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Ren wrote:
弱者是那隻無辜的小狗...(恕刪)

小狗固然可憐,但是比起每年被屠殺的動物,其實也不算什麼
那個小姐殺狗固然可惡,但是被批鬥的程度,早超過許多作姦犯科的人了
你能在一片批鬥聲中,講出比較客觀的話,足見你修養不錯

江小紋 wrote:
怎麼會有飼主這麼不負...(恕刪)

太過份了 狗就等於小孩一樣
不能說是一隻畜生就算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海斯勒 wrote:
太過份了 狗就等於小...(恕刪)


法律形成之前
是風俗習慣
古代教化人民
也沒法律
靠的是風俗民情
靠的是道德良知
謹此而已
當最後一條河被污染了、最後一顆樹被砍了、最後一條魚被捕了,人類才會發現金錢原來是不能充饑的/克里族印第安人預言
CCRen wrote:
只是,某些網路上的言行
讓我聯想到土改時的群眾公審
讓我聯想到文革時的鬥爭大會
我覺得這是可怕的...(恕刪)


CC大,我想你多慮了
這是網路討論區,通常這種異常激動,仗義直言的言行
在現實生活都不會發生......(哈

翹腳姐事件,我就不信公車上那群悶不吭聲的年輕上班族
裡面沒一個有上01.....


我覺得這個比網路公審更可怕....
有柴犬的學生妹!優先

nickhus wrote:
真是令我太訝異了您不...(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mark0826 wrote:
翹腳姐事件,我就不信公車上那群悶不吭聲的年輕上班族
裡面沒一個有上01.....


我覺得這個比網路公審更可怕.......(恕刪)


那是另一個極端狀況,也是夠讓人搖頭嘆息

真正讓人擔心的是,就怕是很多人是在網上說得一口義憤填膺,現實生活真遇到狀況卻是冷漠以對

CCRen wrote:
那是另一個極端狀況,也是夠讓人搖頭嘆息

真正讓人擔心的是,就怕是很多人是在網上說得一口義憤填膺,現實生活真遇到狀況卻是冷漠以對



不!我覺得真正讓人擔心的是,越來越多人都用這種爛方式遺棄狗,然後大家都冷漠以對。
網路公審時代來臨,會有這麼多人批判代表大多數人還是有良知的,如果有一天大家對這種事情見怪不怪的時候才是真正可怕吧,寵物不是玩具,對生命如此的輕率看待,難以想像結婚生子後要如何教育下一代

power1912 wrote:
你確定?...你丟完...(恕刪)


我小時候亂丟垃圾,所以被處罰,長大後我從來不亂丟垃圾,謝謝你的關心。
還有請不要把有情的生命和垃圾劃上等號,謝謝!
覺得網路現在是怎麼了,是不是大家躲在網路後,就可以無所不言,敢言人所不能言。還有是有法律存在的啊!小心慎言啊!
人家犯錯就好像殺人火一樣,要找出來,在網路上批的體無完膚。但我相信在現實世界時,這位小姐出現在你旁邊時,很多人也都只是沉默。
我只是想提醒一下,可以對事情提出自己的想法及討論,但針對人身攻擊部份就免了吧!

CCRen wrote:
是的,我們是個法治社...(恕刪)


想看到直接開罰最高額度(好像是50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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