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津家的男人 wrote:
有本事拿個20億出來全部領養回家養阿
20億還不知道夠不夠
沒本事就別看了吧
越看是越傷心
沒有尊重生命的觀念,有再多的錢也就救不了!
流川 風 wrote:
可惜我們都不是神
沒有主宰生命的權利
即使是自己的生命
也不全都掌握在自己的手裡
人的一生
但求問心無愧
也就值得了
風哥講得真好~~
"人生無常,但求無愧我心"
巧巧兒 wrote:
一姐,盡力就好,我除...(恕刪)

cruise0101 wrote:
沒有尊重生命的觀念,...(恕刪)
wahiko wrote:
我覺得安樂死是必要之...(恕刪)

愛車6600 wrote:
棄養真的蠻可惡的
沒...(恕刪)

A如來 wrote:
這不是郭董的責任嗎?...(恕刪)
ghip1011 wrote:
大小姐,可否知道現今台灣流浪貓犬數量有多少,
是以百萬計算的喔,不是幾十幾百隻....
安樂死是不得不然的方法,不然妳想找誰養...
而且流浪動物的來源不全是來自不負責任的的飼主..
有些是配種場丟出來的,有些是自然繁殖的....(中型犬類一胎起碼可以生各6-8隻沒問題)
大家都說流浪動物好可憐,那麼,
因為流浪動物死傷的人有誰要可憐他們,請問一下....
(不要說我唬濫,去年的事件應該還翻得到,前年的就不一定....)
今天是駕駛技術好沒A到,要是技術差一點呢,A到別人的車禍是撞到別人是誰要負責
請問妳有沒有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