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m wrote:
我家樓下有隻很親人很撒嬌的虎斑母貓
看他流浪也有段時間了,想說幫她找個認養家庭
可是常常看到虐狗虐貓的新聞.....就有點怕怕的
其實有時候在外面流浪,比被人養幸福很多... 我常看到很多人的貓是養在寵子裡.
試問你寧願關寵子活一輩子,或者在外面自由自在活兩年 ?
其實如果她已經在外面生活很久了,不一定適合給人類養....
我之前有養過一隻野性很重的貓咪,他成天吵著要出去玩..(我家已經是放養,隨便貓咪走動)
結果不給他出去,他就一直生病... 後來沒辦法,只好開個出口給他出去玩.
出去玩後就什麼病痛都沒有了.
有時候我們覺得幸福的東西,不一定套在貓咪身上是好的.
如果你真的想幫她找主人,建議一定要先問清楚環境. 如果是那種關起來一輩子的...
我想貓咪可能反而會痛苦.
至於流不流浪的問題.... 我只能說貓狗本來就不是人類的寵物.
是因為人類繁殖太快... 侵犯了許多動物的生活環境. 不然貓咪在外面,應該比被養著還幸福.
如果你沒能力養她... 我想你還是別想太多了,幫貓咪找主人.. 一定比自己養還累很多的.
如果你真的很有心,去貓咪論壇問看看吧.
認養人 茲向 認養動物乙隻,詳細資料如下:
動物名 品種 □ 狗 □ 貓
□ Mix米克斯 □ 其他
性 別 □ 公 □ 母 毛色
體 型 特徵
年 齡 備註
** 結 紮 □ 是 □ 否:協定於___年___月___日前結紮
預防針 □ 是 □ 否:協定於___年___月___日前預防針施打
◎ 倘若認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讓貓(狗)完成節育手術跟預防針施打,經查證屬實,認養人將賠償送養人違約金伍萬元整,絕無異議。
認養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即認養人)爲認養動物事宜,與送養人 ,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 本人已年滿20歲,如未滿20歲,已得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法定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認養人關係:______________
2. 領養日需依法辦理犬隻/貓咪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成犬/成貓節育等事項,幼犬/幼貓需於六個月大時辦理結紮,並出示醫院所開立的結紮証明,需讓送養人至住家拜訪查看貓、狗結紮與否。(如拒絕或未出示醫院開立結紮証明,示同未結紮。)
3.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4. 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狂犬病疫苗、驅蟲及健康檢查,以醫院的注射手冊記錄為証明依據。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5.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棄養認養的動物;如退回送養人家中將協助送養,認養人需負擔每天200元費用直到貓咪送至下位認養人手中為止,在協助送養期間,認養的動物如需要醫療或身體檢查,認養人將負擔一切醫療費用。
6. 妥善照顧牠,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7. 本人不得將認養動物遺失。認養人不論任何原因導致貓咪失蹤,視為遺棄!
8. 本人不得任意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若因任何原因意圖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必須先通知送養人並與送養人討論,經送養人同意後,始得轉讓。
9. 當認養動物死亡時,本人需於事發後十二小時內告知送養人,並提供醫師相關診斷證明予送養
人。
10. 本人同意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內,接受送養人至少三次之住家拜訪,以確認認養動物與本人之相處情況;本人亦願接受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後送養人不定期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11. 本人保證所提供予認養人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本人聯絡方式(包括住所地址、聯絡電話、email、MSN等)如有任何改變,必定會以書面告知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12. 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3. 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應给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如果違規兩項加倍算,以此類推,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受傷或死亡或失蹤或遺棄者,本人應另行给付違約金三十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14 不可讓貓/狗去爪,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15 送養人只要覺得被認養的動物過的不好可隨時收回,同時必須履行上列第五條條約,認養人將不 得有異議。
16 認養的動物如果非自然因素死亡,疑似人為因素死亡或受傷,需賠償三十萬元台弊(只要送養人懷疑,疑似是人為因素即成立),本認養協議書認養人已有帶回去省閱過七天,一切都同意才於已簽署。
17 本愛心認養協議書一式二份,一式共二頁,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18 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高雄市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認養人(簽名): 出生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居住地: 聯絡電話:
戶籍地: 聯絡電話:
手機: E-Mail:
MSN: 部落格& facebook:
送養人(簽名): E-Mail:
MSN:
居住地: 聯絡電話:
認養人身分證正反面張貼處
(請認養人配合出示身分證件供送養人核對)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這是我本來去認養貓要簽的切結書
後來有點受不了這些規矩
直接去寵物店買了隻回家
或許你可以參考一些部份
阿泥1852 wrote:
愛心認養協議書
認養人 茲向 認養動物乙隻,詳細資料如下:
動物名 品種 □ 狗 □ 貓
□ Mix米克斯 □ 其他
性 別 □ 公 □ 母 毛色
體 型 特徵
年 齡 備註
** 結 紮 □ 是 □ 否:協定於___年___月___日前結紮
預防針 □ 是 □ 否:協定於___年___月___日前預防針施打
◎ 倘若認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讓貓(狗)完成節育手術跟預防針施打,經查證屬實,認養人將賠償送養人違約金伍萬元整,絕無異議。
認養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即認養人)爲認養動物事宜,與送養人 ,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 本人已年滿20歲,如未滿20歲,已得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出示同意書。法定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認養人關係:______________
2. 領養日需依法辦理犬隻/貓咪寵物登記、晶片植入及成犬/成貓節育等事項,幼犬/幼貓需於六個月大時辦理結紮,並出示醫院所開立的結紮証明,需讓送養人至住家拜訪查看貓、狗結紮與否。(如拒絕或未出示醫院開立結紮証明,示同未結紮。)
3. 無論何時都以人道方式對待認養之動物,並提供認養動物適當之食物、乾淨之飲水、適當之運動空間、不可長期將動物關在籠中或栓綁在狹小之空間飼養,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4. 定期幫牠進行預防注射、狂犬病疫苗、驅蟲及健康檢查,以醫院的注射手冊記錄為証明依據。當牠受傷或罹病時,必請獸醫師給予醫療。
5.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絕不棄養認養的動物;如退回送養人家中將協助送養,認養人需負擔每天200元費用直到貓咪送至下位認養人手中為止,在協助送養期間,認養的動物如需要醫療或身體檢查,認養人將負擔一切醫療費用。
6. 妥善照顧牠,不隨便放縱牠於戶外,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時必由14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之防衛措施,如繫鍊、提籃等,始得攜出戶外。
7. 本人不得將認養動物遺失。認養人不論任何原因導致貓咪失蹤,視為遺棄!
8. 本人不得任意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若因任何原因意圖將認養動物轉讓予他人,必須先通知送養人並與送養人討論,經送養人同意後,始得轉讓。
9. 當認養動物死亡時,本人需於事發後十二小時內告知送養人,並提供醫師相關診斷證明予送養
人。
10. 本人同意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內,接受送養人至少三次之住家拜訪,以確認認養動物與本人之相處情況;本人亦願接受自認養之日起一個月後送養人不定期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
11. 本人保證所提供予認養人之聯絡方式皆屬真實;本人聯絡方式(包括住所地址、聯絡電話、email、MSN等)如有任何改變,必定會以書面告知送養人,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
12. 本人遵守動物保護法及有關單位對家畜衛生管理之相關規定。
13. 本人如違反以上任一規定,應给付違約金五萬元予送養人,如果違規兩項加倍算,以此類推,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如因本人違反上開協議,致認養動物受傷或死亡或失蹤或遺棄者,本人應另行给付違約金三十萬元予送養人,送養人並得收回該動物,及以此協議書對本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14 不可讓貓/狗去爪,否則視為虐待動物。
15 送養人只要覺得被認養的動物過的不好可隨時收回,同時必須履行上列第五條條約,認養人將不 得有異議。
16 認養的動物如果非自然因素死亡,疑似人為因素死亡或受傷,需賠償三十萬元台弊(只要送養人懷疑,疑似是人為因素即成立),本認養協議書認養人已有帶回去省閱過七天,一切都同意才於已簽署。
17 本愛心認養協議書一式二份,一式共二頁,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18 如因本協議書內容而有爭訟,雙方同意以台灣高雄市地方法院為第一管轄院,敗訴或有過失之一方亦應負擔他方一切損失賠償,包括律師費在內。
認養人(簽名): 出生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居住地: 聯絡電話:
戶籍地: 聯絡電話:
手機: E-Mail:
MSN: 部落格& facebook:
送養人(簽名): E-Mail:
MSN:
居住地: 聯絡電話:
認養人身分證正反面張貼處
(請認養人配合出示身分證件供送養人核對)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恕刪)
唉~~~~~靠這個賺錢就好啦
以認養代替購買~
我還是直接去買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