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灰缸 wrote:
請問你住永和嗎~~如...(恕刪)
為什麼119的不幫忙處理屍體?!
我真的搞不懂
消防人員最早的任務是撲滅火災
後來當消防法宣布後
消防人員的任務律定為
01.災害搶救(火災等各式災害)
02.緊急救護(到院前醫療救援)
03.預防安檢(各類場所消防檢查)
之後 由於天災頻繁及戶外活動盛行
基於搶救時效等等理由
又增加了山難/水域搜救等等專業救援任務
那麼
哪條規定說了我們要服務貓狗?
更甭說我們要清理貓屍了
我知道 很多新聞常常說消防隊什麼都要做
但你有沒有注意
記者播報新聞都是強調消防人員很辛苦
因為除了原本的任務外
我們是基於服務大眾的心態來做這些雜事
而不是說這原本就是我們的職責
當然 也不排除是其他單位互踢皮球到我們這邊的關係
假如真的這些雜事都是我們的職責
那麼 清潔隊 工務隊等等縣市府單位乾脆都可以取消編制了
講得更明白一點
這些工作 即使我們不做 也只是剛好
因為本來就不是我們該做的!!
另外 也得強調說明
今天我們做這些雜事是基於服務心態
所以我們更需要你的尊重
請你將心態/口氣放端正
說句不好聽的
我給你方便 你還真的給我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