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浪太強-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wrote:
居然有人拿小強與狗來...(恕刪)
我也蠻喜歡狗的 因為狗很可愛 你對他好 他也對你好
不過話說回來 還是人在決定什麼動物或植物或生物是 好/壞 可愛/醜陋 有益/危害..........
全部都是以人自己主觀的價值在決定 否則客觀上來 吃豬吃牛吃羊吃魚 也都侵犯到他們的生存權
或許也有人說 殺的手段不一樣 畢竟我們工業化之後用的是很人道的手段來殺這些動物 吃他們的屍體
不過設身處地的想 如果是人被圈養起來餵食 然後自己知道每日吃下去的食物只是為了長肉 好讓別的生物取之食之
這種長期的精神虐待有比較好嗎?
小強與狗不能比? 其實說不能比的時候 不就在比了嗎?
就像蘋果日報愛做的比一比圖示報導
可愛
小狗 勝 小強 敗
智力
勝 敗
娛樂度
勝 敗
結論 小狗大獲全勝 然後小強該死
雖然我是完全同意這樣的結果
不過我質疑有多少人可以對這二個小孩丟石頭?
真的有那麼多人嚴格的遵守除非必要 否則絕不侵犯別的生物的生命權的這個規則嗎?
我相信還是有這樣的超級大好人存在
但我自首承認我不是 所以我自認沒有資格丟這二個小孩石頭
其他認為有資格的鄉民 請繼續 不好意思 路過打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