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灣南州鄉 狗肉火鍋 拍攝實錄

AI.3 wrote:
哈哈,被開過罰單當然...(恕刪)


那您犯過法
那您是
別害羞
來大聲唸出來(依您的標準)

utt669 wrote:
我有問過收狗的人,他們說很少會抓流浪狗,因為不符合經濟效益,超難抓又沒幾隻.一鍋才250划不來.

流浪狗大都是外勞抓去吃的,本土屠宰場大都是用收的跟用撿的.

收是收民眾不養的跟繁殖場淘汰的,寵物店賣不掉的也會收這比較少.

撿的話它們有時碰到路上剛被撞死的完整的也會撿走.也是蠻環保的@@

只能說很多人都吃過狗肉但是卻不知道吃過......

因為有些羊肉爐跟牛肉爐會有加一些些變得更香...........(恕刪)


也太恐怖了吧!
肉品出廠時不是會貼sgs檢驗合格的貼紙嗎?!
AI.3 wrote:
哈如果交通違規,有人...(恕刪)


我之前說過種不種晶片不清大便跟交通法規都是相同程度的事情指的是他們都屬行政罰

本是雞毛蒜皮的事

因為這不是重點

對你來說違反交通法規是小事,若因為違背造成的損害很有可能會使人家破人亡這才是背後要保護的法益

同樣的邏輯晶片跟清大小便最糟的狀況是啥會使人家破人亡嗎,根據現行法律寵物仍是物杈篇,另受特別法的保護,保護的目的為啥

你覺得背後造成的影響哪種比較嚴重

講真的要跟你們講法

對牛彈琴罷了

所以談啥法都一樣

人一有偏見良法亦惡法

人一無知惡法亦良法
巨大一姐 wrote:
也是,「不高興就去申...(恕刪)

依照台灣人的民族性

嚴格規定執法重罰會比你講的教育有用的多

沒人說教育不重要,但是也要因地制宜

在某些地方跟國家就要用適合當地的方法


在未修改前,大家本來就該守法

不過你講的那位仁兄他也沒犯法去殺狗,只是提出法律合理性的問題

就像很多動保團體也常提出質疑動保法不合理,他們想要刪掉21條

去看看21條就知道為什麼他們想刪掉,這是合法捕狗的無敵大絕法源依據

就提出疑問跟討論而已有需要這麼激動?

對於覺得不合理的法律提出疑問這在自由社會本來就很正常

講的好像他真的殺狗了?


bigmouw wrote:
我之前說過種不種晶片...(恕刪)

我沒說違反交通法規是小事啊....
你哪裡腦補出來的?
我說我要是違法交通法規或是亂丟垃圾被罵垃圾
我都會虛心接受檢討的

違反交通法規極大化會造成家破人亡
同理,野狗在外面造成家破人亡的例子也是很多
飼主沒管好造成死傷的例子也有
守法本來就是義務,違反了就罰而已
上面不是就貼個例子給你看了
又走失製造出一條流浪狗
不是生命最重要?不應該用最高規格看待?
AI.3 wrote:
依照台灣人的民族性嚴...(恕刪)


您比較激動吧,垃圾都拿出來罵人了

還有我完全支持他懐疑法律我甚至請他去釋憲還翻立法理由給他看喔

只是那位仁兄更加覺得惡法非法所以不用理會

首先惡法亦法非法這是亇古老的議題,但結論不管那種都是要遵守現有的法律

只是修改及抗議過程中要採取哪種方式

激進或溫合

所以他一開始就錯了結論也錯了
bigmouw wrote:
還有我完全支持他懐疑我甚至請他去釋憲還翻立法理由給他看喔

你提出的立法理由那篇
基本上跟他的問題是雞同鴨講

你提出的立法理由是在解釋,為了要閃避憲法
因為不能直接限制不能吃狗肉
所以立法時拐彎抺角的去限制販賣是犯法
藉此達到減少食用狗肉的目的

他的問題才是憲法中的,為什麼限制飲食自由?
狗肉牛肉豬肉有什麼不同?
你提出的立法理由那篇我看過,當時懶得回而已
因為這講下去又扯不完
有一派一定是說貓狗跟人比較親所以不能吃
有一派又說,你親是你家的事,關其他全部的人什麼事?
然後又扯一大堆要鬼打牆了


未修改前本來就應該遵守
這法合不合理本來也可以討論
AI.3 wrote:


依照台灣人的民族性

嚴格規定執法重罰會比你講的教育有用的多

沒人說教育不重要,但是也要因地制宜

在某些地方跟國家就要用適合當地的方法


在未修改前,大家本來就該守法

不過你講的那位仁兄他也沒犯法去殺狗,只是提出法律合理性的問題

就像很多動保團體也常提出質疑動保法不合理,他們想要刪掉21條

去看看21條就知道為什麼他們想刪掉,這是合法捕狗的無敵大絕法源依據

就提出疑問跟討論而已有需要這麼激動?

對於覺得不合理的法律提出疑問這在自由社會本來就很正常

講的好像他真的殺狗了?

...(恕刪)


他有沒有真的殺狗我不知道,
但他覺得不合理的法律並不代表大家都覺得不合理,
而我跟樓上的律師大大也說過很多次,
法律就是法律,不滿意可以申請釋憲!
在這吵「為何不能殺狗」有用嗎?
只是製造紛爭罷了,
明文規定清清楚楚,有疑問為何不去問法官?
(教會他明理懂事並非你我的責任!!!)


看完那些讓人噴飯的言論,
我同意您說的:
「依照台灣人的民族性,
嚴格規定執法重罰會比你講的教育有用的多」
(跳痛一下:問笨問題者~從後腦直接巴下去比較快!!!)

(回敬,乾杯
巨大一姐 wrote:
他有沒有真的殺狗我不...(恕刪)


是啊真的不爽就提釋憲,沒那麼難,只是立法理由我都拿出來了,看不懂我也沒辦法,只看到前面的立法技巧沒看到後面的原因,還硬要鑚牛角尖

這樣的人生很痛苦
巨大一姐 wrote:
他有沒有真的殺狗我不...(恕刪)

沒人閒閒沒事去找狗殺
除了少數心理變態的除外
什麼刻意虐待的也支持刑罰加重
還是老話,台灣人用重罰最快

以前講過,要緣木求魚去期望心理變態的人不要虐待
倒不如自己顧好自己養的狗比較實在
結果被有些人解讀成支持虐待

要說還有沒有人在吃狗肉,我想是一定有
但其實台灣禁這麼久,絕大多數人早就不敢吃了
現在要叫我吃我也不敢吃
媽啊....誰知道狗肉哪裡來的,搞不好腐爛幾個星期了還煮來給你吃


現在我在北部聽到比較多的是外勞四處抓狗來吃,因為他們有習慣
所以以前發文就講過,要把自己的狗顧好
免得被人抓去吃掉

講難聽點,被抓去吃掉後,就算對方被罰
也換不回生命了不是?
bigmouw wrote:
是啊真的不爽就提釋憲,沒那麼難,只是立法理由我都拿出來了,看不懂我也沒辦法,還硬要鑚牛角尖

這樣的人生很痛苦



立法理由我都拿出來了>>>>辛苦您了~律師大大~


總歸一句:"真的不爽看不順眼就提釋憲"
其他真的沒什麼好吵了~法律就白紙黑字~有什麼好吵???
今天在01吵翻天~您看不順眼的法律明天也不會有什麼變動~
不如起而行~去提釋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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