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有良心的獸醫院,我一定要讓大家知道...


金貝貝 wrote:
家裡的狗狗皮膚病一...(恕刪)


GG 毛囊蟲用類固醇只會加倍嚴重

所以你才會覺得越看越糟糕XD
大大此言有失偏頗

假設您家幼童感冒去診所看病
被您發現醫生給他開的藥再十天就過期了
您做何感想?


nancy010 wrote:
大大此言有失偏頗假...(恕刪)


沒錯,相信大多是養狗的會把狗當成家人 而不單單只當成狗來看

我覺得就是醫德的問題


就像快過期的食物或泡麵

因為它快過期,可能會變質走味,但不到壞掉

所以商人會降價求售,而且多會事先告知(比如即期品專賣店)

這算是基本的商道


而醫生這邊沒有事先告知,也沒有比較便宜

但我覺得這是其次

重點是快過期的藥品,它的是否會變質或是藥效衰退.....?

我花同樣的錢卻使用,藥效不如新藥或是藥效變質的「即期藥」

縱使有人說它沒過期,但這樣卻讓人觀感很差

期限700天的藥期,如果已經過了3~400天就罷了,但是它已經過了690天,只剩10天就過期

中間不明的保存方式也會讓期限縮減 或 影響藥的品質

而且這樣的「即期藥」確要使用在皮膚已經很嚴重的老狗身上?

當然狗不會講話,也只能吃黃蓮


而且我不是什麼「愛狗人士」,這樣的名號我承擔不起

我們一家都只是喜歡狗而已,離愛狗人士還太遠


不過就像我一開始說的,希望這只是個疏失或意外


金貝貝 wrote:
不過就像我一開始說的,希望這只是個疏失或意外

如果你希望這只是個疏失或意外
或者這真的只是個疏失或意外
那你何必在此發表文章呢

金貝貝 wrote:
家裡的狗狗皮膚病一...(恕刪)


只剩十天就要過期,這實在有點說不過去
畢竟如果只剩十天過期的葯物,你也不會想用在自己身上吧
樓主何不換家獸醫院or診所看看
一直都看不好的話
換一家試試何妨?
想表達沒良心就直接表明
說反話誤導大眾的意義何在?

vivic224 wrote:
只剩十天就要過期,...(恕刪)


根本就完美主義,正常來說保存期限都會設的比較保守
只有我覺得樓主想表達的是:醫院為了把即期品銷掉.所以編了個可以把他賣掉的理由嗎??
Princesex wrote:
根本就完美主義,正...(恕刪)


先別管有沒有快過期了

毛囊蟲不好治療 要治療也不可能只靠全消蝨 就能痊癒

首先要拔毛用顯微鏡看 確定有沒有看到毛囊蟲 或是其他病菌 項是酵母菌 或是 黴菌的菌株

然後要口服(非常難吃的藥粉建議做成膠囊)+藥浴(通常是用藥用麻辣洗)+毛囊蟲項圈+全消蝨 多管齊下 持續1-2個月 才有辦法抑制住

有沒有抑制住需不需要再繼續吃藥 通常也是用拔多處毛用顯微鏡觀察 必須完全沒看到毛囊蟲的屍體時才能停藥 不然很容易又再復發

毛囊蟲不能根治 只能壓制 當狗狗年老或生病 自體抵抗力下降時就很容易又復發

我覺得那種藥其實就算過期也不會無效 頂多藥效下降 整個療程中

最重點的還是那個每日口服的藥粉 其他藥浴 項圈 全消蝨 都是次要輔助(但還是滿重要 因為單純只靠口服藥可能要吃很久才會好)

只靠全消蝨是無法治療好你家的狗狗的 太計較那個東西差幾天過期沒有太大意義

祝你的狗狗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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