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 十分 痛恨 狗 --- 台北市1999加油

59478 wrote:
1.我承認自己俗辣2...(恕刪)


........

多說無益....

just do it!

不過是隻亂咬人的瘋狗...清除剛好而已!

不過清除的過程不需要說.

有些事情就是認真的去做吧!

我愛狗,討厭貓,愛地球...現在沒能力搬到其他星球.
01是難含狗網站喔~~夭壽骨
tommy1021 wrote:
話說這一樓超精彩,簡...(恕刪)


我不是就在鍥而不捨的教嗎?有必要說風涼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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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犬科專家科倫的研究成果稱,狗的平均智商和2歲幼童相當,而且不同犬種的聰明度有差異。 ... 此外,狗的簡易算術水平相當於3歲或4歲兒童。 ... 上述研究最后確認,狗作為人類最忠實伙伴,其智商不可小覷。

狗的智商很高~牠有喜怒哀樂也知道害怕~
我撿回來的病狗~一開始也是咬我咬好玩的阿!!!
經過我耐心調教~現在是隻很老實又聽話的狗~而且不只一隻~
既然我有例可循~用此來勸說樓主有什麼不對?
樓主要不要聽是他的自由~他說"妳的道德勸說無效!!!"~然後贊成抓狗
我有對他開罵嗎?我一樣尊重他的選擇~
我也跟努力大說:"我不住那裏~所以要不是抓是你們的權力跟自由~若你願意放他一馬~我跟你一起去找牠~教牠"

請問~我哪裡偏激?我只是想幫忙~總比一堆人躲在電腦後面~只會出一張嘴要牠死好吧?!

我敢回這文~當然料想得到一定有人又會用蟑螂螞蟻來說愛護動物~
保護動物法第三條:
第三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八、虐待:指除飼養、管領或處置目的之必須行為外,以暴力、不當使用藥品或其他方法,致傷害動物或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之行為。

請問蟑螂算動物嗎?蟑螂螞蟻算昆蟲吧?
我所謂尊重物種~是希望用同理心去將心比心對帶因人類出現而造成滅絕的物種或是受虐的動物...

我怎麼做也沒有強迫別人跟著做~
我只是勸說也只能勸說~因為別人要怎麼做是他的自由~如果有犯法自然會受制裁。






有人寫:"我甚至支持把流浪漢和遊民抓走集中管理教育"

人是這樣處理~那狗為何不能也抓走然後集中教育???

因為台灣現在的制度就是如此殘忍~
也少了像英國RSPCA的機構~台灣人普遍關懷生命的思想還不成熟...
現階段我改變不了一切~但我盡力去做我能做的事~遇到機會也會試著宣導一些理念...

現在到此~我也覺得夠了~
會接受的人就接受~聽不下去的人就算了~

不管多少人潑冷水~我還是會照自己的腳步繼續走下去~
同樣的~這是我的自由~如果有冒犯請多海涵~

言盡於此,謝謝。






附註:
RSPCA in UK,只靠捐款,遺產,認養費就撐起一年£8.2 million(折合台幣38億)的支出,
而且對任何貓狗都來者不拒,
因為台灣人關懷生命的風氣與認知還不夠,所以我得自己加油。

也許我的想法很天真~但至少我有著手在進行~不是只出一張嘴講風涼話。


我很討厭某網友喜歡虐狗的行為~之前回文後~去看了一下他之前的發文~
都是在講要把哪個女生弄到手~她胸部多大下體多香...然後在那扯哪個姿勢好...
(感覺很不尊重女生~還把人家照片貼上來~不知道有沒有經過人家同意~還是以為對岸看不到???)

基於以上種種原因~我完全不想跟這樣的人說話~
但是我也沒全力阻止他發言(儘管我覺得他發言也是很沒...)
這樣的人~只會火上加油~就希望大家越吵越烈~他最開心~

眼不見為淨~對付唯恐天下不亂只會說風涼話的人~就是是而不見...

閃人了~希望大家回文不要順便PM我~
這版已經被很多嘴砲盯上...
所以阿姆斯特丹才要大家
"理性的去討論事情 , 不要一直把大絕招般搬出來嘴砲"

我不想看到嘴砲的東西~所以不想回來看了~謝謝喔!!!





被設唯讀......只好回在這篇...
(請問管妹~我有說什麼不當言詞嗎?~如果是對立失焦~那樓上很多都要唯讀囉?)
(喔~原來有元老級的人在這啊~失敬失敬~小的有眼不識泰山不知道您是元老~所以跟您對立了~我算01十大頭痛人物嗎?哈...不知您自己有沒有被設唯讀呢???)
(等一下這個回文就會被丟掉了吧!!!)





神戶齊 wrote:
人集中教育的目的
是要搞的和監獄這樣
強迫勞動,自給自足

不讓她們遊手好嫌

至於狗,集中教育也無法自給自足
最後要民眾買單,別想....

我才不想免費收拾別人產生的爛攤子...
要收拾去找愛心人士
...(恕刪)


剛才改完前一篇留言~按送出就看到這樣諷刺的留言...
你以為你沒幫監獄的人買單嗎?
不然怎麼會有人沒工作想進監獄吃牢飯???
你以為你沒幫流浪狗買單嗎?
買了很多單~但不是以人道基準出發...
大家都在為撲殺流浪狗買單~
所謂安樂死...呵呵...希望你可以去看到牠們怎麼死...
淹死~咬死~餓死~死而復生活活燒死...




流浪狗問題是人類造成的~我們本來就該買單~
但是我也沒強迫別人阿~
所以我才說需要RSPCA這樣的機構出現~
(RSPCA in UK,只靠捐款,遺產,認養費就撐起一年£8.2 million(折合台幣38億)的支出,而且對任何貓狗都來者不拒...)


現在大家為流浪狗買單的方式是撲殺~其實這真不是好辦法~
以下兩張圖表是我之前所做的研究~
關於撲殺流浪狗的經費跟結紮流浪狗的經費之比較~
撲殺一隻狗的錢可以讓民間機構買180天的狗食~
180天之後的錢~我也說要從自由募捐而得~有說要您買單嗎?




能者保護弱者~天經地義~不是嗎?
說真的
流浪狗的地域性很強,比較容易攻擊人,但前提是你有先挑釁(或感覺挑釁)
小弟跟流浪狗打交道10幾年,幾乎沒有被主動攻擊

所以只靠您的片面之詞很難斷定,也許有點不禮貌,很抱歉

題外話: 我就是78.....
OS:被咬也只是剛好而已...
yen36 wrote:
我不是就在鍥而不捨的...(恕刪)


人集中教育的目的
是要搞的和監獄這樣
強迫勞動,自給自足

不讓她們遊手好嫌

至於狗,集中教育也無法自給自足
最後要民眾買單,別想....

我才不想免費收拾別人產生的爛攤子...
要收拾去找愛心人士

放心
再過個幾百年進化後
狗會找到生存的方式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後續回文已對立,離題失焦,故唯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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