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放任流浪狗或假項圈流浪狗 有什麼法規?

telecatw wrote:
我沒有說不能去怪飼主...(恕刪)


不是不可以怪飼主 而是要怪飼主 請搞清楚

今天若車主是在法規的速度下行進 如果因為寵物造成問題當然寵物的飼主要負全責

你如果不信 你可去試看看 你可以用您的寵物造成車禍 看看你要不要負全責

別傳遞錯誤的法律觀念

要不要溝通不是義務 違反法規被檢舉是要飼主自己要反省 檢舉也是國民該有的責任有何不對

如果今天寵物被抓去造成任何的問題 該反省的是飼主 不是檢舉者 不要飼主自己不守法造成不幸的後果卻要別人幫你背負那責任

別傳遞錯誤的觀念 也別把那些不負責任的結果推給其他守法的國民

人人都有養寵物的權利 但也要去尊重其他沒養寵物者的權利

他們沒義務要來承擔養寵物不守法所造成的危害

要尊重別人才能得到別人的尊重

將心比心 如果今天人人都不守法 那這設為會是怎樣的局面 這不是只講養寵物
nychang wrote:
不是不可以怪飼主 而是要怪飼主 請搞清楚

今天車主是在法規的速度下行進 如果因為寵物造成問題當然寵物的飼主要負全責

你如果不信 你可去試看看 你可以用您的寵物造成車禍 看看你要不要負全責

別傳遞錯誤的法律觀念

要不要溝通不是義務 違反法規被檢舉是要飼主自己要反省 檢舉也是國民該有的責任有何不對

如果今天寵物被抓去造成任何的問題 該反省的是飼主 不是檢舉者 不要飼主自己不守法造成不幸的後果卻要別人幫你背負那責任

別傳遞錯誤的觀念 也別把那些不負責任的結果推給其他守法的國民



請問為什麼第一句是肯定句. 第二句卻有假設詞?

不過這不是重點, 我想請問. 舉證的問題您怎麼解決?? 以版主說的機車車禍為例.

我再問精準一點好了..請問如何證明機車騎士的受傷是因為閃狗造成的? 要注意歐, 這是一個陷阱題. 因為法律認定證據因果必須是直接關係. 間接證據是網路錯誤消息. 請說

我沒有傳遞什麼法律關念. 也沒人聽我的. 不過我很欽佩01都是守法好公民的天地

nychang wrote:
不是不可以怪飼主 ...(恕刪)

看吧~~~
telecatw wrote:
請問為什麼第一句是肯...(恕刪)


舉證的問題會有許多方式 目擊者 監視錄影等等都是

這點不是最大問題

問題在飼主就是要守法 別把問題扯遠

要求飼主守法有何錯??

如果沒錯就請別扯東扯西

面對真實的問題 在這件事情上本篇的原文作者反映這些有何錯??

把這情形反映出來有何錯??

為何要先被你嫌時間多?

然後又要被要求說沒事先溝通??

請問違法的人是誰??

為何要守法得人為不守法的人去承擔問題??

請有基本國民該有的是非價值觀念
nychang wrote:
舉證的問題會有許多方...(恕刪)


我的看法是

1. 飼主沒牽繩有錯
2. 機車騎士受傷其情可憫. 但責任與過失尚未釐清, 既然沒人知道機車是否違反交通法規.

法律的賠償是以自然人/法人的責任比例為原則. 而決定比例方向是以證據為依據. 所以我才說. 斷言肯定說是飼主一定要賠償恐怕無法和飼主沒牽繩的錯搭上關係.

請問, 這樣的結論你有覺得合理嗎?

我只是要講. 大家棒打行為不守法的飼主的同時. 能不能也停幾秒鐘幫狗找一個生路? 而不是暗地裡找補狗大隊.
telecatw wrote:
我的看法是1. 飼主...(恕刪)

公園不是公有地??
公有地可以養私家狗?
如果要牽繩的話不就要把每隻狗都綁在樹上?
那如果他不這麼做的話要如何證明狗是飼主的?無主的狗不就可以請人抓走嗎?
JessieC wrote:
公園不是公有地??公...(恕刪)


潔西西美女, 我不想跟妳爭論. 但希望妳保護妳的愛貓同時也能給流浪狗一條生路.

此外, 公園不一定是公有地. 有時候是財團認養的.
telecatw wrote:
我的看法是1. 飼主...(恕刪)


1. 謝謝你認同是飼主沒牽繩的錯
2. 既然你不知道車主是否有無違反交通法規 那就請別亂下斷語

法律本來就講求證據

今天是飼主沒牽牽繩讓寵物跑到車道上 那已經違反了動保法 若還造成其他傷害 當然可以求償

如果你不信 你可以試看看 政論這些沒意義 你只想轉移焦點

很簡單你如果認為寵物沒牽繩到處亂走 造成車禍或其他問題 是無責任或是不一定搭上關係

你可以試一次

看你要不要付出代價

我還是說一次

不要讓守法者為不守法者承擔責任

不是每個人都很想找捕狗隊處理事情 但如果造成傷害當然就會有人要求處理

不要把要求免於恐懼的基本要求都否定

你喜歡寵物但也要尊重其他人的想法

不是你要怎樣就怎樣

更不是要求合法守法者要一位忍讓

nychang wrote:
1. 謝謝你認同是飼...(恕刪)


你要我試幾次都是一樣的, 我只是提出質疑. 並沒有下結論. 司法未審判前. 沒人可做法官. 並非我想轉移焦點. 未審先判. 受害的只是狗. 不是有錯的人.

雖然司法判決經常不儘人意.
telecatw wrote:
你要我試幾次都是一樣...(恕刪)


受害的是狗??

如果外出不用牽繩因此而出車禍 受害的是車主 請搞清楚

別把受害者搞錯 有是非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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