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豪123456789 wrote:
請大家幫幫我
找出兇手
時間:101/01/18
下午:18:15-18:35
地點:台中市北屯區大連路和熱河路口
大目標:民俗公園旁
請各位網友大家或
有經過的車輛如有行車紀錄器
或目擊者
請跟我聯絡
謝謝你們大家
請轉貼
幫幫我
0931-669-843
http://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219605106
我的FP
謝謝你們大家
阿豪123456789 wrote:
謝謝大家看完這篇廢文...(恕刪)
讓牠亂跑 是我的錯
但牠不該死 被撞 也還有救的可能
問了 附近可能的目擊者
是被兩台車壓過
第一台 被撞時 應該沒死 當下可以試試連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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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駕照時我知道要禮讓行人, 但不記得有規定在行車的動線上要 "禮讓動物".
狗跑到馬路中央被車撞死, 主人居然不在現場,這說明了什麼事呢 ?
主人覺得第一台車撞到狗, 車主應該停下試著連絡狗的主人,我覺得這個期待太超過.
好好的在路上開車,衝出一條狗,撞上了狗已經夠倒霉了, 還必須要把車靠邊停好,下車研判一下是有主人的狗還是流浪狗,然後再花時間到處尋找不在場狗的主人. 我不知道車主要如何 "當下可以試試連絡我" ? 車主很空閒沒事做?
請問一下,今天如果車主閃避狗兒, 撞死別人或者車主撞電線桿身亡, 請問版主你會不會很負責的站出來說 "是我的狗害死人,我會負起全責,請起訴我".
我曾在電視看過類似的例子, 沒人會承認是狗的主人.
我個人認為撞死狗的車主是受害者, 不是兇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