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3 wrote:
哈哈,被開過罰單當然...(恕刪)
那您犯過法
那您是
別害羞
來大聲唸出來(依您的標準)
巨大一姐 wrote:
也是,「不高興就去申...(恕刪)
bigmouw wrote:
我之前說過種不種晶片...(恕刪)
AI.3 wrote:
依照台灣人的民族性
嚴格規定執法重罰會比你講的教育有用的多
沒人說教育不重要,但是也要因地制宜
在某些地方跟國家就要用適合當地的方法
在未修改前,大家本來就該守法
不過你講的那位仁兄他也沒犯法去殺狗,只是提出法律合理性的問題
就像很多動保團體也常提出質疑動保法不合理,他們想要刪掉21條
去看看21條就知道為什麼他們想刪掉,這是合法捕狗的無敵大絕法源依據
就提出疑問跟討論而已有需要這麼激動?
對於覺得不合理的法律提出疑問這在自由社會本來就很正常
講的好像他真的殺狗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