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流浪貓狗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愛貓人士”和“愛狗人士”

BSA wrote:
其實本篇文章的標題就...(恕刪)



假設把 "流浪貓狗" 換成 "老鼠蒼蠅". 那麼發文樓主的意思就是 [減少蟑螂蒼蠅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愛蟑人士”和“愛蠅人士”.] 問題是沒有多少人會去養蟑螂蒼蠅吧, 蟑螂蒼蠅一樣繁衍滋生.
既然本來就沒有多少人會去養蟑螂蒼蠅,那如何跟流浪貓狗的問題可以相提並論?今天流浪貓狗的問題就是許多人因為一時興起養了寵物,後來因為某些原因棄養之,跟蟑螂蒼蠅根本是兩回事。


假設把 "流浪貓狗" 換成 "非法槍械". 那麼發文樓主的意思就是 [減少非法槍械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愛槍人士”] 問題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實施這麼多年以來, 哪位大哥手上沒槍?
你確定那些大哥或小弟是愛槍人士?應該是有需要才擁槍自重吧!

假設把 "流浪貓狗" 換成 "丟煙蒂吐檳榔汁". 那麼發文樓主的意思就是 [減少地上煙蒂, 檳榔汁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抽煙人士”和“吃檳榔人士”.] 問題是香煙附加健康捐這麼年以來, 哪時候陸上的煙蒂與檳榔渣變少了?
檳榔我是不清楚,不過健康捐顯然太少!更何況健康捐算什麼嚴刑峻法!在我看來菸蒂檳榔渣的問題根本也比不上流浪貓狗的問題。〈有很多人被流浪貓狗咬傷或因而車禍的,但有人因菸蒂檳榔渣而受傷的嗎?〉


問題不在法律不嚴而在教育不足, 尤其是生活教育與品德教育的嚴重不足!
道德與法律一樣重要,在一個法治國家,沒有訂出嚴謹的法律,是政府的疏失,道德是用在自己身上的,不是用來管理國家社會的,只有適當的法律才能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
markno3 wrote:
既然本來就沒有多少人會去養蟑螂蒼蠅,那如何跟流浪貓狗的問題可以相提並論?今天流浪貓狗的問題就是許多人因為一時興起養了寵物,後來因為某些原因棄養之,跟蟑螂蒼蠅根本是兩回事。

貓狗並非一定要人餵養才能存活, 鄉下多的是土貓土狗. 蒼蠅蟑螂也是不必多少人去養就能活得好好. 所以嚴刑峻法之詞只是突顯了發題者的基本思慮欠周.

不愛槍的老大反而可以擁槍自重, 倒是正當的愛槍人士反而沒槍自衛. 這就是證明了 [利之所趨] 即使祭出 [嚴刑峻法] 也無效, 法定得很嚴剛好方便大尾的拿噴子做案. 至於治安有沒有改善 ? 反正好官我自為之, 立了法也就交了差. 結果就是立了一堆立意甚佳/惜無實效的東西.

唯有讓販賣寵物無利可圖 (e.g. 立法規定繁殖貓狗/販賣貓狗是違法的) 才能治本, 這樣才能迫使養貓狗的人只能上街誘捕街貓街狗. 流浪貓狗數量自然會因為收養而減少.
BSA wrote:
貓狗並非一定要人餵養...(恕刪)


貓狗並非一定要人餵養才能存活, 鄉下多的是土貓土狗. 蒼蠅蟑螂也是不必多少人去養就能活得好好. 所以嚴刑峻法之詞只是突顯了發題者的基本思慮欠周.
請先把土貓土狗定義清楚,再來做此陳述!謝謝。

不愛槍的老大反而可以擁槍自重, 倒是正當的愛槍人士反而沒槍自衛. 這就是證明了 [利之所趨] 即使祭出 [嚴刑峻法] 也無效, 法定得很嚴剛好方便大尾的拿噴子做案. 至於治安有沒有改善 ? 反正好官我自為之, 立了法也就交了差. 結果就是立了一堆立意甚佳/惜無實效的東西.
上述說法能證明的是,嚴刑峻法若無執行力,確實無實效,這是政府的疏失,人民有權要求政府改進,但若連法都沒定出來,就像你說的以台灣人民的道德水準,人民就更沒辦法期待什麼了。


唯有讓販賣寵物無利可圖 (e.g. 立法規定繁殖貓狗/販賣貓狗是違法的) 才能治本, 這樣才能迫使養貓狗的人只能上街誘捕街貓街狗. 流浪貓狗數量自然會因為收養而減少.
這也是個方式,我不否認,但這與嚴刑峻法的管理並不牴觸〈至於嚴格的程度可以討論〉,反而是相輔相成!正好讓真正有能力也有愛心的人飼養寵物,而不是爽就養,不爽就丟!丟了後呢?關我屁事!
DiabloIII wrote:
狗兒啊~地球上已經快...(恕刪)




嗯呀~要怪就怪那些愛狗人士吧!
好慘........人類的罪過要狗兒來承擔

那些愛狗人士怎麼都不會覺得羞愧!

街頭的流浪狗抓回去養要不要?
可別藉口一堆呀
A RICHGUY wrote:
流浪貓狗是怎來的?想...(恕刪)


執行有困難. 現實面有太多問題. 已經是吵到太累的問題了
其所謂的愛狗人士其實有好幾種
就我的認知
最少就有兩種
一種是買寵物來養
另外一種是用認養或外面撿回來養的
比較不可取的是用購買的方式
所以在我的定義裡
所謂造成很多流浪和棄養問題的"愛狗人士"
就是那些買動物的人

小雞塊 wrote:
其所謂的愛狗人士其實...(恕刪)


過去的愛狗人士給人刻板印象多半是養純種狗,然後家裡有點錢,人又有點閒
可能去餐廳用個餐也要讓狗坐一個位置,或是開口閉口把狗當兒子女兒親親又抱抱
而照顧浪犬的很多是年紀較大的老阿公老阿媽之類的,多半出於宗教信仰
這兩邊的人,一些偏激的動作會給人不好的印象

可是
真正有問題的,不光是販賣造成的恐怖繁殖場,還有大量棄養造成很多私人收容所
有些人養個幾百隻都能不離不棄,有些人連養一隻也會因為厭煩而棄養
其實我是滿贊成提高棄養罰款的,民眾棄養到收容所去得付高額規費
減少棄養,而不是一直說要把狗給安樂掉來個眼不見為淨
更何況台灣的安樂死只出現在動物醫院裡,公立收容所的人道處理根本是虐殺
一條狗命400塊錢,哪來的麻醉安樂死

所以與其不斷花納稅人的錢來把狗安樂
不如提高棄養的罰款和規費替政府多點收入

另外是販賣寵物的問題,政府不是沒在控管業者數量,而是查緝動作不夠
很多業者是無照繁殖的,自家繁殖販賣也很難查緝,前陣子旗山那五百多隻也是無照的繁殖場
掛在X格上的很多都是販賣寵物的,其實只要開出一堆罰單馬上會少很多
所以這方面是政府動作不夠
pen52651342002 wrote:
妳看不懂我的意思就不...(恕刪)

你也乾淨不到哪裡去 語帶恐嚇 你以為嚇得了誰?
還有 我可沒有說誰是豬 我只說某位
要對號入座 那也沒辦法
對我而言 拿ID來做攻擊對象還挺可笑的
另外 嘴砲就不用PM給我了
BSA wrote:
其實本篇文章的標題就...(恕刪)

問題不在法律不嚴而在教育不足, 尤其是生活教育與品德教育的嚴重不足!


前面別隨便代用...不同行為就要有不同辦法...
難道你認為貓狗=老鼠蒼蠅=非法槍械=丟煙蒂吐檳榔汁
沒有等價吧....

當生活教育與品德教育就是這麼低時...怎麼辦...
有些混蛋就是喜歡就養一些寵物,嫌麻煩就隨便放生
還是要法律來管啊....

上游(繁殖場)要用力管
中間(寵物店)要有規矩
下面(飼養者)要有記錄

棄養動物沒罰則......
任意繁殖貓狗...也不管會不會有問題...這也沒管
流浪動物的問題永遠無解
markno3 wrote:
請先把土貓土狗定義清楚,再來做此陳述!謝謝。

[台灣土狗 瀕臨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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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灣土狗,你有何印象?綜合台灣大學畜牧系名譽教授宋永義和台灣犬護衛犬繁殖中心老闆許明傑所述,台灣土狗的特徵為短毛,毛色以黃、黑為主,或有虎斑,罕有全白,可能是突變種;頭、額、吻中長,吻有時黑色、或有舌斑、額稍高;立耳,兩耳外擴成外八型,單耳內直外弧,耳皮薄;杏仁眼或鳳眼形;胸深由下腹向上收,即一般所稱的「高弓腰」;尾細向上半捲,如彎刀。

據宋永義表示,台灣土狗經歷過四大浩劫,才會使得台灣原生的土狗走上絕種的危機,最早應從荷蘭人占據台灣的時代說起,當時荷蘭人帶進一種名為「飛狗」的犬種入台,是部分台灣土狗第一次與外來犬種混種的開始;而後到了日治時代,日本文化大量進入台灣,除了市鎮城內外,處女地的花東一帶,日本人為了要拓墾,也開始有日本犬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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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貓可以參考 http://en.wikipedia.org/wiki/Feral_cat

Feral cats are descended from domestic cats but are born and live without human contact. Any environment that sustains people can sustain feral cats, who are known to have thrived in urban, sub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all parts of the civilized world. They are not to be confused with wild cats or stray cats (alley cats). Wild cats are descendants of wild species. Stray cats are homeless descendants of domestic cats, but unlike feral cats, have had prior contact with humans and therefore exhibit temperament similar to that of a domestic cat. 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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