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ll1124 wrote:政府本身沒有行為能力,行為由各種廣義公務員執行,執行勤務乃政府行為,虐待動物是政府的勤務嗎? 你除了瞎扯一通好像什麼都不會嘛我再問一次士兵個人虐待動物行為跟執行政府勤務有什麼關聯??有上級下令叫那些士兵去虐待動物嗎??
jill1124 wrote:剛好相反,會在這個議題上下功夫的通常不是政客,而是那些被國會監督聯盟評選為最認真的那些國會代表, 我是不知道哪位是政客啦!但我知道這次喊燒那位市議員,在黨內立委提名不成時,還叫助理向陳菊下跪道歉,搞出一付被迫害的樣子。什麼是政客行為?
一樣的笑容 wrote:你除了瞎扯一通好像什...(恕刪) 新聞不是一開始就說了嗎,有上級說不想再看到小白,警察穿上制服,或在警局執勤,就是代表國家的公權力,軍人在營區不是觀光客,一舉一動都是代表軍方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