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A wrote:
其實本篇文章的標題就...(恕刪)
假設把 "流浪貓狗" 換成 "老鼠蒼蠅". 那麼發文樓主的意思就是 [減少蟑螂蒼蠅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愛蟑人士”和“愛蠅人士”.] 問題是沒有多少人會去養蟑螂蒼蠅吧, 蟑螂蒼蠅一樣繁衍滋生.
既然本來就沒有多少人會去養蟑螂蒼蠅,那如何跟流浪貓狗的問題可以相提並論?今天流浪貓狗的問題就是許多人因為一時興起養了寵物,後來因為某些原因棄養之,跟蟑螂蒼蠅根本是兩回事。
假設把 "流浪貓狗" 換成 "非法槍械". 那麼發文樓主的意思就是 [減少非法槍械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愛槍人士”] 問題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實施這麼多年以來, 哪位大哥手上沒槍?
你確定那些大哥或小弟是愛槍人士?應該是有需要才擁槍自重吧!
假設把 "流浪貓狗" 換成 "丟煙蒂吐檳榔汁". 那麼發文樓主的意思就是 [減少地上煙蒂, 檳榔汁的唯一辦法就是嚴刑峻法的管理“抽煙人士”和“吃檳榔人士”.] 問題是香煙附加健康捐這麼年以來, 哪時候陸上的煙蒂與檳榔渣變少了?
檳榔我是不清楚,不過健康捐顯然太少!更何況健康捐算什麼嚴刑峻法!在我看來菸蒂檳榔渣的問題根本也比不上流浪貓狗的問題。〈有很多人被流浪貓狗咬傷或因而車禍的,但有人因菸蒂檳榔渣而受傷的嗎?〉
問題不在法律不嚴而在教育不足, 尤其是生活教育與品德教育的嚴重不足!
道德與法律一樣重要,在一個法治國家,沒有訂出嚴謹的法律,是政府的疏失,道德是用在自己身上的,不是用來管理國家社會的,只有適當的法律才能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