬.雨淋.妳為牠們做了什麼?為牠們擔心過嗎?
只餵餵牠們就叫做有良心?
所以不喜歡狗的人都沒有良心?沒有素質?
是這樣嗎?
Lisa_Hsu wrote:
那為何看那麼多動物星...(恕刪)

歐美國家很少有流浪動物這是大家知道的
有會餵食流浪動物的人也是直接帶回家養
養動物的人也會很有公德心的維護環境
沒公德心的就等著被抓被罰寵物被沒收
所以還不需要祭出這種法規
如果今天台灣餵食流浪動物的人能夠維護環境秩序跟整潔
我相信大家都會體諒
還需要罰錢嗎?

加上歐美生活環境大
私有的空間也很大
很少會干涉到鄰居生活
台灣就這麼小
人口密度集中
很容易影響到彼此的生活環境
當在付出愛心的同時是否有考慮到其他人的感受?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動物製造的味道及殘餘
不是每個人都理解動物習性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接受野貓刮花車子野狗在家門口大便

而如果以口頭宣導的方式對台灣的人民效果是有限的
所以一些適用國外的法條或規則送到台灣來就不一定適用

我相信現在是還是有餵食流浪動物後會清理環境的愛心人士
只是那些人就還是那些人
不會做的人你良性勸導也是沒有用
也只能用罰款的

台灣人的習性跟個性跟歐美國家還是有差
有些歐美的法規搬到台灣來不一定適用

但也不用這樣抹殺一個地方的人民
就因為一條法規就說某個地方的人都是沒良心
小孩沒家教
是否有點過於理盲?
Lisa_Hsu wrote:
那為何看那麼多動物星球影片,沒看到先進國家有過這樣的法律?這連半套都算不上,根本就是別人認為不可行的法律。

教化人心是很重要的,從小教導小孩不可同情憐憫弱勢者,應該讓牠們活活餓死,會培養出甚麼樣的國民素質?

如果高雄要實行,也許將來高雄會變成沒有良心的人的集中地。


和小朋友一起開開心心的把流浪狗帶回家養才是有效的教化吧? 隨意亂餵養流浪動物,其他都不管放由他們一直流浪風吹雨淋被車撞,吃了有體力交配又繁殖,母狗一旦懷胎整天飢腸轆轆是非常可憐的,眼看他們一代傳一代,然後告訴小朋友我們的能力只能做到餵他這樣就是有愛心了,這樣能教化人心?

趕快把這一代大人的燙手山芋處理好,讓將來的小朋友不再為了到處是滿滿流浪狗的事情煩惱,讓他們能好好在乾淨溫馨的環境下長大才是,而不是整天為了流浪狗看大人們一天到晚吵吵鬧鬧。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jrta1597 wrote:
舉例錯誤,自然人地位...(恕刪)


<你當9成以上不養寵物的人都瞎了>
---> 你很確定9成以上的人都不養寵物嗎?

所以我才寫<人類啊人類>...自以為是的人一大堆.
人類是動物之一...貓狗也是動物之一...
自以為生為<人>就可以很了不起嗎? 看不起其他動物嗎?!
自然人耶...呵呵...自然生物可以多研究一下.

g5207701 wrote:
拜託,人和動物適用的...(恕刪)


<人和動物適用的法律是不同的>
---> 還不都是人訂的,人喜歡怎樣訂就怎樣訂,
是否會記得尊重動物的生命?!

<先搞清楚源頭好嗎?> ---> 請你告知天下源頭是什麼? 謝謝.

<又是喜歡小孩跟狗扯再一起的人> ---> 哈哈...我是愛貓人士. 謝謝.

人之所以為人是為何呢? 是要當地球生物的霸主嗎? 還是以明理的智慧讓所有生物共同生存呢?
反正目前地球只有一個...各位要當哪種人呢?!
而針對餵食流浪貓狗又不收拾環境善後又造成環境髒亂的愛心人士
想請教大大您覺得應該如何處理呢?:)


我的看法是,為何不就製造環境髒亂的部份開罰呢
餵流浪動物OK啊
但環境要維持啊
其實有些有經驗的愛心媽媽會這麼做的
當然不包括那些純粹是要清出家裏剩菜的阿公阿媽們
題外話,有些阿公阿媽是因為不敢把剩菜倒掉,怕被雷公敲死,才去餵養,或菜放著也是浪費的因素
就像我有個同事,東西過期不敢丟,也不敢吃,拿來請同事吃

magwa wrote:
您說的沒錯這是做半套...(恕刪)
erica0588 wrote:
我的看法是,為何不就製造環境髒亂的部份開罰呢
餵流浪動物OK啊


沒用的,他會賴不是他弄髒的.

所以高市多定這條,只要有行為就開罰.


還有你可以告訴阿公,剩飯菜餵野貓狗,
若野貓狗害騎士傷亡,雷公也會找他.

alexlovem wrote:

<你當9成以上不養寵物的人都瞎了>
---> 你很確定9成以上的人都不養寵物嗎?


要是養那種會帶來流浪貓狗問題的人,
有超過兩成.

動保團體就不會躺馬路了.

erica0588 wrote:
而針對餵食流浪貓狗又...(恕刪)

有幾個會餵食的真的有做到維持環境整潔??
沒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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