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狗事件之連署抗議-<再更新>4/28時間活動內容,詳情洽(07)3222552

= =
不同意
違反人權

何況這是不理性的做法
什麽叫你是愛狗的人..
雖然該學生有錯,可是,我們是一個人治的社會
還是以人爲主

你這種做法,只是傷害了學生,
並沒有什麽警惕作用,
這種做法,你確定能杜絕往後的悲傷?
我覺得應該從另外一個角度去教育,例如如何改善教育方針,增加懲處方法..達到赫阻效果..
而是讓該學生受到大家的譴責
對你我何來的差別,可是會傷害該學生
或許有人會說這種人沒有什麽好同情..
那...我們還需要法律來干嘛?我們還需要學校制度幹嘛
什麽記過,懲處,有什麽?就都不要就好了
以後有這種事情,就全部來一個座談會,一起責怪該兇手就好了呀..

如果這樣,
我建議,那些愛父母的小孩
趕快出來聯署,讓那些在學校受欺負的小朋友得到平反
把欺負人的小朋友找出來
然後向學校提出一個座談會,請欺負人的小朋友出來解釋欺負人事件
我們一起出席,公開譴責

要讓大家的力量發揮出來,應該是預防勝於治療
+1
共同來抵制與唾棄這兩位學生如此惡行並不齒該學校與該家長的包庇
johnjohn0616 wrote:
= =不同意違反人權...(恕刪)

甚麼都講人權.小狗就是不生命喔.若今天主角換做你或你家人或自己心愛的小狗.被人這樣塗抹酒精膏點火.你還會顧慮到人權.這2字嗎? 小小年紀就這樣長大還得了.不是我想和大大起筆戰.請見諒~
johnjohn0616 wrote:
= =不同意違反人權...(恕刪)


你的文章很有道理...
但是現在這個狀況.......
大概會被砲轟吧=.=(閃)
我們並沒有要侵犯他們的人權
而是要讓他們能夠真正的得到教訓
法律能夠給他們多大的教訓呢
罰完錢 校方草草了事的隨便記兩支過
就像之前那個睪玩大學的那兩位仁兄
有真正得到教訓嗎?
幾年後 他們在談起這件事
我想它們只會說 x的,有夠衰,不夠一隻狗麻,幹麻搞成降...
他們不會知道 那是一條生命 那是應該被尊重...

這此兩個小鬼
從這幾天校方的回應
我想做法跟 高玩大學不會相差多少
學生還把罪過推狗 "狗狗咬他們..."
明明都有msn對話紀錄
還睜眼說瞎話...
今天的新聞 校長居然還推諉給家長...做切割

我想信 述諸所謂的法律 而不用與論的壓力給於其教訓
校方只會不動不癢的記兩個小過
然後打官腔敷衍說 我們已經做出懲處會加強輔導
家長也會繼續袒護孩子 說 一隻狗有啥好大驚小怪
而那兩個小鬼心裡 也只會說 X的 不過一隻狗麻...

心理學家分析過 其實會虐待動物跟長大之後會虐待人 是有相當程度的正相關...
預防勝於治療
所以現在讓他們深深深的覺得這是錯的
還有得到深刻的教訓
才是真正的預防...
burberry1227 wrote:
甚麼都講人權.小狗就...(恕刪)


那如果今天主角是你家的小朋友呢?如果今天欺負狗的是你家的小朋友呢?
如果大家共同譴責就有效果,可以杜絕後患..那沒問題呀
就大家一起譴責,

問題是,這只會讓該小朋友更難堪..也絕對不可能杜絕後患,
這種事情應該交給學校去處理..
如果要譴責
應該也是譴責制度
單一針對某個人是沒有幫助的..

如果不講人權,那犯重罪的人都判死刑就好
爲何還有人在爭取廢除死刑?

如果不講人權,
那爲何未滿18嵗犯罪的人,
判刑的輕重跟已經滿18嵗的人不一樣

你也可以說不講人權,
今天有人犯罪,直接抓出來,大家全部把那個犯錯的人打一頓再説
就如同東石事件,學學他們,直接把學校圍起來,
然後把那個學生打一頓就好了呀
這樣就能杜絕後患了呀..
johnjohn0616 wrote:
= =不同意違反人權...(恕刪)


當您以人權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時
是不是覺得在人權之下
還談啥狗權、貓權等呢?
對應該是天真善良的學童
卻做出這種殘忍至極、泯滅人性的事
實在覺得不應讓他們繼續躲在人權的保護傘下
況且開個座談會也沒啥大不了的
跟他們惡劣的行為相比
還算客氣的勒~

johnjohn0616 wrote:
問題是,這只會讓該小朋友更難堪..也絕對不可能杜絕後患,
這種事情應該交給學校去處理..
如果要譴責
應該也是譴責制度
單一針對某個人是沒有幫助的..


以該校校長目前的態度, 你覺得他會怎麼處理, 看來只是敷衍了事,
而兩位學生本身有反省嗎?

如果學校有要求兩為學生寫悔過書, 或是參加社區義工的等服務, 也許對他們自己的做錯的事
可以想的多一些, 知道什麼事是不該做的.

問題是, 學校或任何教育單位有說什麼或做什麼嗎?

越是這樣, 群眾就越是憤愾...
"人權"是 "人"才有資格擁有的
請不要隨便用"人權"兩個字,好嗎??
jackiespan wrote:
我們並沒有要侵犯他們...(恕刪)


我要說的除了人權之外,
還有就是我們要針對制度去思考

今天虐待狗事件
就有人希望向該學校提出一個座談會,請該兇手
出來解釋該事燒狗事件,我們一起出席,公開譴責...

問題是,有提到說杜絕往後的悲傷..

要想想
社會事件每天都在發生,每件事情,都要集結社會的力量
然後每件事情都要公開譴責,就只是爲了讓兇手得到教訓
讓他們警記在心..

那 是否每天都要來個建議,那些答應的人
你們是否每天都不厭煩的說我贊成,
每天去譴責犯錯的人

現在網路最紅的一句話
就是訴諸媒體,讓媒體去揭發他們..
問題是,媒體只是媒體,什麽時候媒體變成司法正義?

不過我能理解台灣民衆的想法
那就是大家都不相信司法制度,不相信公平正義了..

那我的建議就是去執行,去想辦法改善我們的制度
而每天在那裏請求大衆幫忙,就爲了譴責一個犯錯的人,說真的,不厭煩嗎?
每天都要這樣來個座談會,每天都要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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